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警察的监控下
我们看到了一场拙劣的表演
![「大曝光」桂KT2961号出租车驾驶人,你的表演够拙劣!](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5月29日上午,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利用“电子警察”对火车站周边道路交通进行巡查时,一名乱停放车辆的出租车驾驶人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上演了一出拙劣表演,全被监控记录下。
11:26:12
当“电子警察”摄像头巡视至城站路与站北路交叉路口城站消防大队门前路段时,发现几辆出租车停在交叉路口路面上,其中车牌为桂KT3772号出租车停在人行横道(即斑马线)上,其前方停着一辆绿色出租车,车牌为桂KT2961号。两名男子站在车后,用身体挡住后车牌。
短发男子用身体遮挡号牌。
11:30:10
桂KT2961号出租车后的着白色T恤、中裤的短发男子掀起后尾箱盖,可能是考虑到会被摄像头抓拍到车号,双手掌紧紧捂住车号,刚掀起后尾箱盖,又马上放下。
男子斑马线上违法停车,用身体遮挡号牌。
11:32:27
桂KT3772号出租车开了现场,但桂KT2961号出租车驾驶人不敢离开,生怕一离开车牌处就被监控拍到,他不断地往摄像头方向看去。
白衣男子一直看着摄像头方向。
11:37:08
短发男子叫来一名着灰白色体恤、长裤的白发男子,让白发男子用身体挡住后车牌,几秒钟红,在白发男子的掩护下,桂KT2961号出租车才驶离路口。但所有的这一切,都被电子眼“看”在眼里,“记”在“芯”里。
白发男向摄像头方向做鬼脸。
在白发男的掩护下,出租车驶离。
车牌全露出来了。
桂KT2961号、桂KT3772号出租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随意停车,扰乱路口交通秩序,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上演了一出劣质表演戏,让人啼笑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二款明确规定:
01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02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辖区交警部门多次针对车辆停放问题开展宣传教育,也处罚了不少驾驶人,但是仍有一部分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乱停乱放车辆。如此劣质表演,满足不了你成为“表演帝”的愿望,恰恰是欲盖弥彰。
当前我们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租车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而且,目前全市交警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城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不能心存侥幸,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
审核:张小玫
整理:韦绍楼
供稿:林增崇
温 馨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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