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 神州第一鎮級市小城市試點鄉鎮——龍港市

神州第一鎮級市小城市試點鄉鎮——龍港市

龍港市,浙江省轄縣級市,2019年經國務院批准撤鎮設市,由浙江省直轄,溫州市代管。地處浙江省南部,位於浙江八大水系之一鰲江入海口南岸,東瀕東海,西接橫陽支江、104國道、瀋海高速公路和溫福鐵路,南依江南平原,北為鰲江。

1983年10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設立龍港鎮。1984年6月,蒼南縣劃湖前、白沙、龍江、沿江4鄉歸龍港鎮管轄。 2011年,蒼南縣撤舥艚鎮、蘆浦鎮、雲巖鄉建制,其行政區域併入龍港。 2014年底,作為全國首批兩個鎮級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之一,開啟了新一輪的"擴權"改革。2019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蒼南縣龍港鎮,設立縣級龍港市,龍港市由浙江省直轄,溫州市代管,是全國首個鎮改市以及全國首個不設鄉鎮、街道的縣級行政區域。 截至2019年,龍港市轄73個行政村,30個社區,面積183.99平方公里,人口38.2萬。2018年龍港地區生產總值299.5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7.86萬元,城鎮化率達63.2%,城鎮和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54500元、28302元。

龍港自建鎮至撤鎮設市期間先後獲得聯合國開發署可持續發展試點鎮、全國小城鎮建設示範鎮、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鎮、浙江省中心鎮和小城市培育試點鎮、浙江省城鄉統籌現代商貿服務示範鎮和溫州市強鎮擴權改革試點鎮、全國新型城鎮化試點鎮等榮譽,分別被授予中國印刷城、中國第一農民城、中國禮品城等稱號,併入選2018年度全國綜合實力千強鎮前100名。

鯨頭風景名勝區

鯨頭是龍港雲巖社區所在地,該村屬於半山區地形,歷史和傳統文化遺存保留豐富,曾獲得浙江省文化廳和省旅遊局聯合頒發的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區民俗文化村稱號。據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鯨頭村石崗下出土文物《朱曼妻地莂》發現,鯨頭村早在東晉鹹康四年(338年)已經有先民在這裡居住。北宋時期已形成以楊府殿為中心的古集市風貌的村落規模,現存的集市房屋有清朝與當代建築風格並存。秀水路老街為清朝所建。鯨頭的得名是境內的一座小山鯨山,這裡佛、道、釋三教的興盛共融,香火鼎盛,佛事常興,閩浙騷人墨客、風流雅士遊山覽勝和善男信女敬香朝拜者絡繹不絕,每年農曆四月初一、五月十八、十月十五,還要舉辦盛大廟會。

2013年鯨頭村被列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二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

龍港象湖公園

象湖公園位於龍港湖前社區西橋村,佔地面積近80畝,總投資300多萬元,於2005年底開始建設,2007年主體工程竣工。因象湖以形似臥象而得名,園內配有象型雕塑及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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