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對於照顧父母多的子女,遺產可以多分嗎?

付遵毅


父母辛苦攢下的財產、那就是父母說了算、

好男不爭分家錢、好女不穿嫁妝衣.....


鞍山二姐


依照中華民族贍養父母的優良習慣,兄弟姐妹多的話,每個人的能力有大小,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只要盡了心,就是名副其實的孝順子女。

如樓主提的是,對於照顧父母多的子女,遺產是否可以多分的這個問題,遺產的繼承也是依據誰付出,誰受益為原則而制定的。大家同時作為子女,在對父母的贍養問題上,肯定有出力多的,也有出錢多的,不可能有絕對的平等。付出得多的多繼承遺產,在法律上是成立的,也就是說不能剝奪對父母贍養付出得少的一方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

現在的人都很現實,我敢肯定絕大多數的子女都希望自己能多分得遺產,在利益面前,都會說自己對父母的貢獻是最大的,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互不相讓,甚至會撕破臉皮,骨肉的兄弟姐妹反目成仇,這種案例並不少見。

如果樓主能拿得出證據,無論是在財力上還是在人力上,自己對父母的付出是最多的,在事實和證據面前,我相信其他的兄弟姐妹少分父母的遺產,他們也無話可說,最好是在家族長輩的主持下進行分配遺產,就是公平的。

總之,人只有今生,沒有來世。大家今生能作為兄弟姐妹,可以說是緣分,一定要講兄弟姐妹的手足情,要珍惜。對父母的遺產看開點,就當作是一種念想,不起貪心獨霸遺產,才能和諧互愛的繼續相處下去,才是正確的。


老蔣閒言


老人為他付出了現在就該他給老人付出了。老人是秤桿看他怎麼分配了。該不該老人心裡都有數。只是很多老人和單位領導一樣誰好使喚誰不好使喚、誰做事尖刻誰不尖刻以這個形式分配遺產的,最後結果是後代不和睦誰也不搭理誰。


有名有姓179559475


呵呵正相反。照顧多的是義務,法律無法可依。老人分配照顧多的往往怨氣也多,無情可依。當然少數明理老人除外。


康康261786551


我們家就是利子,父親去逝得早,甚下含辛茹苦的母親一個人拉扯七個兒女,最大的孩子十八九歲,最小的才4歲靠母親農村種田維持生活,好不容易把兒女養大,建建母親也老了身體也不行了,在母親生病其間小的都是尖大的去照顧,父母去逝還把所有的財產算計完,連帳都不給大家報,像這樣的子妹你們認為還能繼續來往嗎?


xlx12


有的多子女家庭,有的個別當女兒的吃住在父母家,名義上是照顧父母,可是父母的工資都據為己有,父母的房產在其他兒女不知情的情況下都改為她的名字,乾的不是人能幹出來的事,是畜生才能乾的事!


帥雷媽


那看她是不是長期在老人家那吃啊,住啊,看看老人是不是為她付出了很多,假如沒有,可以多拿,假如有,那是她回報老人為她付出,她所欠下老人的債,她可以多拿,但是也得有度,有些東西真是說不清,現在人啊,都怎麼說嘛那,親人之間就不能敞敞亮亮的把一些事說開,非得弄個親人老死不相往來嗎,錢能花一輩子嗎,可悲可嘆,沒錢的不去爭,有錢的貪婪無比往兜裡使勁裝,


淡淡回味著


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照顧父母多的是否是自願激或是其他的兒女不願意去照顧的。可等到今遺產的時候都來了紛戰財產及財物的甚至鬧到法廳這是常有的事。


李145496817


應該是這樣的,但是有些父母不一定這樣想。


青山綠水邊依依雙生草


法定繼承權,適當多分,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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