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男子長期跟蹤北海一局長,最後下手了,他曾因搶劫、盜竊被判16年

“當官的肯定有錢”,手頭拮据的楊某心生歹念,竟將北海市某單位局長陳某定為搶劫的目標。在長達兩個月的跟蹤監視後,楊某出手了,就在陳某家門前持刀實施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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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劃:男子長期蹲點跟蹤一名局長

37歲的楊某是內蒙古人,在北海從事房地產銷售工作。由於業績一般,他的生活並不如意,楊某開始琢磨找點門路“掙些大錢”。

2017年7月,北海市某單位局長陳某引起了他的注意。楊某在心裡唸叨“當官的肯定有錢”,決定對陳某實施搶劫。

心思縝密的楊某來到陳某單位附近,展開了長達兩個月的蹲點跟蹤

男子長期跟蹤北海一局長,最後下手了,他曾因搶劫、盜竊被判16年

起初,楊某隻是在陳某單位附近監控,不久後,他開始尾隨陳某回家,確定其家庭住址。“再到後來,陳某幾點從家裡出門,幾點下班,甚至週末常去哪些地方休閒,楊某都掌握得一清二楚。”辦案人員透露。

一名知情人告訴記者,實施跟蹤期間,楊某發現陳某的鄰居正在裝修房子,就偷偷配了一把鄰居家的鑰匙。平日裡,楊某躲在鄰居家中,監視著陳某的一舉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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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搶劫未遂 潛逃23天后被抓

被暗中監控的陳某,對此毫無防備。楊某則逐步網購了電動車、口罩、鴨舌帽、衣服、尖刀等作案工具,謀劃一場“萬無一失的行動”。

2017年9月23日凌晨,楊某終於等來了“機會”。

當天凌晨0時30分許,陳某回到位於北海市廣東南路興海社區的家,準備開門。聽到開門聲,楊某快速從角落竄出,

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架在陳某脖子上,並抱住陳某身體,喊道:“我只要錢,不要命,快把錢放地上!”

陳某很快冷靜下來,並極力反抗,嘗試奪下楊某手中的刀。抵抗過程中,陳某的左手虎口處和右手無名指均被刀割傷。

慌亂中,楊某急忙丟掉尖刀,轉身潛逃。

案發後,北海市銀海公安分局隨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展開偵查。

據瞭解,嫌疑人楊某具有較強反偵察能力,經過23天的追蹤,2017年10月15日,警方終於將楊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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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因搶劫罪再獲刑4年6個月

據警方介紹,雖然這次搶劫未遂,但楊某其實已算得上“經驗豐富”。2000年4月至2002年5月,楊某因持刀搶劫4案6人、入戶盜竊30起,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直至2014年9月才刑滿釋放。

出獄後,楊某被朋友騙來北海從事非法傳銷。但因難以發展下線,他整日無所事事,後來找了工作也做不好,以致生活拮据,於是他再起歹念,對陳某實施搶劫。

銀海區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楊某在持刀搶劫的過程中遭到被害人反抗,是因為楊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為屬於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依照相關規定,近日,該院以搶劫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來源 |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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