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安插親信經營“小金庫” 杭州一刑偵大隊長被判刑

安插親信經營“小金庫” 杭州一刑偵大隊長被判刑

杭州市江乾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諸葛敏。杭州市紀委提供

曾參與過不少大案要案的調查,也有過在歹徒面前英勇無畏的光榮事蹟,如今卻知法犯法,倒在糖衣炮彈面前……27日記者獲悉,杭州市紀委公佈了一起特殊的貪腐案細節,曾是業務骨幹的杭州市江乾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刑偵大隊大隊長諸葛敏迷失本心步入政商關係“雷區”,終自食惡果。

2017年9月,杭州市紀委監委派駐杭州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收到一封舉報信,信中反映江干公安分局黨委委員、刑偵大隊大隊長諸葛敏涉嫌違紀違法。紀檢監察組經過初核後,決定對諸葛敏採取禁閉措施,並對其涉嫌嚴重違紀問題予以立案。

“工作很努力,但膽子太大。”在執紀審查過程中,紀委辦案人員對諸葛敏的印象,除了業務精幹、反偵查能力強,剩下的就是貪婪、毫無敬畏之心。尤其是在晉升為黨委委員、刑偵大隊長後,更是有一種“誰怕誰”的心態。

2013年,諸葛敏在當地城東派出所擔任所長期間,認識了老闆黃某。黃某在該派出所轄區內開了一家棋牌室,因為從事的行業是公安機關特殊管理行業,於是,他開始公關諸葛敏。二人經常一起出入餐飲店、娛樂場所,甚至外出旅遊。

“熟悉了以後,他覺得可以進一步控制和支配黃某,兩人談不上真正的朋友。”據辦案人員介紹,憑藉手中的權力,諸葛敏對黃某平日裡耀武揚威,彼此處於一種不平等的關係。

2013年下半年,諸葛敏出資50萬元,要求放在黃某處放貸收息,月息高達5%。後來因為黃某資金緊張,利息支付一度中斷。據統計,2013年至2017年間,諸葛敏實際共收受黃某支付的利息56萬元。

事成之後,諸葛敏開始醉心鑽研“生財之道”。2017年4月,諸葛敏和盧某(另案處理)、黃某合作投資藍創園公寓、食堂項目,約定諸葛敏和盧某各投資80萬元,三人均分了黃某名下的50%股份。截至案發,該項目尚未有營利和分紅。

據瞭解,在諸葛敏案件中,輔警孫某也是一個關鍵角色。2014年,諸葛敏擔任城東派出所所長期間,孫某是諸葛敏的專職駕駛員,是諸葛敏比較信任的下屬,兩人除了工作上的關係,私交也甚好。

2016年6月,諸葛敏擔任彭埠派出所所長,卻讓只有小學文化、沒有任何財務管理經驗的孫某負責派出所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管理“小金庫”,資金使用都由諸葛敏一人說了算。

“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讓諸葛敏不能自持,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他不僅買豪車、穿名牌、拎名包,還經常出入高級酒店和高檔娛樂場所。為維持高消費的生活方式,諸葛敏只能不斷動用“小金庫”中的資金。

2016年7月開始,諸葛敏指使孫某虛構協警工資、保安費以及各種名目的補貼,從彭埠街道及下屬社區騙取公款。打款時有些公款通過保安公司走賬,有些則直接打到了諸葛敏實際控制的銀行卡上。

經法院審理查明,諸葛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66.2萬元。2018年5月25日,諸葛敏因犯貪汙罪,被江乾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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