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討工資扣他人汽車 法官調解返還車主

林州一名周姓男子將汽車借給朋友高某使用,沒想到在路上被李某等二人扣押,最終周某數次討要無果,無奈將李某二人訴至法院,經過林州法院河順法庭法官調解,李某二人主動認識到錯誤,將車歸還周某。

討工資扣他人汽車 法官調解返還車主

據周某陳述,今年2月份,自己的朗逸牌轎車由朋友高某駕駛,行至林州市河順鎮郭家莊橋東時,被告李某等二人突然將該車攔停,不分青紅皂白強行將車子搶走。經報警,河順派出所民警找到二被告後調解未果。

周某後多次向李某等二人討要汽車均未有結果,最終無奈之下將最後的希望寄託到法院。河順法庭負責人張立偉接到起訴材料後,第一時間電話聯繫李某等二被告到法庭,詳細詢問案件前因後果。二被告才說出實情,原來二被告給高某幹活一年,高某一直未給二人結清工資,二被告誤以為車子是高某的,遂將車子扣留以討要自己的工資。至此,張法官決定趁熱打鐵,安排原告、被告都到法庭,採取面對面調解的方式,讓雙方當面將事情講清。最終,經過張法官一上午苦口婆心的做工作,指出了二被告在處理事情時存在的問題,討要自己的工資款應該採取合法合理的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二被告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同意將車子返還原告周某。原告周某體諒二被告的不易,主動提出承擔本案訴訟費。至此,雙方終於達成和解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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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上午,二被告按照調解書約定,將車輛開到河順法庭,交給了在此等待的原告周某,並將車子的行車證一併交給原告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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