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垃圾分类,都挺好!

垃圾分类,都挺好!

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水平,促进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是当前亟待关注和破解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扩张,城市生活垃圾呈快速增长趋势。据统计,目前福州市五城区常住人口327万人,去年1-8月共产生生活垃圾约99.2万吨,日产生量约4000吨。这些生活垃圾虽然具有资源属性,可以回收再利用,但首要的是破坏属性,造成环境污染,阻碍城市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通过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水平,促进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是当前亟待关注和破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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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经验


(一)先进地区垃圾分类经验

1.日本:日本是较早开展垃圾分类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成功典范。一是推行精细化的垃圾分类,最大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二是以法律形式明确划分了政府、企业、民众等各方主体的责任。三是严格规定了每种垃圾的回收时间,居民必须在特定时间将特定垃圾放在指定回收地点,再运送到再生利用企业进行分拣处理。四是培养科学的垃圾分类回收意识。从学校开始进行垃圾分类教育,并将每年10月规定为“再循环推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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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垃圾分类箱

2.德国:德国早在1904年就开始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3年实现了生活垃圾回收率83%。一是建立了完备的垃圾分类法律体系,出台相关法律800余项,行政条例近5000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规范管理。二是实施严格的垃圾分类执法。由“环境警察”每天开展专项巡逻,实行“连坐式”惩罚。三是大力发展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从业人员超过25万,垃圾循环利用率保持在65%以上,每年创造产值约500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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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垃圾分类箱

3.台湾。台湾通过垃圾源头减量,使城市生活垃圾减少80%以上。一是推行“垃圾不落地”政策。取消了小区的垃圾桶,要求居民定时定点将分类的垃圾直接投入垃圾收运车内。二是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居民投放“一般垃圾”,必须购买使用专用垃圾袋,居民不使用专用垃圾袋的,垃圾车可以拒收。三是设立生产者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产品生产公司必须先缴纳同总量的回收费用给基金管理部门,根据回收比例退还相应的回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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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街头的旧衣回收箱

(二)国内部分城市垃圾分类做法

4.厦门:采取“五全工作法”,即全民参与、全部门协同、全流程把控、全节点攻坚、全方位保障,目前主城区全部小区(1402个),大部分机关、宾馆、学校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已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尤其是通过编写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建立家庭生活垃圾分类评价体系等,推动家、校、社联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

5.深圳:一是成立了全国首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即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二是先后出台1个政府规章、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发布了全国首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三是将每周六定为“资源回收日”,配备了5913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组织了7800余名党员志愿者指导居民分类。四是实施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蒲公英计划。搭建垃圾分类公众教育平台,培养垃圾分类宣传人才队伍,打造垃圾分类的课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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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杭州:主要依托市城投集团下属的环境集团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一是开展清洁直运,并率先推出了以“绿车绿桶、黄桶黄车”为标志的标准化分类清运体系。二是推动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系统“两网融合”,引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试点“互联网+上门回收”。三是推行垃圾分类“实名制”,依托“云服务”平台实现“一户一码”,并实行垃圾分类“楼道责任制”、楼道“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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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水平的对策建议

借鉴国内外经验做法,建议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从横向上规范确立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运行模式和约束机制,从纵向上有效衔接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环环相扣、有序推进,探索符合实际、成本可控、行之有效的垃圾分类“福州方案”。具体做法可以归纳为垃圾分类“九化”工作体系。

(一)垃圾分类主体责任要清晰化。垃圾分类,首先要通过立法,解决谁来分类、如何分类的问题。要参考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加快出台《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操作细则,考虑到立法周期较长,建议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明确界定垃圾分类链条中各方主体责任,以及未正确履行责任的处罚措施,形成垃圾分类“互动共治”的治理格局。

其中各级政府负责建立、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并保障人员配置、资金投入和管理考核;单位和个人负责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减少生活垃圾产生;物业公司/居民委员会是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监督投放、劝导和分类收集工作;项目企业按照政府要求与行业标准,负责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与再生利用工作。同时建立“生产者衍生责任制”,明确生产企业回收责任,严格限制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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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要专业化。一是借鉴深圳做法,成立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制专项规划,拟定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实施指导、考核和监督。区、镇两级成立相应专职机构。同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相关市直部门、五城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二是探索以市场化促进专业化,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区为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与环卫保洁、资源回收、处理设施运营等相关业务“打包”招标,引进专业化的环境综合服务商,授予特许经营,提供垃圾分类、环卫清运、路面保洁、资源利用与垃圾处置一体化解决方案,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三是加大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鼓励项目企业通过合理利用地下转运站地上空间、提供社区增值服务等方式,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产业链整体盈利。

(三)垃圾分类投放环节要简单化。虽然垃圾分类越细,越有利于源头减量和末端回收处理,但目前市民的整体意识还未达到这个层次,很难一步到位。要求居民进行过细过严格的垃圾分类,反而降低了分类的准确率,导致很多居民望而却步、知难而退。

基于我市生活垃圾含水率、可生化有机质含量高的特点,从易于操作的角度出发,建议我市生活垃圾前端分类只要将干垃圾、湿垃圾分开即可,即居民只负责干湿垃圾分类,再由专业的回收公司负责对干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和有毒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减轻前端分类压力,并以较低成本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目标。

与此对应,小区内只需设置绿色、蓝色垃圾桶,绿色负责收集湿垃圾,蓝色负责收集干垃圾,并添加明显的文字和图示,并推广鼓楼区试点做法,免费发放可降解的湿垃圾袋及垃圾架,引导和便利居民干湿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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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垃圾分类收集环节要规范化。建议参考日本、台湾等做法,实行垃圾“定时定点”回收。一是对居民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根据小区/单位规模设置若干生活垃圾回收点,每天设置2-3个固定的集中回收时段(每个时段为1-2小时),由物业公司人员(无物业的可以由社区、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等)检查垃圾干湿分类情况,并监督居民投放到相应的绿色、蓝色垃圾桶中,对未按规定分类的垃圾予以拒收制止,并纳入居民垃圾分类评价。

二是对小区/单位收集好的生活垃圾,由专业回收企业定期分类收运,比如每日定点收集湿垃圾1次,每周定点收集干垃圾2到3次,其他垃圾实行预约上门回收等,提高垃圾收集效率。对未按规定分类的混装垃圾桶予以拒收,对拒收两次以上的小区,进行垃圾停运处理并向房管部门备案通报,由房管部门发出处罚整改单,督促物业公司缴纳罚金并及时整改。

(五)垃圾分类运输环节要标准化。垃圾“混收混运”,不仅造成了前端垃圾分类无效,还增加了末端资源回收的难度。建议借鉴杭州经验,按照“分类收集、按色清运、专车专运”原则,统一车辆标识,实行标准化分类清运,即绿色垃圾直运车对应绿桶收运湿垃圾,运输到红庙岭进行无害化处理。

蓝色垃圾直运车对应蓝桶收运干垃圾,运输到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进行二次分拣,分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白色垃圾直运车收运目前尚未实施垃圾分类单位的生活垃圾,提高垃圾分类运输的视觉识别度,方便市民对垃圾分类清运工作实施监督。

同时,统一实行“桶车直运”,避免在倒桶压缩过程发出恶臭,或者在运输过程中“滴洒漏”,造成二次污染。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快垃圾转运站撤并、改造,并按照区域垃圾转运需求合理布局,新建一批地下垃圾转运站,提升城区垃圾转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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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垃圾分类处理环节要产业化。一是建设红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补齐末端处理设施短板。2018年底前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2020年前完成四期建设,将我市垃圾焚烧能力提升至吨/日,实现生活垃圾“只烧不埋”、焚烧率达到100%。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等项目建设,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将“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城管部门,通过物流站点整合、作业队伍整编、设施场地共享,推动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同时,大力发展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加大对企业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的补贴,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并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加速垃圾资源化,到2020年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七)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要常态化。一是由宣传部门牵头,

实施环保教育“茉莉花”行动,组建垃圾分类宣讲队伍,并依托地铁、公交、宣传栏等公共场所,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政策及知识,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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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由教育部门牵头,推广厦门校园垃圾分类做法,将《福州市生活垃圾教材分类知识读本》列入学校日常教学以及学生德育考核内容,创作垃圾分类歌曲、歌谣、漫画等青少年易于接受的艺术形式,提高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形成家—校—社联动。

三是由市城投集团、旅发委牵头,借鉴杭州“垃圾场=旅游景点”的做法,按照3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环境教育旅游专线,让市民亲身感受垃圾从前端收集、清洁直运到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整个流程,并直面垃圾、关注垃圾,养成减少垃圾和垃圾分类的习惯。

(八)垃圾分类督查指导要制度化。一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片长制”。借鉴推行“河长制”经验,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生活垃圾分类“片长制”,分别由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社区两委干部担任“片长”,并组建专业督导队伍,通过定片、定街区、定人,开展定期督查、汇总及通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垃圾分类督查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垃圾分类舆论监督机制。借鉴杭州的做法,全面推行楼道环境卫生“红黑榜”制度,对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评选,对“红榜”楼道内的住户实行物业费或卫生费打折,用舆论的力量倒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三是实施“党组织—街道—社区—楼道长—志愿者”联动的入户分类指导制度,把官方权威和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聘请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等作为兼职督导员,示范、督促小区居民规范开展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都挺好!


△志愿者分发垃圾分类宣传单

(九)垃圾分类奖惩考核要刚性化。一是将垃圾分类与垃圾收费挂钩。借鉴外国“按量收费”的做法,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差别化的垃圾收费制度:多投放多付费、少投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以经济杠杆,提高居民源头减量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二是将垃圾分类与居民个人信用挂钩。借鉴上海“绿色账户”做法,推行“环保档案”,将垃圾分类落实情况与居民个人信用绑定,获得的积分可以兑换各类线上线下商品或消费,并优先享受公共服务;当垃圾分类的积分低于一定分值时,采取限制个人银行贷款等惩罚措施。

三是将垃圾分类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区—街道—社区—物业”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并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环境卫生绩效考核内容,调动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性。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作者 | 陈 颖 郑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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