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系列殺人碎屍、搶劫、強姦大案始末

1995年2月21日清晨,綠城鄭州。春節的腳步尚未走遠,忽然,從西崗加油站旁邊傳來一聲駭人的尖叫,擊碎 了夢一般和諧的早晨。“啊呀!死人了……”

頃刻間,好奇的人們將現場圍了個水洩不通。

遠處,已隱約聽到了警車的尖叫……

此時,離現場不遠處的一片居民區裡,有一吳姓人家。因為女兒昨晚上夜班一宿未歸,母親心中有點忐忑不安,一大 早她就出門張望,隱約看見加油站附近聚集著很多人。出什麼事了?她心裡一震,一種不祥之兆湧上心頭。她急忙向加油站跑 去,等她跌跌撞撞跑到現場扒開人群往裡一看,險些昏死過去。死者正是自己的女兒,雙手反綁,下身裸露著躺在那裡。

現場位於鄭上路西崗加油站向西50米的公共廁所旁。死者褲子被退至膝關節處,雙手被反綁,身上物品不翼而飛, 距屍體向西30米處發現一枚雙心形髮夾,向西50米處又發現死者騎的“二六”型斜梁自行車。屍體附近的麥地裡有一趟往 返的可疑腳印,但已被圍觀的群眾嚴重破壞,失去了應有的鑑定價值。經查死者叫吳某,現年22歲,鄭州某廠工人。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頸部左至右有散在條狀表皮剝脫,胸部及會陰部有條狀抓撓傷痕。技術人員從屍體徵象綜合分析 ,吳某臨死前遭人猥褻後被勒、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大約在2月20日晚9時至11時。

據此,偵技人員進一步推斷:吳某的被害有兩種可能:一是姦情仇怨,報復殺人;二是變態歹徒夜晚攔路行兇作案。

據死者家屬反映:吳某是2月20日下午5點鐘到家的,晚上9點30分離家騎自行車到單位上班,期間未發現任何異常。

吳某好友告訴民警:“昨天下午,小吳下班後,有一個找她的電話,我隨口告訴他晚上10點鐘以後再打。他又追問了一句‘小吳是不是晚上加夜班’,我‘嗯’了一聲就把電話掛了……”

“這個人是誰?”

“這個人好像是陳某,小吳以前談的男朋友,後來家裡反對,沒談成。這個人就威脅小吳,不同意就同歸於盡,一定是他害死了小吳……嗚嗚……”趙某禁不住失聲痛哭。

陳某,今年24歲,原籍洛陽人,現住在大崗劉一租房戶家中。他沒有工作,經常遊手好閒,吳父母看他不地道,就勸女兒和他分手。後來他們就沒有來往。前幾天聽小吳說,這個人揚言要報復她。

“立即傳訊陳某!”專案組一聲令下,偵查人員以最快的速度趕到陳某租房處。但陳某已是人去樓空。

2月25日,當陳某興致勃勃趕回租房處時,被守候的民警抓個正著。

“陳某,你以前的戀人吳某被人殺害了,有人反映幾天前,你曾揚言要殺她,你怎麼解釋!”

“我和小吳談過一段,後來她家人不同意,就分手了。我非常恨她,也曾想過採取過激行動,但我忍了,也想開了。 ”陳某陷入了痛苦的回憶中。

“但我確實沒有害她。那天晚上9點多鐘我和老鄉林某某、李某某在某家屬院門前偷了一輛白色麵包車,連夜開到鞏義,將車賣給了劉某某。”

經過查證,陳某在“2-21”案發時間確實不在現場,更不具備作案條件。

是熟人作案,還是路劫?一個撲朔迷離的殺人拋屍現場,使偵技人員感到遇上了真正的“對手”……

1998年11月17日傍晚,家住須水鎮閻家莊的村民楊某路過村頭水渠旁自家的麥地時,發現有一些女式衣服散 亂扔在那裡。他心生納悶,便循著方向想看個究竟。當他跨過水渠旁邊一貯水池時,感覺到裡面有些異常。等他伸頭往裡一看 ,頓時嚇得魂飛魄散……

10分鐘後,須水派出所的民警趕到並將現場嚴密保護起來。

現場位於須水鎮廟王村閻家莊水渠旁邊的貯水池內,池裡無水,有大量枯草,枯草下邊有一具呈坐姿的女屍。

經過當地群眾辨認,死者叫董某,26歲,須水鎮小付莊村居民,生前系某傢俱廠油漆工。11月12日下夜班騎自行車回家時失蹤,自行車不翼而飛。

屍檢報告顯示:屍體面部青紫淤血,球瞼結膜出血,頸部有表皮剝脫,身上皮膚多處散在拖拉擦傷,通過解剖後綜合 分析,死者董某系被人姦汙後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移屍於貯水池內,死亡時間大約5天左右,與死者失蹤時間吻合。鑑於案 情重大,局長賈國寶、政委崔超瑛決定現場成立“11-17”專案組,要求偵破工作連夜展開。

那麼董某因何而死?偵技人員眾說紛紛,莫衷一是。

就在偵破工作進退維谷時,專案組獲取了一條重要線索:須水鎮付莊村的劉某某在案發後突然失蹤,去向不明。據管 區民警介紹:劉某某屬社會閒雜人員,曾因嫖娼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偵技人員立即對劉某某進行布控,經過大量工作,於 11月26日在洛陽其親戚家中將其抓獲。經詢問:劉某某承認自己在11月11日晚與董某發生過性關係。“11-17” 案發後,他聽群眾說董某5天前被人強姦後殺死,他仔細一盤算,這個時間和他與董某最後一次發生性關係時間極為相近,便 有些心虛,擔心脫不了干係,便想到出去避避風頭。

技術人員通過血型判定,排除了劉某某作案的可能。劉某某在感謝科學的同時,也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情況:“那幾 天,我路過鄭上路時,曾看到一個騎自行車的男青年在路上來回轉悠,無所事事的樣子,又鬼鬼祟祟的,形跡比較可疑。這個 人年齡30歲左右,個子不高,其他也沒印象了!”

隨後偵技人員走訪了附近群眾,沒有人見過此人,也沒有獲取有價值的線索。

2月7日,民警王磊帶人排查到白寨村勞改釋放人員李文安家時,被李文安老婆告知:“在外地打工,具體地方在哪 不知道。”

“他啥時間離家的?”

“好幾年了。”

李文安個子不高,頭髮有點稀,32歲,聯想到唐某、劉某某交待的“那個人個子不高,30歲左右”,王磊覺得此 人與李文安極為相似。王磊等人不便多問,就到其鄰居家走訪。閒談中,鄰居說1998年11月左右曾見過李文安。

李文安明明在家,其老婆為何要說他走了好幾年?經過大量工作,民警王磊終於獲悉“李文安在濮陽開出租車”。彭 長星所長立即將情況向分局黨委作了彙報。局長賈國寶指示:“立即趕赴濮陽,想方設法找到李文安,不要放過任何可疑點! ”

2月8日,所長彭長星帶領民警王磊冒著蕭蕭寒風北上濮陽。然而,濮陽警方的一番介紹讓彭長星等人大吃一驚。

滿足自己淫邪的獸慾,然後再殺人滅口。從接二連三的此類案件中,偵查人員判斷這是建國以來鄭州和濮陽罕見的系 列強姦殺人案

濮陽,這座全國聞名的衛生城市,並沒有因為環境優美而太平。

1997年6月30日晚,濮陽市區女青年張某在與其男友約會回來的路上失蹤。7天后,其屍體在開發區健康城南 一窨井內被發現。經屍檢,張某被人強姦後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濮陽警方將其定為“7-7”特大殺人拋屍案。

據死者的哥哥介紹,當晚12時許,曾見張某搭乘一輛白色面的,但未記住車號。為此,濮陽市公安局對全市的出租 車進行了大規模的盤查。未獲取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就在“7-7”特大殺人拋屍案懸而未決時,又一起殺人拋屍案讓警方初步體驗了什麼叫壓力。

1997年12月16日上午,濮陽市市政人員在中原路中段清理窨井時,又發現一具全裸女屍。屍檢報告顯示,死 者年齡在18歲左右,被人強姦後扼頸致機械性死亡,死亡時間兩個月前。因為查不到屍源,使偵破工作一度擱淺。

1998年8月18日,居住在濮陽市外貿公司家屬樓的趙某,女,21歲,在為朋友過生日回家的路上,快到家門 口時被歹徒劫持。可憐已有9個多月身孕,即將臨產的趙某被歹徒粗暴蹂躪後,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然後拋屍於檢察院對 面的草叢中。

趙某的屍體被發現時是8月20日上午。雜草叢中,趙某瞪著血紅的眼睛,靜靜地躺在那裡,眼裡凝固著永久的遺恨 。此案被警方列為“8-20”重大強姦殺人案,並與“7-7”、“12-16”拋屍案併案偵查。一個多月的摸排毫無進 展。

9月14日,又一具全裸女屍在濮陽市中原路窨井內被發現。屍檢證明,死者被人強姦後,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後 拋入窨井中。由於找不到屍源,這起被警方定為“9-14”重大強姦殺人拋屍案也同樣擱淺。

就在濮陽警方全力以赴加大對上述系列案件進行偵查時,又一起特大案件讓他們措手不及。

1998年10月1日,是濮陽市前合希望幼兒園女教師楊某的新婚大喜之日。凌晨4時許,家住市燃料公司的楊某 ,由家步行到百米之遙的前合村口希望幼兒園打電話,以催促同學來家為她盤頭,10分鐘後,家人見其不歸,遂去尋找,楊某已不見蹤影。

而此案恰好發生在國慶節,又距市公安局不足300米,給節日中的濮陽市民造成極大的震動。

11月6日。楊某的屍體在中原路南東白倉村北頭的馬夾河西岸草叢中被發現,已高度腐敗。她下身全裸,靜靜地躺 在冰冷潮溼的河床上。兇手的殘暴,激起周圍群眾的極大憤慨。經過屍檢,又是一起強姦後扼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濮陽警方 將其列為“11-6”特大強姦殺人拋屍案。

這5起系列殺人拋屍案件,如泰山壓頂,讓濮陽警方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就在系列案件偵破工作緊鑼密鼓進行時,“孽鬼幽靈”突現鄭州,犯下滔滔罪惡後又銷聲匿跡……

4月初,專案組分成4路分別在濮陽、三門峽、焦作、新鄉、西安、南京等進行調查,仍然未發現李文安的蹤影。就 在偵破工作如火如荼地進行時,7月14日,又一起類似“2-21”、“11-17”的血案發生。

7月14日清晨,一過路司機向須水派出所打電話報稱:鄭上路三十里鋪發現一具女屍。

現場位於鄭上路三十里鋪段一快車道,死者脖子被衣服勒著,全裸伏臥在那裡。據群眾辨認,死者叫葛某,20歲, 須水鎮大李村人。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頸部有被繩索勒過的環狀索溝,頸兩側點片狀皮膚擦挫傷,有強姦跡象。通過屍體解剖後綜合徵 象分析,其死亡時間大約在7月13日晚10點~12點,死亡原因為機械性窒息死亡。

技術人員經過仔細化驗推測,葛某臨死前遭到過至少兩人輪姦,死亡後,屍體被人從1米以上高度的移動物體(推測是機動車)上推下。

10月25日,民警王磊在摸排案件時,聽群眾反映,唐某被搶劫一案已經以5萬元私了。王磊當即找到了唐某,唐支支吾吾地道出了實情。

1999年2月14日,唐某購買年貨時,偶然在須水鎮轉盤處發現那個眼裡冒著“兇光”的男青年。她急忙給丈夫 打了個電話,然後悄悄跟蹤。唐的丈夫聞訊後叫上自己的倆弟弟,不費吹灰之力就將男青年控制住。

“媽的,你還認得你姑奶奶吧?”唐某衝過去對著“男青年”就是兩巴掌。“送他去派出所!”

男青年一聽頓時嚇得魂飛魄散,慌忙跪地求饒:“我錯了,我給你們賠點錢還不中嗎?”

“不中,非得把你送派出所!”

“我求求你們了,送到派出所,我就沒命了……”男青年哭喪著臉。

唐某等人一聽也犯了嘀咕:“這傢伙肯定有事,不如咱敲他一槓子。”唐某和丈夫等人商量後,就對男青年獅子大張 口。

“那你就拿10萬元吧!”

“啊!我哪有那麼多錢?”

“10萬元買條命,不值嗎!”唐某有意詐他。

“好吧,我打個電話讓人送錢!”一會兒李文安的姐夫孫某騎著自行車過來了。他認識唐某的丈夫,就打圓場,“這 是我內弟李文安,都是自己人,抬抬手算了!”後來經過討價還價,李文安拿出了5萬元私了此事,唐的丈夫打了個收據。

由此可以推測李文安即使與“2-21”、“7-13”、“11-17”等系列案件沒有關係,也必然有其他重案 在身。

看來,抓捕李文安勢在必行。

偵查工作勢如破竹,一張無形大網終於罩住了“孽鬼幽靈”,一起惡性槍擊案同時“卡殼”

11月21日,有群眾反映,李文安潛藏在三門峽其親戚家中。

當夜,彭長星帶領民警王磊等人趕到三門峽,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到李的親戚處。獲悉李文安在此呆了一個多星 期,昨天上午剛走,聽說去西安他一個朋友家了。彭長星、王磊等人來不及休息跳上了開往西安的火車。據李文安的朋友趙某 某說:“文安前幾天打傳呼說準備過來玩幾天,昨天打傳呼說有點事不過來了。”

“他讓你回的電話是多少?”

“0393×××××××”

這是濮陽的電話,專案組立即將情況反饋到濮陽。濮陽市區分局刑警大隊馬上趕到位於人民商場後面李文安住處,但 這裡已被拆遷。

11月23日,彭長星所長帶領民警王磊趕到濮陽。經過查找電話“0393××× ××××”,是一個磁卡電話 。隨後,彭長星等人來到華龍商廈。這是李文安老婆的姑夫孫某某曾經經營的地方。李文安在這裡幹過一段。一姓李的服務員 得知情況後,對彭長星等人說:“你們說的這個人是不是個子不高,較瘦,頭髮有點稀,家是鄭州的?”

“我見過這個人,別人都叫他老文,他以前開出租車,後來把車賣了。前幾天我見到他開一輛紅昌河!”

“聽說他去焦作了,這裡原來有個服務員叫小香,跟李文安關係較好,現在在焦作做大生意,可能去找她了!”

彭長星等人道謝後,立即輾轉焦作。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找到了小香。

“你們找老文有事嗎?”

“嗯,有一起案子,需要找他問個情況。”

“是不是關於槍的事?”

“對,你說說情況吧!”彭長星等人不動聲色。

“前幾天,他給我打傳呼,說春節前有人敲詐了他5萬元錢,他準備報復。都已踩好點了,只是沒有‘傢伙’,怕失 手。讓我幫他弄一把槍。我就找到一個叫‘老六’的人,給他弄了一把小口徑步槍。他昨天帶了2800元錢給買走的。”

“他現在在哪?”

“他昨天下午剛走,聽他說回去就弄事。”

12月2日中午,民警王磊在排查案件回來的路上,傳呼機上突然出現一條令人驚喜的信息:“李文安在滎陽廟會上 出現……”王磊來不及向所領導彙報,帶領人員緊急趕往滎陽。發現目標後,王磊將人員進行了特別分工,然後裝做若無其事 的樣子,慢慢地靠近李文安。在接近的一剎那,王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李文安撲倒在地。其他人員一擁而上,李文安尚不 明白怎麼回事,便被抬上了警車。

所長彭長星得知李文安落網後,立即帶人將李文安的親戚控制住,並封鎖了李文安落網的消息。

“當人是獸時,比獸還壞。”李文安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難書,他的交代解開了一個個不解之謎

突審李文安的工作不怎麼順利,一進門,李文安就說:“你們也別費勁了,我被判過刑,蹲過監獄,啥都懂,我啥也 沒幹,什麼也不會說,24小時之內就要放人。”

對此,突審人員不溫不火:“李文安,你記住一句話,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鳥飛過還能留下影子。你啥都懂, 你知道什麼叫科學嗎?每一個案發現場你都會留下你意想不到的痕跡,如果你一味地抵抗下去,只有死路一條!”

“你們是蒙我的,你們什麼把柄也沒抓住。”李文安色厲內荏。

“是嗎?你的槍在哪裡?”

“不就是一把槍嗎,在我連襟梁喜中家裡。”

民警當即趕到梁喜中家裡,在廁所的頂棚中找到了那支小口徑步槍。梁喜中(33歲,滎陽市梁寨村人)也被依法傳 喚。

“李文安,老老實實交代你的問題吧。”

“沒有了。”李文安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

“那你還想不想要那5萬元錢了?”

“啊!”李文安猛一哆嗦,在保持長時間的沉默後,終於擠出一句話:“讓我考慮考慮吧。”

一考慮就是一天,晚上9時許,李文安終於開口了。“我說……”

現年32歲的李文安出生於須水鎮白寨村一個農民家庭。由於缺乏必要的管教,他從小就養成了好逸惡勞的惡習,上 學後學習成績一蹋糊塗,小學尚未畢業就退學在家和一些不三不四的閒雜人員混在一起。隨著年齡的增長,李文安漸漸地對異 性產生了興趣。他那些狐朋狗友時常給他講一些黃色故事,帶他看黃色錄像,慢慢地李文安的心開始躁動起來。整天琢磨著找 個女的“實習實習”。終於有一天李文安夥同他人輪姦少女被郊區法院判刑9年,後因表現較好,先後兩次減刑,於1992 年12月出獄。出獄後的李文安經人介紹找了對象,結了婚,有了兩個孩子。本該安分守己過好日子的李文安心中那股邪惡的 慾火慢慢地復燃起來,每到夜晚就騎著自行車瞪著泛著綠光的眼睛搜尋獵物。先後有30餘名婦女慘遭侮辱,但報案者寥寥無 幾。漸漸地他的膽子大起來。

1995年2月21日晚,李文安開著拖拉機拉磚回來,在鄭上路西崗加油站附近,將女青年吳某掐昏,欲實施強姦 時,發現吳已死亡,遂棄屍而逃,後逃至濮陽,和其連襟梁喜中、妻弟郝某一直在濮陽開出租車。

從1997年6月到1998年10月,李文安利用開出租車的便利條件,採取劫持夜晚獨身婦女或者女乘客,先掐 昏,然後拉回住處強姦,完事後將其扼頸掐死拋屍的辦法,製造了轟動濮陽的“7-7”殺人拋屍案、“12-16”強姦殺 人拋屍案、“8-20”強姦殺人案、“9-14”強姦殺人拋屍案、“11-16”強姦殺人案等血腥罪惡。其中“7-7 ”拋屍案和“12-16”拋屍案與梁喜中共同作案。

1998年11月11日,李文安得知其表弟孫超俊在鄭州偷了一輛紅色昌河汽車,便悄悄地潛回鄭州,準備將車開 到濮陽銷贓。次日晚不甘寂寞的李文安騎著自行車竄至鄭上路欲尋獵物。當晚下夜班的董某成了他的目標。

1999年2月12日,眼見過春節了,李文安偷偷潛回家中打算看看老母就走。沒想到碰上了唐某,被敲詐了5萬 元錢。報復心極強的李文安覺得咽不下這口氣,便想方設法買槍,準備將這些人全部幹掉。

1999年7月,李文安跑到梁喜中家裡。此時,梁喜中經常開著拖拉機到中原製藥廠附近拉磚。7月13日晚,覺得悶得慌的李文安就搭乘梁喜中的拖拉機出去“透風”。在回來的路上發現葛某,兩條惡狼慘無人道地對該女實施了輪姦,發洩完獸慾後,李文安和梁喜中又將該女掐死,從行駛的車上推了下去,製造了“7-14”血案。

12月7日,李文安在交待上述9起案件後,保持沉默。

在突審梁喜中時,梁除對自己夥同李文安在鄭州作案1起,在濮陽作案2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外,還交代:“李文安在一次醉酒後,說肢解過一個女的!”最後又承認夥同李文安強姦殺害一女青年並掩埋的血腥暴行。

再次突審李文安,李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又交代了夥同他人盜竊兩輛汽車、一輛拖拉機以及兩起慘無人道的殺人隱 案。

1996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李文安和梁喜中開著出租車在濮陽市1號路上劫持一女青年,掐昏後在車上對其實 施了強姦。李文安唯恐該女記住自己的車號,將其掐死,然後將其掩埋在金堤河旁邊的麥地裡。

1997年6月初,李文安開著出租車在順慶路上候客。這時一個20歲左右的女青年搖搖晃晃地上了車。李文安一 見女青年喝醉了酒,頓生邪念,他趁女青年人事不省,將其拉回住處強姦後掐死。為儘快處理屍體,李文安將女青年碎屍後裝 入兩個編織袋裡扔進了無名河裡。

12月16日,專案組將李文安、梁喜中帶到濮陽,在李文安的指認下,民警在金堤河旁邊挖出了一堆屍骨。

至此,李文安特大系列殺人碎屍、搶劫、盜竊案得以全線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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