06.22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Kindle 入华是 2012 年的事了。

2007 年 Jeff Bezos 把这个 Sony 已经捣鼓两年却因为内容方面支持不了硬件而搁浅的产品推向市场,结合 Amazon 本身在内容方面多年的深耕,定下了电子书的基调。就如胶卷之于 Kodak,微单之于 Sony,提到电子书,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想到 Kindle 之外的产品。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初代 Kindle 是一个长得像一部笨拙的手机的东西,而且只有四阶的灰度(相比之下Kindle Oasis 2 有 24 阶灰度),售价在 2007 年高达 399 美金,内存只有 250 MB。听起来非常荒唐,但是在初代 Kindle 上市 5 个半小时之内,首批 2.5 万台 Kindle 就卖完了,缺货状态持续了 5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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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一年的迭代,Kindle 越来越完善,产品线也越来越明确。在完全制霸市场后,Amazon 开始更加细致地打磨这个产品。取消实体按键,加入背光,慢慢优化系统。也越来越多人知道了 Kindle 这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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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了五年之后,Kindle 于 2012 年底正式宣布入华,第一代 Kindle Paperwhite 开始出现国行版。

初闻 Kindle

我第一次听说 Kindle,应该是在国外某个科技媒体的一篇文章里读到的。当时觉得非常新奇,因为在那篇文章中,第一次接触到了 E-ink 这个概念。简单来说,E-ink 就是我们常说的电子墨水屏,是一种非常接近于纸质的屏幕,与现在手机常用的 OLED 和 AMOLED 屏幕不同,E-ink 除了只能用于灰阶显示之外,极其、非常地不耗电。**理论上,E-ink 只有在显示的影像发生变化时才会耗电,在保持显示的影像时是不会耗电的(注意是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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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le 的成形完全取决于 E-ink 技术的成熟。一块只有在改变显示内容的时候才会耗电的屏幕?拿来做电子书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

当时的我读到这个产品还是非常震惊的。首先好奇的是这种屏幕有多接近于纸质书,第二就是这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物件真的能带来与读纸质书一样的阅读体验吗?

然而彼时在大陆,Kindle 仍是一个非常冷门的物件,很少人听说。我曾跟当时的大学同学聊起过这个东西,他们在表示好奇的同时也就一笑而过了。而囿于当时的购买渠道不畅,Kindle 便在日常琐事中被我慢慢淡忘了。

Kindle Paperwhite 2

我的第一台 Kindle 是 Paperwhite 产品线的第二代。

2014 年底,参加完研究生考试的我百般无聊,在网上闲逛,又一次看到了 Kindle 这个熟悉的名字。当时 Kindle 已经渐渐在大陆有其受众,网上各类测评如雨后春笋,各类测评者见仁见智,但是无一都对那块墨水屏赞叹不已。我一篇一篇地读着,越读越馋。半是出于考完大试犒劳自己的心态,半是被网上大家一致的好评蛊惑,手起刀落,在国内某知名电商海淘了一部日本亚马逊版的 Kindle Paperwhite 2。

至今,我都难忘第一次拆开封袋,看到那块屏幕的感觉。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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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我以为 Amazon 原厂在屏幕上贴了一张纸,但是一摸上去,发现不是纸,居然就是屏幕本身。

震惊于墨水屏的细腻效果过后,我迫不及待开始把玩,却失望地发现,一如网上众多测评所说,习惯了 iPad 屏幕之后,确实要花点时间习惯 Kindle 这块 6 英寸的墨水屏略拖沓的点按反应时间。但是其实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不堪,Kindle 基本能胜任正常点按滑动的基本操作,至于浏览网页(是的,Kindle 还能浏览网页!)这部分,就实在是不忍直视了。

也恰恰是墨水屏的这个显著特点,让「只能看书」成为 Kindle 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

Paperwhite 2 过去四年一直是我最宝贵的伙伴,它轻巧,便携。惭愧的是从 2015 年读硕士开始,日常事务的堆积和论文的写作,让我很少有时间在琐碎的时间拾起它进行阅读。过去四年它最大的用处就是在我的旅途中,无数个高铁动车和飞机的座位上,Kindle 的存在能让我把眼睛从 iPad 和手机上挪开,换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在这些旅途中过去四年我零零碎碎读了三四十本书,说多也不多,但是它确实打消了我在购买之前对其带来的阅读体验的怀疑。

Kindle Oasis 2

与四年前一样,同样是在另一个人生的节点,我萌发了换一台 Kindle 的想法。

今年的五月底,行将硕士毕业,也基本确认好了工作,进入了一如四年前参加完研究生考试的空闲期。早就耳闻 Amazon 在 2016 年丧心病狂地发布了一台接近入门级 iPad 售价的「尊享版」Kindle,Kindle Oasis。2500+ 的售价,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同时,对这台新的产品定位表示怀疑。900+ 的 Paperwhite 都有人舍不得掏钱买了,更何况 2500+ 这个能买一台相当不错手机的价位。

我不喜欢人云亦云,但是在看完国内国外各种评测之后,也对 Oasis 的定位有些看法。很明显,Amazon 不指望 Oasis 的销量指数上升,入门款与 Paperwhite 系列还是 Kindle 最可靠的销量保证,Oasis 只是在站稳了市场之后对有更高要求的用户的一种回应。Kindle 在过去五六年基本稳定了外形和设计,不温不火,用户也多多少少开始产生一点审美疲劳。之前 Kindle Voyage 的推出,曾经激起若干层浪,但是热潮过后,也不了了之了。Amazon 希望做一款截然不同的全新 Kindle 来试探大众对于高端 Kindle 的反应。

2016 年的初代 Oasis,非常有创意地运用了单手握持的设计,削减了整机厚度,却尴尬地牺牲了电池容量,首次随机「附送」了一个背夹皮套,其实就是一个便携式的皮套移动电源。脱离了皮套单独使用,初代 Oasis 估计只有 3-4 小时的使用时间,但是戴上皮套之后,续航时间依旧是 Amazon 口中的「数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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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Amazon 推出了第二代 Kindle Oasis。革命性的用上了铝制背板(Kindle 的背面不再是指纹收集器),7 英寸的墨水屏幕,更大的机身也能容纳更大的电池,于是「随机附送」的电池被套不再,Oasis 单独成机。售价依旧是 8 G 内存 2399 元,32 GB 内存 2699 元。

手中的 Paperwhite 2 已年老,反应速度愈发迟缓,6 英寸的屏有时确实有些捉襟见肘。寻思了一番,我海淘了一台美国版的 Oasis 2017。

一上手,带给我的惊艳不亚于四年前上手Paperwhite 的感觉。金属的背板让 Kindle 不再像个玩具,浑然一体的屏幕也更带感。这个出色的手感,与 Paperwhite 系列完全不同,确实不愧为「尊享版」Kind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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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white 2 与 Oasis 2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这两者很明显,不是一个定位的产品。Paperwhite 更亲民,也更粗犷,让人有种随便怎么丢都没事的感觉。但 Oasis 不同,拿到 Oasis 的我第一次有一种 Kindle 也是一件科技产品,需要好好爱护的感觉。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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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外形手感的不同外,Oasis 最大的不同其一应该就是那块 300 ppi 的屏幕。虽然第三代 Paperwhite 已经采用了这块 300 ppi 的屏幕,但是第二代 Paperwhite 却是一块老旧的 212 ppi 屏幕。ppi 指 pixels per inch,每英寸所拥有的像素数目。理论上,ppi 越高,屏幕显示就会越细腻。对比来看,212 与 300 ppi 其实在文字显示上区别不大,但是仔细观察的话,在书中有图片显示的地方,Oasis 的屏幕确实更胜一筹。

屏幕之外,Oasis 还设有两个实体翻页键。不少 Kindle 用户都十分怀念 Kindle 5 那最后一代有着实体按键的设计。从 Paperwhite 开始,Amazon 清一色采用了触屏翻页,虽然不碍日常阅读,但是在握持 Kindle 的时候总要腾出一只手来特地滑动翻页,有时确实阅读体验比较出戏。从 Voyage 开始,Amazon 重新放上了翻页键,然而 Voyage 上配备的并非实体按键,而是按压式翻页键。在 2016 及 2017 年的 Oasis 上,实体翻页键才重新出现。关于实体翻页键与触屏翻页哪个好,众说纷纭,也见仁见智。我个人比较偏向实体翻页,有实体的按键,能长时间保持一个握持姿势,无须时不时另外腾一只手出来滑动翻页。Oasis 当然也支持传统的触屏滑动翻页,让用户各取所需吧。

而 Oasis 最重头也是我个人认为它相对来说对日常用户最没用的升级,就是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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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用户应该没有谁会拿着 Kindle 泡澡游泳吧,IPX8 级别的防水,足以让 Oasis 应对日常各种与水相关的事故。然而聊胜于无,Amazon 把防水放到旗舰版的 Kindle 上,也相对算是诚意的体现。虽然从使用 Oasis 到现在,我发现防水对我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时不时地把 Oasis 放到水龙头下冲一冲,洗去灰尘和手印。

然而,我发现 Oasis 2017 一个非常让我不满意的地方,就是续航时间相较于 Paperwhite 大大缩短。使用 Paperwhite 的四年里,我一般来说 2-3 周充一次电,有时还没到充电的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硬是把机器拿出来充。然而在上手 Oasis 的一周里,我已经充了 2-3 次电。当然也有可能是出于刚上手,把玩得比较多。但是经过查找国内外 Oasis 2017 用户的反馈,我发现续航时间短是大家反映的一个通病。根据我日常的使用强度,估计充一次电,开启飞行模式,关闭背光,每天阅读一个小时,最多只有一周的续航。这个时间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毕竟 Amazon 官方宣称 Oasis 2017 在开启飞行模式,关闭背光,每天阅读 30 分钟的情况下,有六周的续航时间。最开始我还以为海淘了一部次品,上网一搜,才发现大部分 Oasis 用户都对这点怨声载道。

续航是 Kindle 作为电子书非常重要的用户体验考量标准,一个「电子书」如果连长时间续航都做不到,那确实在用户体验上要大打折扣了。这一周的使用,我时不时忍不住就要关注一下 Oasis 的电池电量,这在原本的 Paperwhite 上是从未有过的。我理解 Amazon 做更轻更薄 Kindle 的野心,但是他们似乎还未有成熟的技术来解决机身与续航之间的 trade-off。这恐怕也是我对 Oasis 2017 唯一不满意的地方了吧。

归根到底,Oasis 2017 与 Paperwhite 2 是两款不同次元的产品。Oasis 更轻更薄,有着更细腻的屏幕,手感无与伦比,起始内存也到了 8 G。而 Paperwhite 2,即使到 2018 年,它仍是一款坚实可用的优秀电子书。扎实的做工,优秀的续航,212 ppi 即使比起 300 ppi 也完全可以胜任日常的阅读,不失为对 Kindle 有体验冲动的人的首选产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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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le 存在的意义

在纸质书盛行的年代,Kindle 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呢?

在我买第一台 Kindle 时,就有人讥笑我花钱买这种设备纯属人傻钱多,而在上个礼拜,我也仍在犹豫是否有必要花这种数量的钱去买一台新的 Kindle。

其实跟纸质书比起来,Kindle 的优缺点都非常明显。

优点:

1. 便携:Kindle 实在是太便携了。即使是略重一点的 Paperwhite,也只有 206 克,而 Oasis 2,居然只有令人发指的 140 克。这对喜欢读大部头书的人来说实在是福音得不能再福音了。在使用 Kindle 的过去四年里,只要我身背双肩包出门,一定会把 Kindle 带上。即使没有时间掏出来用,能够忽略不计的重量也让我在出门前顺手就把它放在包里,想到包里装着十几二十本书,随手掏出来就能读,让我非常有安全感。而长时间握持着 Kindle 阅读,也不会有厚重的纸质书带来的那种疲劳感。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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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书籍资源更新获取速度快:关于 Kindle 的资源如何获取,正规的资源无非就是 Amazon 中国官网的 Kindle 电子书页面,而非正规资源,网上一搜一堆,我个人也不倡议,就不提了。曾经我也认为都掏钱买了 Kindle,何必再继续掏钱在 Amazon 商城买电子书呢。但是近几年,我越来越疲于为了一个电子书资源而翻遍整个互联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免费的版本,推送到 Kindle 里,却发现排版不佳,错别字一堆。Kindle 商城的电子书资源更新极快,特别是近几年的新书,往往是纸质书发行没多久,电子书也有购买渠道。而官方的电子书资源质量无可指摘,排版舒服,更别谈错字,还有新近上线的 X-Ray 功能,提供书中高频出现的人名术语。比起纸质书,只要点几下按键,就能以低于纸质书非常多的价格,几秒钟内获取新书的资源,体验极佳。

3. 查阅词典效率极高。Kindle 秒杀纸质书的一点,就是随时随地都能查词。这对喜欢读外文书的人来说似乎成了不买不成的道理。在文本中,随时选中一个词,都能跳出释义框。比起在纸质书上读到一个词,掏出手机/更有甚者搬出词典查阅,效率快了不止一个身位。最妙的是,Kindle 还能自动记住你所有查阅的词,并以卡片的形式呈现出来,这个功能简直就是为了语言学习者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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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由更换字体排版。从最新的 5.9.6 版本开始,Kindle系统支持自定义字体的更换。我得承认,这个系统更新让我更加喜欢上了用 Kindle 读书。网上众多开源的字体,能极大地丰富阅读体验。针对不同体裁的文本更换不同的字体也成了部分喜欢折腾的读者热衷的事情,这点在纸质书上确实实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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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

1. 检索效率低:Kindle 适用于线性阅读,也就是小说、杂文、诗歌等文学体裁的阅读,不适用于文献、说明类等资料书籍的阅读。特别是需要来回翻页对照的文本,很不适合在 Kindle 上阅读。Kindle 的翻页是个玄学,纵然 Amazon 推出快速翻页,要像纸质书那样快速地翻动找某一章节中的某一句话,怕还是效率低下。

2. 做笔记困难:上一点提到 Kindle 适合线性阅读,常规的线性阅读对笔记的需求较低。当遇上要涂涂画画做笔记的需求时,Kindle 就捉襟见肘了。虽然在 Kindle 上能快速高亮某段话,快速添加书签,但是要细到写一些所思所想在空白处,这就是纸质书的强项所在了。

3. 它不是纸质书。很多人咬死不买 Kindle,对 Kindle 嗤之以鼻的原因,就是这种纸质书情节。一句「它不是纸质书」就像 Friends 里 Ross 在列 Rachel 与 Julie 两人的优缺点清单一样,「She is not Rachel...」,虽什么都没说,却也什么都说了。一本装帧漂亮的纸质书,散发着油墨的味道,翻开扉页,一页一页读下去,手指揉捏纸的边缘的感觉,确实是 Kindle 给不了的。无纸化的趋势如此汹涌,实体书店在一线城市以外的地方接近消亡(只有教辅的存在),纸质书却还活跃在人们的手边,这第三点究极原因想必是决定性因素。很多人会收集各种版本的纸质书,却没人收集 Kindle,也无可厚非了。

个人觉得,Kindle 与纸质书从一开始就并非两个对立面。喜欢 Kindle 并不意味着彻底抛弃纸质书。同样,对纸质书的痴迷也不代表 Kindle 对其毫无吸引力。只是两种阅读方式的选择,更别说两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共存的。Kindle 极大拓展了我阅读的灵活性,但在遇到真的喜欢的书时,我还是会买一本纸质来收藏。纸质书带来的阅读的仪式感是 Kindle 永远无法取代的,但 Kindle 与生俱来的便携与存储效率,也让纸质书难以望其项背。真的喜欢读东西的人,什么材料印着油墨都会搜集过来读一读。有 Kindle 与纸质书两种选择,嗜读书的人应该对多一种阅读方式的选择而感到兴奋与幸福,而非对两者孰优孰劣争得不可开交。

这么看来,Kindle 存在的意义也无非就是拓宽了人们阅读的方式选择,其价值也不言自明了。

写在最后

Amazon 是一个软件驱动硬件的公司。研发并兜售 Kindle 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卖出更多的电子书。所以 Jeff Bezos 在前几年承认,早几代 Kindle 的定价,基本是贴着成本线的造价了。无非就是希望 Kindle 设备的普及,能让更多人主动地产生购买电子书的意愿。也正如 Bezos 所想,越来越多的人,至少是我身边 Kindle 用户,开始愿意为电子书付费。

618 的时候,我偶然发现 Amazon 中国官网在做优惠活动,数本电子书均售价一元。一开始我也以为这些书无非是那些鸡汤成功学等低质量资源,但是仔细浏览一遍,我却筛出了不少平日里定价二三十的高质量书籍,一口气买了 30 余本,只花了一杯星冰乐的钱。

或许仍是在培养中国用户的付费习惯,Amazon 中国官网经常把一些十分优秀的书籍资源调低定价,来刺激用户购买。我也薅了不少次羊毛。2016 年,Amazon 在中国开通了 Kindle Unlimited,每个月 12 元,自由借阅上万本图书,基本相当于一个数字的借书卡了。虽然也充斥着不少低劣的水分书籍,却也包含着不少可读性相当高的书,王小波、纳博科夫以及译林、果麦的不少书,在 Unlimited 里,都有。Unlimited 也同样培养了我的阅读习惯,因为其限制每个用户一次最多只能同时借阅十本书,在借阅超出的数量之前得先归还相应的数量。这修剪了我原本借/买书如山倒,读书如抽丝的臭毛病。在有限的时间内,加快了阅读效率,慢慢养成了不拖沓的习惯。

2016 年初,我给女友也买了一台 Paperwhite 3。同样喜欢读东西的她当下狂喜,爱不释手。虽然这两年来,同样因为课业、实习的繁忙,让她拿起 Kindle 的机会不多,但在为数不多的几次使用 Kindle 中,她同样表示体验极佳,为此我也感到开心。

常常有朋友问我 Kindle 值不值得买,我个人认为,如果本身就不是一个特别喜欢读东西的人,指望买一台 Kindle 来翻天覆地改变自己的阅读习惯,还是别买了;若是有阅读习惯,希望添置一台能改变阅读习惯的设备,我非常建议买。至于购买建议,对于初次购买 Kindle 的人来说,Paperwhite 足矣,毕竟在众多产品线中,Paperwhite 一直以性价比最高著称。我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愿意掏钱在 Kindle 商城买正规的电子书资源。毕竟只有通过这一点点的财力支持,写书的人才有条件源源不断地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给读者。

不知不觉,喜欢读书有时成为了矫情、装逼的代名词。其实读书和听音乐、打游戏、看电影一样,都是消磨时间的一种方式,并无孰优孰劣一说。听音乐能带给我们的,打游戏不能;打游戏能带给我们的,读书同样也不能。或许就是因为有读书热情的人愈发少了,读书这件事情越发被妖魔化。我同样喜欢打游戏,不亚于喜欢读书这件事。 提到读书,总是功利地想着要读书就是为了要达到如何如何目的,却忘了我们孩童时捧着一本书也好、连环画也好,纯粹就是因为它有趣,读着乐。使用 Kindle 的这四五年来,我重拾了阅读的纯粹乐趣,也收获了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让自己的碎片时间更好地被利用起来。

Kindle 在研发阶段,曾经有一个旧的代号,叫 Fiona。但是 Jeff Bezos 最后坚持用 Kindle 这一个名字。Kindle 在英文里作动词,有「点亮、照亮」之意。去年,就是 Kindle 诞生十周年了,这一命名,或许也是希望大众在这个信息极度碎片化的时代,仍能保留一份阅读习惯。不管是在 Kindle 上,还是手捧纸质书,对阅读的热情,都不应该熄灭。

Kindle 的存在,让我喜欢上了 Amazon 这个公司。能有心在这个时代做 Kindle 这种产品的公司,值得人尊敬。

希望 Kindle 的存在能给我这个喧嚣的时代带来那么一丝宁静,也希望越来越多人喜欢上 Kin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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