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Kindle 入華是 2012 年的事了。

2007 年 Jeff Bezos 把這個 Sony 已經搗鼓兩年卻因為內容方面支持不了硬件而擱淺的產品推向市場,結合 Amazon 本身在內容方面多年的深耕,定下了電子書的基調。就如膠捲之於 Kodak,微單之於 Sony,提到電子書,現在已經很少有人會想到 Kindle 之外的產品。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初代 Kindle 是一個長得像一部笨拙的手機的東西,而且只有四階的灰度(相比之下Kindle Oasis 2 有 24 階灰度),售價在 2007 年高達 399 美金,內存只有 250 MB。聽起來非常荒唐,但是在初代 Kindle 上市 5 個半小時之內,首批 2.5 萬臺 Kindle 就賣完了,缺貨狀態持續了 5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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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年一年的迭代,Kindle 越來越完善,產品線也越來越明確。在完全制霸市場後,Amazon 開始更加細緻地打磨這個產品。取消實體按鍵,加入背光,慢慢優化系統。也越來越多人知道了 Kindle 這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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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澱了五年之後,Kindle 於 2012 年底正式宣佈入華,第一代 Kindle Paperwhite 開始出現國行版。

初聞 Kindle

我第一次聽說 Kindle,應該是在國外某個科技媒體的一篇文章裡讀到的。當時覺得非常新奇,因為在那篇文章中,第一次接觸到了 E-ink 這個概念。簡單來說,E-ink 就是我們常說的電子墨水屏,是一種非常接近於紙質的屏幕,與現在手機常用的 OLED 和 AMOLED 屏幕不同,E-ink 除了只能用於灰階顯示之外,極其、非常地不耗電。**理論上,E-ink 只有在顯示的影像發生變化時才會耗電,在保持顯示的影像時是不會耗電的(注意是理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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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le 的成形完全取決於 E-ink 技術的成熟。一塊只有在改變顯示內容的時候才會耗電的屏幕?拿來做電子書真的是再恰當不過了。

當時的我讀到這個產品還是非常震驚的。首先好奇的是這種屏幕有多接近於紙質書,第二就是這看起來毫不起眼的小物件真的能帶來與讀紙質書一樣的閱讀體驗嗎?

然而彼時在大陸,Kindle 仍是一個非常冷門的物件,很少人聽說。我曾跟當時的大學同學聊起過這個東西,他們在表示好奇的同時也就一笑而過了。而囿於當時的購買渠道不暢,Kindle 便在日常瑣事中被我慢慢淡忘了。

Kindle Paperwhite 2

我的第一臺 Kindle 是 Paperwhite 產品線的第二代。

2014 年底,參加完研究生考試的我百般無聊,在網上閒逛,又一次看到了 Kindle 這個熟悉的名字。當時 Kindle 已經漸漸在大陸有其受眾,網上各類測評如雨後春筍,各類測評者見仁見智,但是無一都對那塊墨水屏讚歎不已。我一篇一篇地讀著,越讀越饞。半是出於考完大試犒勞自己的心態,半是被網上大家一致的好評蠱惑,手起刀落,在國內某知名電商海淘了一部日本亞馬遜版的 Kindle Paperwhite 2。

至今,我都難忘第一次拆開封袋,看到那塊屏幕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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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我以為 Amazon 原廠在屏幕上貼了一張紙,但是一摸上去,發現不是紙,居然就是屏幕本身。

震驚於墨水屏的細膩效果過後,我迫不及待開始把玩,卻失望地發現,一如網上眾多測評所說,習慣了 iPad 屏幕之後,確實要花點時間習慣 Kindle 這塊 6 英寸的墨水屏略拖沓的點按反應時間。但是其實也沒有我想象中那麼不堪,Kindle 基本能勝任正常點按滑動的基本操作,至於瀏覽網頁(是的,Kindle 還能瀏覽網頁!)這部分,就實在是不忍直視了。

也恰恰是墨水屏的這個顯著特點,讓「只能看書」成為 Kindle 最大的優點和最大的缺點。

Paperwhite 2 過去四年一直是我最寶貴的夥伴,它輕巧,便攜。慚愧的是從 2015 年讀碩士開始,日常事務的堆積和論文的寫作,讓我很少有時間在瑣碎的時間拾起它進行閱讀。過去四年它最大的用處就是在我的旅途中,無數個高鐵動車和飛機的座位上,Kindle 的存在能讓我把眼睛從 iPad 和手機上挪開,換一種消磨時間的方式。在這些旅途中過去四年我零零碎碎讀了三四十本書,說多也不多,但是它確實打消了我在購買之前對其帶來的閱讀體驗的懷疑。

Kindle Oasis 2

與四年前一樣,同樣是在另一個人生的節點,我萌發了換一臺 Kindle 的想法。

今年的五月底,行將碩士畢業,也基本確認好了工作,進入了一如四年前參加完研究生考試的空閒期。早就耳聞 Amazon 在 2016 年喪心病狂地發佈了一臺接近入門級 iPad 售價的「尊享版」Kindle,Kindle Oasis。2500+ 的售價,讓很多人望而卻步的同時,對這臺新的產品定位表示懷疑。900+ 的 Paperwhite 都有人捨不得掏錢買了,更何況 2500+ 這個能買一臺相當不錯手機的價位。

我不喜歡人云亦云,但是在看完國內國外各種評測之後,也對 Oasis 的定位有些看法。很明顯,Amazon 不指望 Oasis 的銷量指數上升,入門款與 Paperwhite 系列還是 Kindle 最可靠的銷量保證,Oasis 只是在站穩了市場之後對有更高要求的用戶的一種回應。Kindle 在過去五六年基本穩定了外形和設計,不溫不火,用戶也多多少少開始產生一點審美疲勞。之前 Kindle Voyage 的推出,曾經激起若干層浪,但是熱潮過後,也不了了之了。Amazon 希望做一款截然不同的全新 Kindle 來試探大眾對於高端 Kindle 的反應。

2016 年的初代 Oasis,非常有創意地運用了單手握持的設計,削減了整機厚度,卻尷尬地犧牲了電池容量,首次隨機「附送」了一個背夾皮套,其實就是一個便攜式的皮套移動電源。脫離了皮套單獨使用,初代 Oasis 估計只有 3-4 小時的使用時間,但是戴上皮套之後,續航時間依舊是 Amazon 口中的「數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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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Amazon 推出了第二代 Kindle Oasis。革命性的用上了鋁製背板(Kindle 的背面不再是指紋收集器),7 英寸的墨水屏幕,更大的機身也能容納更大的電池,於是「隨機附送」的電池被套不再,Oasis 單獨成機。售價依舊是 8 G 內存 2399 元,32 GB 內存 2699 元。

手中的 Paperwhite 2 已年老,反應速度愈發遲緩,6 英寸的屏有時確實有些捉襟見肘。尋思了一番,我海淘了一臺美國版的 Oasis 2017。

一上手,帶給我的驚豔不亞於四年前上手Paperwhite 的感覺。金屬的背板讓 Kindle 不再像個玩具,渾然一體的屏幕也更帶感。這個出色的手感,與 Paperwhite 系列完全不同,確實不愧為「尊享版」Kind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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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erwhite 2 與 Oasi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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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者很明顯,不是一個定位的產品。Paperwhite 更親民,也更粗獷,讓人有種隨便怎麼丟都沒事的感覺。但 Oasis 不同,拿到 Oasis 的我第一次有一種 Kindle 也是一件科技產品,需要好好愛護的感覺。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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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外形手感的不同外,Oasis 最大的不同其一應該就是那塊 300 ppi 的屏幕。雖然第三代 Paperwhite 已經採用了這塊 300 ppi 的屏幕,但是第二代 Paperwhite 卻是一塊老舊的 212 ppi 屏幕。ppi 指 pixels per inch,每英寸所擁有的像素數目。理論上,ppi 越高,屏幕顯示就會越細膩。對比來看,212 與 300 ppi 其實在文字顯示上區別不大,但是仔細觀察的話,在書中有圖片顯示的地方,Oasis 的屏幕確實更勝一籌。

屏幕之外,Oasis 還設有兩個實體翻頁鍵。不少 Kindle 用戶都十分懷念 Kindle 5 那最後一代有著實體按鍵的設計。從 Paperwhite 開始,Amazon 清一色採用了觸屏翻頁,雖然不礙日常閱讀,但是在握持 Kindle 的時候總要騰出一隻手來特地滑動翻頁,有時確實閱讀體驗比較出戏。從 Voyage 開始,Amazon 重新放上了翻頁鍵,然而 Voyage 上配備的並非實體按鍵,而是按壓式翻頁鍵。在 2016 及 2017 年的 Oasis 上,實體翻頁鍵才重新出現。關於實體翻頁鍵與觸屏翻頁哪個好,眾說紛紜,也見仁見智。我個人比較偏向實體翻頁,有實體的按鍵,能長時間保持一個握持姿勢,無須時不時另外騰一隻手出來滑動翻頁。Oasis 當然也支持傳統的觸屏滑動翻頁,讓用戶各取所需吧。

而 Oasis 最重頭也是我個人認為它相對來說對日常用戶最沒用的升級,就是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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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用戶應該沒有誰會拿著 Kindle 泡澡游泳吧,IPX8 級別的防水,足以讓 Oasis 應對日常各種與水相關的事故。然而聊勝於無,Amazon 把防水放到旗艦版的 Kindle 上,也相對算是誠意的體現。雖然從使用 Oasis 到現在,我發現防水對我來說最大的好處,就是能時不時地把 Oasis 放到水龍頭下衝一衝,洗去灰塵和手印。

然而,我發現 Oasis 2017 一個非常讓我不滿意的地方,就是續航時間相較於 Paperwhite 大大縮短。使用 Paperwhite 的四年裡,我一般來說 2-3 周充一次電,有時還沒到充電的時候,我實在看不下去,硬是把機器拿出來充。然而在上手 Oasis 的一週裡,我已經充了 2-3 次電。當然也有可能是出於剛上手,把玩得比較多。但是經過查找國內外 Oasis 2017 用戶的反饋,我發現續航時間短是大家反映的一個通病。根據我日常的使用強度,估計充一次電,開啟飛行模式,關閉背光,每天閱讀一個小時,最多隻有一週的續航。這個時間真是讓我大跌眼鏡,畢竟 Amazon 官方宣稱 Oasis 2017 在開啟飛行模式,關閉背光,每天閱讀 30 分鐘的情況下,有六週的續航時間。最開始我還以為海淘了一部次品,上網一搜,才發現大部分 Oasis 用戶都對這點怨聲載道。

續航是 Kindle 作為電子書非常重要的用戶體驗考量標準,一個「電子書」如果連長時間續航都做不到,那確實在用戶體驗上要大打折扣了。這一週的使用,我時不時忍不住就要關注一下 Oasis 的電池電量,這在原本的 Paperwhite 上是從未有過的。我理解 Amazon 做更輕更薄 Kindle 的野心,但是他們似乎還未有成熟的技術來解決機身與續航之間的 trade-off。這恐怕也是我對 Oasis 2017 唯一不滿意的地方了吧。

歸根到底,Oasis 2017 與 Paperwhite 2 是兩款不同次元的產品。Oasis 更輕更薄,有著更細膩的屏幕,手感無與倫比,起始內存也到了 8 G。而 Paperwhite 2,即使到 2018 年,它仍是一款堅實可用的優秀電子書。紮實的做工,優秀的續航,212 ppi 即使比起 300 ppi 也完全可以勝任日常的閱讀,不失為對 Kindle 有體驗衝動的人的首選產品線。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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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le 存在的意義

在紙質書盛行的年代,Kindle 存在的意義在哪裡呢?

在我買第一臺 Kindle 時,就有人譏笑我花錢買這種設備純屬人傻錢多,而在上個禮拜,我也仍在猶豫是否有必要花這種數量的錢去買一臺新的 Kindle。

其實跟紙質書比起來,Kindle 的優缺點都非常明顯。

優點:

1. 便攜:Kindle 實在是太便攜了。即使是略重一點的 Paperwhite,也只有 206 克,而 Oasis 2,居然只有令人髮指的 140 克。這對喜歡讀大部頭書的人來說實在是福音得不能再福音了。在使用 Kindle 的過去四年裡,只要我身背雙肩包出門,一定會把 Kindle 帶上。即使沒有時間掏出來用,能夠忽略不計的重量也讓我在出門前順手就把它放在包裡,想到包裡裝著十幾二十本書,隨手掏出來就能讀,讓我非常有安全感。而長時間握持著 Kindle 閱讀,也不會有厚重的紙質書帶來的那種疲勞感。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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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書籍資源更新獲取速度快:關於 Kindle 的資源如何獲取,正規的資源無非就是 Amazon 中國官網的 Kindle 電子書頁面,而非正規資源,網上一搜一堆,我個人也不倡議,就不提了。曾經我也認為都掏錢買了 Kindle,何必再繼續掏錢在 Amazon 商城買電子書呢。但是近幾年,我越來越疲於為了一個電子書資源而翻遍整個互聯網,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免費的版本,推送到 Kindle 裡,卻發現排版不佳,錯別字一堆。Kindle 商城的電子書資源更新極快,特別是近幾年的新書,往往是紙質書發行沒多久,電子書也有購買渠道。而官方的電子書資源質量無可指摘,排版舒服,更別談錯字,還有新近上線的 X-Ray 功能,提供書中高頻出現的人名術語。比起紙質書,只要點幾下按鍵,就能以低於紙質書非常多的價格,幾秒鐘內獲取新書的資源,體驗極佳。

3. 查閱詞典效率極高。Kindle 秒殺紙質書的一點,就是隨時隨地都能查詞。這對喜歡讀外文書的人來說似乎成了不買不成的道理。在文本中,隨時選中一個詞,都能跳出釋義框。比起在紙質書上讀到一個詞,掏出手機/更有甚者搬出詞典查閱,效率快了不止一個身位。最妙的是,Kindle 還能自動記住你所有查閱的詞,並以卡片的形式呈現出來,這個功能簡直就是為了語言學習者打造。

由 Kindle Oasis 2 想到的

4. 自由更換字體排版。從最新的 5.9.6 版本開始,Kindle系統支持自定義字體的更換。我得承認,這個系統更新讓我更加喜歡上了用 Kindle 讀書。網上眾多開源的字體,能極大地豐富閱讀體驗。針對不同體裁的文本更換不同的字體也成了部分喜歡折騰的讀者熱衷的事情,這點在紙質書上確實實現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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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點:

1. 檢索效率低:Kindle 適用於線性閱讀,也就是小說、雜文、詩歌等文學體裁的閱讀,不適用於文獻、說明類等資料書籍的閱讀。特別是需要來回翻頁對照的文本,很不適合在 Kindle 上閱讀。Kindle 的翻頁是個玄學,縱然 Amazon 推出快速翻頁,要像紙質書那樣快速地翻動找某一章節中的某一句話,怕還是效率低下。

2. 做筆記困難:上一點提到 Kindle 適合線性閱讀,常規的線性閱讀對筆記的需求較低。當遇上要塗塗畫畫做筆記的需求時,Kindle 就捉襟見肘了。雖然在 Kindle 上能快速高亮某段話,快速添加書籤,但是要細到寫一些所思所想在空白處,這就是紙質書的強項所在了。

3. 它不是紙質書。很多人咬死不買 Kindle,對 Kindle 嗤之以鼻的原因,就是這種紙質書情節。一句「它不是紙質書」就像 Friends 裡 Ross 在列 Rachel 與 Julie 兩人的優缺點清單一樣,「She is not Rachel...」,雖什麼都沒說,卻也什麼都說了。一本裝幀漂亮的紙質書,散發著油墨的味道,翻開扉頁,一頁一頁讀下去,手指揉捏紙的邊緣的感覺,確實是 Kindle 給不了的。無紙化的趨勢如此洶湧,實體書店在一線城市以外的地方接近消亡(只有教輔的存在),紙質書卻還活躍在人們的手邊,這第三點究極原因想必是決定性因素。很多人會收集各種版本的紙質書,卻沒人收集 Kindle,也無可厚非了。

個人覺得,Kindle 與紙質書從一開始就並非兩個對立面。喜歡 Kindle 並不意味著徹底拋棄紙質書。同樣,對紙質書的痴迷也不代表 Kindle 對其毫無吸引力。只是兩種閱讀方式的選擇,更別說兩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共存的。Kindle 極大拓展了我閱讀的靈活性,但在遇到真的喜歡的書時,我還是會買一本紙質來收藏。紙質書帶來的閱讀的儀式感是 Kindle 永遠無法取代的,但 Kindle 與生俱來的便攜與存儲效率,也讓紙質書難以望其項背。真的喜歡讀東西的人,什麼材料印著油墨都會蒐集過來讀一讀。有 Kindle 與紙質書兩種選擇,嗜讀書的人應該對多一種閱讀方式的選擇而感到興奮與幸福,而非對兩者孰優孰劣爭得不可開交。

這麼看來,Kindle 存在的意義也無非就是拓寬了人們閱讀的方式選擇,其價值也不言自明瞭。

寫在最後

Amazon 是一個軟件驅動硬件的公司。研發並兜售 Kindle 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為了賣出更多的電子書。所以 Jeff Bezos 在前幾年承認,早幾代 Kindle 的定價,基本是貼著成本線的造價了。無非就是希望 Kindle 設備的普及,能讓更多人主動地產生購買電子書的意願。也正如 Bezos 所想,越來越多的人,至少是我身邊 Kindle 用戶,開始願意為電子書付費。

618 的時候,我偶然發現 Amazon 中國官網在做優惠活動,數本電子書均售價一元。一開始我也以為這些書無非是那些雞湯成功學等低質量資源,但是仔細瀏覽一遍,我卻篩出了不少平日裡定價二三十的高質量書籍,一口氣買了 30 餘本,只花了一杯星冰樂的錢。

或許仍是在培養中國用戶的付費習慣,Amazon 中國官網經常把一些十分優秀的書籍資源調低定價,來刺激用戶購買。我也薅了不少次羊毛。2016 年,Amazon 在中國開通了 Kindle Unlimited,每個月 12 元,自由借閱上萬本圖書,基本相當於一個數字的借書卡了。雖然也充斥著不少低劣的水分書籍,卻也包含著不少可讀性相當高的書,王小波、納博科夫以及譯林、果麥的不少書,在 Unlimited 裡,都有。Unlimited 也同樣培養了我的閱讀習慣,因為其限制每個用戶一次最多隻能同時借閱十本書,在借閱超出的數量之前得先歸還相應的數量。這修剪了我原本借/買書如山倒,讀書如抽絲的臭毛病。在有限的時間內,加快了閱讀效率,慢慢養成了不拖沓的習慣。

2016 年初,我給女友也買了一臺 Paperwhite 3。同樣喜歡讀東西的她當下狂喜,愛不釋手。雖然這兩年來,同樣因為課業、實習的繁忙,讓她拿起 Kindle 的機會不多,但在為數不多的幾次使用 Kindle 中,她同樣表示體驗極佳,為此我也感到開心。

常常有朋友問我 Kindle 值不值得買,我個人認為,如果本身就不是一個特別喜歡讀東西的人,指望買一臺 Kindle 來翻天覆地改變自己的閱讀習慣,還是別買了;若是有閱讀習慣,希望添置一臺能改變閱讀習慣的設備,我非常建議買。至於購買建議,對於初次購買 Kindle 的人來說,Paperwhite 足矣,畢竟在眾多產品線中,Paperwhite 一直以性價比最高著稱。我也希望越來越多的人能夠願意掏錢在 Kindle 商城買正規的電子書資源。畢竟只有通過這一點點的財力支持,寫書的人才有條件源源不斷地提供更多更好的作品給讀者。

不知不覺,喜歡讀書有時成為了矯情、裝逼的代名詞。其實讀書和聽音樂、打遊戲、看電影一樣,都是消磨時間的一種方式,並無孰優孰劣一說。聽音樂能帶給我們的,打遊戲不能;打遊戲能帶給我們的,讀書同樣也不能。或許就是因為有讀書熱情的人愈發少了,讀書這件事情越發被妖魔化。我同樣喜歡打遊戲,不亞於喜歡讀書這件事。 提到讀書,總是功利地想著要讀書就是為了要達到如何如何目的,卻忘了我們孩童時捧著一本書也好、連環畫也好,純粹就是因為它有趣,讀著樂。使用 Kindle 的這四五年來,我重拾了閱讀的純粹樂趣,也收穫了一種全新的閱讀體驗,讓自己的碎片時間更好地被利用起來。

Kindle 在研發階段,曾經有一箇舊的代號,叫 Fiona。但是 Jeff Bezos 最後堅持用 Kindle 這一個名字。Kindle 在英文裡作動詞,有「點亮、照亮」之意。去年,就是 Kindle 誕生十週年了,這一命名,或許也是希望大眾在這個信息極度碎片化的時代,仍能保留一份閱讀習慣。不管是在 Kindle 上,還是手捧紙質書,對閱讀的熱情,都不應該熄滅。

Kindle 的存在,讓我喜歡上了 Amazon 這個公司。能有心在這個時代做 Kindle 這種產品的公司,值得人尊敬。

希望 Kindle 的存在能給我這個喧囂的時代帶來那麼一絲寧靜,也希望越來越多人喜歡上 Kin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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