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夫妻雙方鬧離婚 法院駐村幹部苦心化糾紛

8月5日上午,新疆新和縣人民法院駐炮託格拉克村工作隊和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據瞭解,這起糾紛導火索是阿某(男方)對妻子熱某的施暴行為。

幾天前,阿某迫於周邊輿論壓力,同熱某及其家人來到村委會尋求協調解決。熱某向工作人員哭訴,兩人結婚八年,結婚前,男方將禮金花費揮霍無度,沒有置辦嫁妝,現兩人成家已生育有兩個小孩,日常生活中也小吵小鬧。據介紹,事發主要還起因於妻子熱某與婆婆的一次口角。

熱某婆婆在塔木託格拉克鄉經營一家小餐館,當天,阿某的媽媽讓熱某回家拿水壺,婆婆見兒媳遲遲沒有送來,於是責備質問熱某幾句。熱某不服氣,和婆婆爭吵了起來,阿某打傷了妻子熱某。熱某及其家人堅決向阿某提出離婚,並向其索賠醫藥費。

在初步瞭解雙方糾紛起因後,法院駐村工作隊隊員阿依努爾·肉孜考慮到,阿某主動要求調解,夫妻雙方感情並未破裂到完全無法癒合的地步,且兩人育有兩個子女,具備一定的和解條件。再次深入交談過程中,逐漸明晰了此次案情的糾紛焦點,於是駐村工作隊員注重從雙方家庭問題的實際出發,客觀分析雙方“情”與“理”,釐清雙方糾紛“是”與“非”,並向阿某及其家屬釋明《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相關法律條文中的有關規定,說情、說理、說法。最終,在同該村黨支部副書記、婦女主席熱依拉木·卡地爾共同努力下,在短短三個小時內,夫妻雙方及家屬達成和解,簽定了和解協議書。

近來年,新和法院收到的家事糾紛案件大幅攀升,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很多家庭矛盾也並非不可調和,只是缺少了溝通與交流的方式、機會和渠道。村委會熱依拉木·卡地爾表示,雙方如果一定要上到法庭去針鋒相對,雙方家庭感情可能會再次遭遇創傷,村裡矛盾糾紛事情小,但雜又多,法院駐村幹部充分有效發揮專業特長,調解了各類矛盾糾紛,做到止糾紛、人事和。法院駐村工作隊隊員許潔表示,訴前調解要充分用好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才能使糾紛家庭能儘快儘可能地和好如初、美滿和順,糾紛止、人和事了。(李世蘭 許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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