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士官轉業後何去何從:這四類士官可安置工作!編制不是問題?

士官轉業後何去何從:這四類士官可安置工作!編制不是問題?

一網友倒出士官轉業困難:首先安置時有10%的事業工勤,至於如何競爭就看各自神通了。90%企業,如不願去可拿兩萬自謀生路。現在去企業還在崗的十不一二,大部分流落社會。因為年齡偏大,部隊幹了十幾年的專業無用武之地,一切只能從頭再來。再加上士官群體父母基本都是農民,已進入老年,需要贍養,孩子漸大,需要教育,妻子要麼沒工作,要麼是普通工人,處境都不好。

那麼事實真的如此嗎?

據相關法律法規,有四類士官退役時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不難看出,這些條件其實還蠻嚴苛的,並不是大多數人都能滿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都是在服役期滿以後才會有的安置。好吧!我們再講一下如果符合,那麼會安置到一些什麼單位呢,分別有國企,集團企業,事業單位工人,這個具體要聽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當然編制不會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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