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沈阳市9月底前完成91个行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

《沈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期发布。今年9月底前,全市将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及91个行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按照《方案》,今年,沈阳将通过 “摸、排、分、清”四个步骤,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全面摸清沈阳市2017年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33个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同时,要全力完成2020年91个行业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

摸清底数,形成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沈阳要以污染普查数据及2018年以来新建项目数,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的企业清单筛查。

排查无证,确定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以国家发布的2019年版核发名录的行业类别为依据,判断企业核发类型,分为“2020年以前应发证或登记、2020年内应发证或登记、不属于固定污染源”3类情形,确定“重点许可证、简化许可证、登记备案”3类管理级别,形成发证或登记清单。

分类处置,组织排污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开展禁止核发类企业筛查,形成不予发证企业名单。划分企业类别,形成分类处置清单。对具备发证或登记条件排污单位,逐家通知,按照行业类别发放相关政策及技术文件,明确发证或登记完成时限,指导排污单位履行发证申请及登记程序。组织企业提报申报要件及整改承诺,做到应发尽发。

整改清零,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开展无证排污执法检查,根据无证企业名单和不予发证企业名单,依法开展无证排污执法检查;开展证后执法监管,制定排污许可执法计划,加大不依证排污、不报执行报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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