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朔州公安春季防火工作情况通报

朔州公安春季防火工作情况

朔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019年4月2日

一、全市火灾情况

4月1日16时至4月2日16时,我市110、119报警台共接火灾17起,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此数据统计包括消防支队119接警)

1、朔城区5起,检查重点部位3处,未发现安全隐患。

2、怀仁市7起,未发现安全隐患。

3、新开检查单位1家,地点:坑底加油站,未发现安全隐患。

4、右玉县1起,检查重点部位32处,分别是:右卫镇1处、新城镇8处、威远镇8处、杨千河乡3处、牛心乡2处、高家堡乡9处、白头里乡1处,未发现安全隐患。

5、应县3起,排查安全隐患2处,其中消防大队在应县广益华府物业部9号楼3单元发现有杂物,防火巡查记录不健全,发现安全隐患2处,整改隐患1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

6、平鲁区1起,未发现安全隐患。

二、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市公安局已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部署各县(区、市)公安局(分局)全警投入,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严从细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要求打好春季防火这一仗。

三、打击处理情况

4月2日,怀仁市何家堡乡悟道村同煤水泥厂草着火,当事人已被罚款1000元。

4月2日,右玉县白头里乡东史村附近坟地旁边树木着火,当事人已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4月2日,凤凰城镇凤凰村草着火,当事人已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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