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顧雛軍這次還能贏嗎?

導讀

就在今天一早,曾高呼“草民完全無罪”,告贏證監會的顧雛軍再次引起了全民關注:他所涉及的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的案子,正式被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大法庭再審。然而,這一次的顧雛軍是否還能像上次一樣,峰迴路轉殺個回馬槍?

顧雛軍這次還能贏嗎?

從科研到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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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起顧雛軍這個名字,關注中國資本市場的人一定不會陌生。

從“顧氏製冷劑的發明者”到成立格林柯爾並在香港創業板上市,成為香港創業板盈利狀元與內地製冷業巨頭。他的光輝事蹟可謂一抓一大把。

不過縱觀顧雛軍的“簡歷”,也是讓人感嘆沒有知識的生意人不是好的資本大鱷。

因為他在進軍資本市場之前,是個不折不扣的“技術宅”。

本科學的是動力工程,研究生升了一檔學起了熱能工程,畢業後繼續從事相關科研工作多年,不禁讓人覺得他該是奔向諾貝爾才對,而不是改當資本主義。

但馬克思的基本原理早就闡明瞭未來: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所以有點商業頭腦的人,必然是要用知識創造財富,而不是費更多的紙寫論文。

於是1988年9月,顧雛軍發明了格林柯爾製冷劑。並帶著研究成果下海,跑到了英國創業,成立了公司,將業務拓展至北美。

顧雛軍這次還能贏嗎?

當然了老話還講,人不辭路,虎不辭山,出去闖蕩這麼多年,怎麼也要回國的。

1995年,顧雛軍開始把重心轉移回國內,併成立格林柯爾中國有限公司,投資5000萬美元在天津建成亞洲最大非氟製冷劑生產基地。

到了2000年,顧雛軍決定正式進入資本領域,在開曼群島註冊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然後登上香港創業板,一躍成為市場神話。

在之後的日子,幾乎是以半年為一個頻率的瘋狂擴張。

2001年10月,顧雛軍斥資5.6億元收購時為中國冰箱產業四巨頭之一的科龍;

2003年6月,顧雛軍擁有全資股份的順德格林柯爾成功入主上市公司美菱電器,成為其控股大股東;

2003年12月,顧雛軍宣佈出資4億餘元入主亞星客車;

2004年4月,收購襄軸股份29.84%的股份。

別說,這一系列的資本運作,讓他獲得了極高的地位和極大的榮譽。

但有時候玩的太大,肯定要被人盯上的,正所謂人紅是非多。

顧雛軍這次還能贏嗎?

被質疑做局,淪為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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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個男的叫郎鹹平,他的工作是這樣的:

“假如說是10個董事,有的在北京,有的在新疆,我們就派助理到這10個城市的工商局把資料調出來,再看它的股東、董事是誰。這個工作做了3個月。我們帶了律師去,資料上都有各地工商局蓋的公章。通過這種功夫,一個龐大的邪惡帝國浮出水面了,整個一場製造資金黑洞的前奏!”

於是,身為一個可以看透資本騙局的專家,怎能放過正在浪尖上大放光彩的顧雛軍,大膽放話顧雛軍在收購科龍、美菱等4家公司中使用了欺騙手段,並在“國退民進”過程中席捲國家財富。

正風光的顧雛軍哪裡忍得了這樣的指責,就在香港以涉嫌誹謗罪起訴郎鹹平。

從而引發了當年那場著名的“郎顧之爭”,還引來了監管層關注。

顧雛軍這次還能贏嗎?

當時的陣仗之大,足以證明鬧到了什麼份上:湖北、江蘇、安徽、廣東四省證監局聯合調查格林柯爾系的ST襄軸、亞星客車、美菱電器、科龍電器四家上市公司,由證監會稽查部門主導的20多人工作組正式進駐科龍調查有關格林柯爾涉嫌挪用科龍電器資金事件。

然後呢,顧雛軍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帶走,不僅要坐幾年牢,還要繳納罰款680萬元。

但別說,顧雛軍還是做大事的人,耐著性子等到出獄,然後狠狠的反擊。

高呼“草民完全無罪”

告贏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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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之後的他,沒過兩天就搞起了大動作,直接召集了200名記者開了一場新聞發佈會。

並且在發佈會現場,頭戴了一頂寫著“草民完全無罪”的紙帽子為自己“喊冤”,並向在場媒體發放了長達27頁的舉報信和存儲了多份判決書、辯護意見的光盤。

顧雛軍這次還能贏嗎?

為了拿回損失,他還申請公開2005年證監會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啟動立案調查程序的主席辦公會議參會人員名單、會議表決內容、會議紀要、立案調查理由及立案調查結論等文件。同時,他還申請公開2004年12月1日證監會廣東監管局向廣東科龍出具《關於對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擔保信息進行自查的通知》中第一項所涉“未結清保函,金融機構:廣東發展銀行第二營業部,金額:27691.47萬美元”的保函出具時間、來源、內容、被擔保人信息等。

因為顧雛軍一直認為:“他們對科龍宣佈立案調查,但又不讓我在公告裡公佈立案理由,這引發了供應商和銀行的恐慌,最終導致科龍的資金鍊斷裂。”,所以他必須搞清事情原委。

但證監會發話了,這些文件可不是你想看就能看,這些都是屬於不能公開的範疇。

可顧雛軍可不這麼想,竟然跑到法院提起訴訟,就是要公開信息。

令人驚訝的是,他居然勝利了,贏下了這場官司。

但目前來看,根據顧雛軍提供的兩份法院判決書,鑑於相關政府信息尚需調查、裁量,法院責令中國證監會自判決生效之日起,於法定期限內對顧雛軍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予以重新答覆。

顧雛軍這次還能贏嗎?

資深律師點評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我們看看顧雛軍到底在做神馬,這個事情現在是什麼狀況?

法律為什麼複雜,其實因為一個案子有很多專業的知識,包括證據、法律、程序等等。所以法律是這些元素的一個綜合體,而且是一個不斷變化、雙方對抗、時間很長的過程。沒有深厚的專業知識,多年執業經驗,很難看懂雙方的問題在哪裡,而一個案件的關鍵往往是要撥開籠罩在案子上的層層迷霧,看到裡面最關鍵的那個問題,然後分析誰贏誰輸的概率,或者怎麼去做才能贏。

這個案件是顧老先生出獄後要給自己平反,平反不是法律術語,在這個案件中,顧雛軍的法律訴求是:拿回公司、拿回損失!

怎麼才能拿回公司,拿回損失呢?我們得看他的公司是怎麼被拿走的,損失是怎麼造成的。我們無法從顧雛軍的上述公開表述中獲悉這個重要的信息。我們只知道他打了一個官司,告證監會披露相關公文信息等等。這個官司他打贏了,然後證監會要上訴,二審結果還值得期待。

但是顧雛軍不要高興得太早,廣大群眾也擦亮眼睛,因為我們專家覺得,從法律角度出發看,顧雛軍贏得了信息披露的權利,也就是單純的贏了程序上的一小步而已。但是他為了這一小步花了很多時間。這個勝利,並非是終局性的勝利。

顧雛軍要回的不僅僅是名聲,還有拿回公司、拿回損失,這就是條漫漫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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