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4 HR干货:停薪、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社保问题解析

一般情况,我国关于社保的享受问题都有一定的的条件限制,这一点在养老金上表现的最为明显。我们都知道,按照相关规定,职工一般需要连续缴纳社保15年,正常退休后方能享受养老金待遇。

但是针对那些因为特殊原因而无法正常退出的职工费如何处理?怎么做才能让他们缴纳的社保费用不打水漂?接下来,就和小跃一起来看看特殊群体的社保问题解析。

HR干货:停薪、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社保问题解析

一、因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而产生的分歧问题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原用人单位或新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用工关系的,如何处理?

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与原用人单位或者新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HR干货:停薪、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社保问题解析

二、特殊群体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如何处理?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对于新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该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HR干货:停薪、下岗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社保问题解析

三、特殊群体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如何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其与原用人单位的关系如何认定?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原用人单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相关待遇依双方的约定。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考虑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和用人单位现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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