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7 重慶市檢察機關依法對7名“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重慶市檢察機關依法對7名“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近日,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劉某強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劉某強、王某於2017年初共謀,在渝中區租用高檔寫字樓作為據點,先後糾集王某、畢某強、孫某青、郭某鑫、傅某等多人參與,逐步形成專門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惡勢力犯罪團伙為達到來錢快、風險小的目的,在前期會進行嚴格“考察”,只挑選那些急需資金週轉且有資產抵押的“客戶”。在通過所謂“考察”後,該犯罪團伙以“保證金”、“行業規矩”等為由,分別誘騙或脅迫被害人邱某、王某、楊某、葉某等四人簽訂陰陽借款合同、虛假房屋租賃合同等明顯不利的各類合同。在形成資金走賬流水後,被害人往往只能收到遠遠低於合同資金數目的貸款。隨後,該犯罪團伙又通過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強立債權、虛增債務,並採用暴力威脅等手段向被害人強行索取虛高借款、違約金,一環扣一環地形成“套路貸”,進而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為規避打擊,該犯罪團伙在向被害人索要債務時,使用“尾隨、上門蹲守、到單位找麻煩、散佈裸照詆譭名譽”等“軟暴力”方式進行滋擾、糾纏及恐嚇,給被害人造成極大的精神壓力,嚴重影響到他們的工作生活,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7年7月18日,被害人葉某向劉某強與王某開設的借貸公司辦理貸款。在葉某簽訂6.3萬元的虛高借款合同、虛假房屋租賃合同以及房屋買賣合同後,該犯罪團伙以交納“保證金”為由當場扣除3.5萬元,葉某實際只拿到2.8萬元。8月4日,因葉某無力還款,該犯罪團伙又逼迫葉某從其他貸款公司借款9.6萬元填平債務,資金到達葉某賬戶後即被瓜分。同日,劉某強等人以葉某違約為由要求再支付“違約金”6萬元。9月初,在畢某強、孫某青等人的脅迫下,葉某不得不按該犯罪團伙安排,將名下房產重新抵押於他人“借款”,所獲錢款33萬元剛一到賬即被瓜分。

辦案過程中,渝中區檢察院高度重視,指派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同時,及時組織召開檢察官聯席會,就本案事實、證據標準、法律適用進行研討。近日,經嚴格審查證據,渝中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劉某強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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