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經常聽到駕駛員說:你瞎走被我撞死,我一點都不擔心,我買了一百萬保險。這件事你們怎麼看?

撼樹乎


這件事看從什麼角度看。

從司機角度,這句話有時候真的是氣急敗壞才說的。因為有很多行人不看紅綠燈,有時候行車,那個綠燈真的很短,一個綠燈十幾秒,然後又要等好幾分鐘才會綠。就那麼十幾秒,偏偏有人闖紅燈到你車前,讓你過不去,誰不生氣?還有年紀大的一些爺爺奶奶,仗著自己的年紀,背個手悠哉悠哉的橫穿馬路,不管有沒有人行橫道,反正你不敢撞我,撞就賠,你按喇叭我就倒下犯心臟病。更有翻越護欄,鬼探頭,甚至碰瓷這種,有的根本躲不開。其實誰願意真撞死人,雖然保險給賠,但是後半輩子生活的時候,總會想起自己揹負一條人命,這滋味兒就好嗎?

從行人角度看,的確有的人上了年紀,或者交規意識淡薄,真的看不懂紅綠燈,有人走就跟著走,這樣的加強教育就好了。還有一部分“知法犯法”的,等紅綠燈時間太久了沒有耐心,加上天氣過於炎熱或者寒冷,著急回家,就算有紅綠燈,也趕上空檔時間闖過去。或者一條街都是護欄,為了趕近路,跨過去。其實這樣真的很危險,很多時候司機反應不過來,或者視線盲區。誰也不會故意跟你賭氣去撞你,但是要真的沒看見撞到了,輕則後半生臥床,重則喪失生命,哪個結果都不好吧!

所以說,作為開車的,遵守交規,不闖紅燈,不超速,多觀察車周人流,尊重他人生命。作為行人,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畢竟生命只有一條。


我是王鐵錘啊啊


的確現在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大有人在,你們覺得機動車不敢撞你,你是真不懂啊,司機不過是不敢殺人見血罷了。現在上道的車哪個沒有商業險,三者最少都得20萬起,你闖紅燈,我就撞你了,撞死了,最多也就50%責任,商險20萬強險10萬,30萬足夠賠這50%的責任,何況未必劃分50%,如果判行人全責,機動車最多20%責任,更好賠。保險公司還負責給修車,可以說機動車一點損失沒有,唯一的損失就是第二年保險不打折得多花幾百塊。哈哈哈。

所以奉勸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機動車不敢撞你,不是因為怕賠錢,是因為都是人,都有人性,怕見到同類的血。不過如果你拿自己不當人,你完全可以試試,看看是否能讓人家破產。


遊戲人超超


開了好多年車了,說實話,不是誰都想出事故,我以前也只買了30萬的三者險,去年帶家人出去玩,在高速上90_100KM每小時左右在快車道上走著,突然從中間隔離綠化帶中走出個橫跨公路去釣魚的老人(50-60歲左右),然後看到我車來了就站在快車道中間,我一腳剎車眼看就撞上去了,往右一把方向讓了過去,當時車的ABS跟ESP都啟動了。背上汗毛都直起來了。冷汗出了一身,車上老人嚇的臉色蒼白,4歲半的女兒嚇的哇哇大哭,好不容易靠應急車道車道停下來,腳都在抖。回頭看那人就那麼大搖大擺的翻過護欄走了。當時我真的破口大罵了,別怪我不文明。今年年初保險到期,毅然決然將三者險增加到150萬,說實話,以後再遇到這種情況,我只會將剎車踩死,絕對不會打方向避讓。如果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會如何處理?


冰冷沙漠飛飈


這麼說吧,如果行人違反了交通規則導致死亡,機動車駕駛人沒有超速或者酒駕毒駕,並且沒有逃逸,機動車是非常有可能負擔交通事故50%以下責任的,這種情況下,機動車駕駛人通常不會被定刑事罪。同時如果機動車投保了一百萬的商業險,加上強制險可以賠償11-12萬左右,那基本機動車駕駛人可以不面對死者家屬,不需要達成家屬諒解,當然有諒解書這案子結束的要快一些。

我國的交通肇事死亡賠償金是這麼組成的,每個地區有個固定的值,最高的地段不超過45000一年,農村和城市差距比較大,一般省會城市大概是35000,賠償年份不足六十歲的按20年算,超過六十歲的用八十歲減去實際年齡,超過75歲的一律按五年算,乘以這個單個年份的錢,就是死亡賠償金,還有死者的喪葬費,住院治療費,運屍費,營養費,誤工費,護工費,有未成年子女或者需要贍養老人的還有贍養費,但是記住,沒有家屬精神補償賠償金。如果此案件被劃分到了刑事案件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並附帶民事賠償,那就沒有訴訟費,如果是民事案件起訴,敗訴方應承擔索賠金額1%的訴訟費,律師費自己承擔,如果有屍檢費用要由被害方自己承擔,大概是兩萬塊錢。這樣的話,如果肇事司機承擔的責任不到50%,最後死者家屬拿到了111萬賠償,那說明死者家屬自己最後承擔的費用至少超過了120萬,而對方有保險公司承擔所有費用,到底哪個划算不用我多說了。所以建議廣大人民群眾一定不要違反交通規則,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寄託在別人的手中,最後倒黴的只能是自己和家人。


只嘆琉璃火難捨未央天


這句話當然可以用來嚇唬人,只不過司機是否需要賠錢、甚至是否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則要視情形而定。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傷亡的,首先由承保機動車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如果仍有不足部分,則按照下列四種情況確定具體的賠償責任:

  • 如果行人沒有過錯的,則由機動車一方全額承擔賠償責任;
  • 如果行人具有一定過錯的,則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 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則其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 如果是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則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的,如果機動車一方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的,那麼機動車駕駛人便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最高院關於交通肇事罪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也就是說,機動車一方需要承擔的責任範圍,取決於他和行人對本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如題所述,行人瞎走繼而引發交通事故,但也不一定就是行人承擔全責。我們還是分情況討論:

  • 如果行人瞎走導致機動車避讓不及撞上他,則行人承擔全部責任;
  • 雖然行人瞎走,但司機在明明可以及時避讓的情況下沒有避讓,從而撞上行人,則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 雖然行人瞎走,但司機本身也存在超速、酒駕等違法情形,以至於撞上行人的,則行人與司機都要承擔一定責任。

比如,我曾經遇上這麼一個真實案件:一拾荒老太深更半夜闖紅燈,一司機超速行駛剛好經過該路口,因為天色昏暗而沒有及時發現拾荒老太,繼而避讓不及撞上她,拾荒老太當場死亡。最後,交警判定拾荒老太闖紅燈承擔次要責任,司機超速行駛和不注意路況承擔主要責任,而司機也因此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


綜上所述,題目中所言嚇唬人還是可以的,但不要以為撞死瞎走的行人一定能賠錢了事。

 

  


冰焰


‘’怎麼看?賭徒心理作怪唄!‘’

依我之見:實際上是心存僥倖而故意違法的闖紅燈者在拿自己生命在鬼門關的紅燈面前一賭;而駕駛員卻在賭氣一時違法‘’放任‘’致人死亡而可能邁入失去自由的牢房,其最終結果雙方都是輸者,沒有贏家。

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先說‘’闖紅燈者‘’的心理狀態,在中國不少地方的部分行人丶非機動車的電動車和其它非機動車中部分人在城市道路上行走丶行駛時,己親眼所見交通行號燈己明明是機動車通行的‘’綠燈‘’,而非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的‘’紅燈‘’,而這些人丶車都視若無睹,故意強闖紅燈。他們為什麼要故意強闖紅燈呢?根據近幾十年大量實證和案例反映這部分人心裡總報到一個心理一一‘’我在馬路上闖紅燈,司機難道敢給我衝過來?‘’或者,‘’法律規定我雖違法闖紅燈行人是弱者,撞到我司機要賠,所以法律是保護弱者的‘’。

可是,要我勸告一句故意闖紅燈者:你的認為司機不敢衝過來的想法是錯誤的,司機駕駛機動車在馬路上正常行駛,如果車速很快丶慣性很大,如果司機來不及剎車,或剎不住車,最後傷亡的是你,而最後執法司法處理也會因你僥倖心理而‘’故意闖紅燈‘’而讓你自己承擔相當大一部分責任,的確,司機的車輛可依法購買了‘’交強險‘’又能自己擔多少責呢,所以‘’僥倖心理‘’去賭司機不敢衝過來會最終害了你。

二,我們又來談一談司機的‘’我買了一百萬保險,你瞎走撞死你‘’又是什麼心理呢?在我國,為解決老百姓出行難丶不敢買車丶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難的問題和發展汽車工業,國家出臺了‘’交強險‘’,使上述問題迎刃而解。針對司機而言,故然一旦發生交通肇事致人傷者,執法司法機關會根據‘’故意闖紅燈者‘’的過錯,減輕你作為司機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是‘’一一你作為司機己‘’明知‘’闖紅燈瞎走,就應該及時採取制動的剎車措施,而你卻賭氣說出‘’撞死你‘’的違反刑事法律的涉嫌故意殺人(間接故意),如果你在公安丶檢察丶法院審理案件時仍然說出‘’你瞎走我撞死你‘’的話,你已不是主觀過失的交通肇事罪,而依法會判處你‘’故意殺人(間接故意)罪,處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司機說出上述‘’買一百萬保險,不怕賠‘’,可是一旦法庭查你撞死闖紅燈者是主觀故意的話,保險公司會依法對因故意犯罪致人死亡的拒絕理賠,那時,你作為司機賭一時之氣,就得自行賠償了。

三,綜上所析,行人故意闖紅燈和司機賭氣故意說出‘’你瞎走我撞死你‘’,雙方都是輸者,沒有贏家。希望行人和機動車駕駛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唐先明75443043


親身經歷。

2018年7月15號。休班的一天下午,我和我愛人一起騎著電動車,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們是非常遵守交通法規的,嚴格按照交通法規,靠右行駛,紅燈停,綠燈行。

事故發生在這輛廂式貨車的工廠門口。如圖。

如圖一樣的貨車,如圖一樣的事故發生地點。我的電動車時速30,這輛貨車以非常快的速度從我的左後方超越過來,並且沒有右轉向燈,直接拐向了自己工廠門口,我們來不及剎車,撞到了這輛貨車的中間保險槓上,根本來不及反應,好在我用手推了一下車廂,沒有讓我們被捲到貨車車輪下。這位司機也反應過來了,把車就停在了這門口的上坡處,下車第一句話就問,“你們是從哪裡蹦出來的,我怎麼沒看到?”當時我和我愛人就倒在火車旁,也懶得跟他計較他說的這句話了,人沒事就好,但是電動車壓在我愛人身上,動彈不得。

你們以為這就完事了嗎?

出事了之後,工廠門衛大叔自然要出來看看是什麼情況,看到如此情形,我記得非常清楚,雖然事情過去了半年,門衛大叔出來的第一句話就是“你先把車往上開一開,別溜車了。你這個車本來就有點毛病。”是對肇事司機說的,然而他並沒有聽,站在原地不動。就在這一瞬間,車,溜了下來。你們知道一輛貨車突然向你衝過來的那種感覺嗎,來不及反應了,當我想去拉我愛人躲開的時候,已經晚了,貨車已經從我愛人腰部,大腿部直接壓了過去,肇事司機也在車後方站著,算是有點人的良心,幫忙拉了一把我愛人,車輪也從他的右腳踝壓了過去,這輛車知道撞到了上圖消防栓旁邊的一棵樹,才停下來。

我自然像瘋了一樣,懷裡抱著我愛人,嘴上瘋狂的在吼叫,根本顧不上這個司機,打了120,並且打了110,他跟我說我有保險,你不用打110,我什麼都聽不進去,因為出事之後我就知道打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離我們最近的醫院馬上派了一輛救護車來到事發地,將我愛人送到了醫院,當時完全慌了,也忘了自己是不是有哪裡受傷,也不重要了,我愛人的安全最要緊,

到醫院檢查之後,拍完各種片子,安排好住院之後,我和主治醫生聊了聊我愛人的傷情,醫生說這是萬幸,這輛貨車是空車,如果後面裝了滿滿的貨物,那麼後果不堪設想。

只要我愛人沒事,一切都是萬幸。

後面多餘的我就不說了,這輛車有保險,這位肇事司機,只是來看過一眼,買了點香蕉,再也沒來過,一切交給保險公司了,一點歉意沒有。我這輩子最討厭的就是大貨車,每次在路上走路,騎車,我都要離這種貨車遠遠的。因為他們都是幾百萬的全險,如果出事了,你的命沒了,他們也不會缺胳膊少肉的。

我想跟大車司機說一句話,也是跟所有給自己車上了全險的人說一句:你自己有錢,給自己的車上了全險,並不代表你就可以在路上隨便的開!你們這是對生命的不負責任!出事了把所有的事都推給保險公司,自己依然逍遙,你們的良心何在?認真開車!安全開車!請對自己負責!也要對別人負責!

我也要奉勸路上的行人,在馬路上,你不是上帝的存在,不要以為你是行人,你在機動車方面,你是弱勢方,你就可以無視道路安全法的存在!不可以橫衝直撞!不可以闖紅燈翻柵欄!行人一樣要對自己負責!對別人負責!

道路安全不是靠誰誰誰一個人就可以完善的。是靠我們大家共同完善的。

珍愛生命!遠離違法行車!遠離違法行為!

最後祝大家:永遠健康快樂!司機行人安全到家!謝謝!


寅子的生活觀


看到這個讓我想到前段時間鬧的沸沸揚揚的“教科書式耍賴事件”,我覺得這件事真心應該引起廣大車主的深思。

那事故是幾人騎單車橫穿馬路,耍賴女為了避讓向左轉(操作錯誤,但是符合人保護自己的本能)跨越雙實線進入對向車道逆行,然後撞上老爺子滑行導致其死亡,交警判耍賴女承擔7成責任,但是整個事故賠償金高達190多萬,而三險只買了30萬,當事人要獨立承擔九十多萬,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這事件對廣大司機的警示意義很大,主要兩點:

首先,三責至少一百萬起步,能多買就多買,不然真發生了事故,那可能就傾家蕩產了。路上的各種豪車就不說了,就現在的醫療水平,醫生有這種辦法挽救和延續人的生命,但是花費也是非常非常的高,一病返貧不是說著玩的,對司機也是一樣。

其次,一定要依法依規開車,切勿隨意操作。中國的交警並非絕對公正,總會偏向弱者和無(低)保障人士。所以,他會找開車的人的毛病,然後讓其報保險賠償。就像上面的事故中,如果耍賴女減速不變道,老爺子橫穿馬路主責甚至全責,後面的故事可能就不同了。

回到主題,對於司機來說,三責買夠,依法依規行駛,遇到事件減速撞上去,不失為最佳選擇。車在高速中,小小的動作都能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因為避讓一個人或一輛車,而導致其他事故,責任在你。

而且,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竟然敢闖紅燈,就應該承擔可能被撞的風險,不要讓別人的錯來懲罰自己,畢竟自己對很多人來說也非常重要。


沐金不韋


我也經常開車,路上遇到突然橫穿馬路的確實夠嚇人的,抱怨幾句很正常,兩人素不相識無冤無仇的,一般雙方都會抱怨的,過馬路經常聽到路人罵街開那麼快趕著投胎類似的話,車上也經常聽到急剎後駕駛員罵人的,這都很正常,抱怨兩句基本上心情就平復下來了,那天晚上我一個人走國道,大概50的速度,對向一個遠光後發現前方一磚頭,避讓不及掛胎側了,下車檢查前輪一個包,當時心情全無,都找不到人抱怨,後面看到對向遠光就罵,後來我跟當年的駕校教練打電話聊這事,他跟我說這事好事,要是速度再快點才麻煩,一通安慰,心情慢慢就好了!


網絡技術再分享


說心裡話,真的有很多人一點都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他自己不珍惜,他還會影響到別人的生命也存在危險。這樣的人,是我最為厭惡的!我購買100萬的商業車險也已經好幾年了,平時我也不喝酒,所以絕不會酒後駕車,我出外旅遊至今未自駕遊,遠途駕車出行基本為零,基本都是在市區行駛,如此,我還是購買了第三者100萬和不計免賠,就是我知道,我珍惜敬畏生命,不代表別人也這樣。他們有時頭腦發熱不計後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就後悔晚矣,甚至,有的人連自責的機會都失去了。遇到這種情況,個人的應急突發事故的能力決定了人車的結果,如果真的不能避免,那麼只能靠天意了。說的難聽點,你不想活了那是你的事,如果你影響威脅到別人的生命安全,那不好意思,你不在了我(保險公司)可以賠你錢,讓你的老婆拿著你用生命換來的錢改嫁,花著你的錢睡著你的老婆住著你的房子,誰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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