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 嚴禁教師辦輔導班有啥用,校外的輔導班也該停辦?

有家長這樣認為:教師辦輔導班的根源在於校外輔導班的存在,如果壓根就沒有輔導機構,也就沒有在編老師兼職這回事了,否則永遠有家長給孩子報班,永遠不公平!

小編想說:校外的輔導機構是不能禁止的。

嚴禁教師辦輔導班有啥用,校外的輔導班也該停辦?

教師和校外辦輔導班的是兩個不同的負責體。在中國公立學校是教育的主體,私立學校和培訓機構是教育的輔助。一主一輔,互相補充不好嗎?為什麼有些人總要把它們對立起來?!是誰想把它們對立起來?!

首先,允許學校辦班兒和校外輔導機構辦班,是因為人家有資本有實力有資格有資質。他們具備辦班兒的一切條件,並能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次,公立學校是事業單位,公立學校的在編老師拿著國家的工資,就要為國家的教育工作。這個工作就是教育學生,並把學生教育好。注意是教育好,不僅僅是教育。不僅僅是上完課就走人,不僅僅是傳授知識。國家早就規定了:要讓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國家沒說只發展學生的智吧?也就是說,拿著國家的錢,就要一直考慮怎麼把學校的學生教好。但是家長要老師犧牲假期時間為孩子補課,我也想說:你在誘導老師違紀,有報道說家長在假期結束之後舉報老師補課,結果課上了,錢沒掏。

其實,總有學校老師有一種高高在上的優越感,瞧不起培訓老師——我是正規軍,你是游擊隊。總有培訓老師,整天瞎得瑟,瞧不起在編老師——你看我掙錢多。要我說,要是學校教育真的完美了,就不會有校外培訓教育;要是培訓教育真的完美了,就完全可以取代學校教育了。既然都沒有,也就意味著都不完美。

教師課外辦班應該禁止。追究教師課外補課的原因無非有二:一是教師待遇偏低,教師有增加收入的衝動;二是培訓機構費用昂貴,質量又難以保證,家長以相對廉價的費用肯請教師為孩子補習。無論何種原因,公辦學校教師課外都是不能許可的。一是違反師德規範,違返行業規定;二是不公平對待學生(這點少有人提及)。

義務段民辦培訓機構的學科補習應該禁止。一是搶跑行為明顯,例如幼小銜接班,就是典型的搶跑。二是超綱,例如奧數,明顯超過國家規定的教學範圍。三是影響教育公平,很多家庭本不願補課,但其它人都去補,自己也不得不去,這種“被補課“嚴重影響了教育公平,也給普通家庭增加了經濟負擔。四是傷害學生身心健康,補課嚴重增加了學生學習強度,延長了學習時間,導致學生睡眠不足,社會實踐不足,從長遠和全局上看,危害民族健康。

可以保留的社會培訓項目。不能因為社會培訓有這樣那樣的問題而一概否定,社會培訓應該作為學校學習的互補。可以保留和允許的項目有:一是藝術、體育項目,如音樂、舞蹈、武術、圍棋丶京劇等;二是學習方法類培訓,如思維導圖等。這樣既可以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另一個方面,不會衝擊教育公平。這樣的培訓機構才是社會真正需要的培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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