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续承包?

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续承包?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承包关系,这些承包项目的承包期有可能长达十几年、几十年,如承包农田,果园,茶园,鱼塘.牧场,以及承包荒山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草原养护,土地沙化防治,滩涂养殖和小型企业经营等等。在较长的承包关系存续期间,—旦承包人死亡,就要产生承包人生前享有的承包权利义务由谁承受的问题。在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续承包?承包的条件又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按此规定,继承人要继续承包被继承人承包的项目,必须符合如下三个条件:

1、原承包人(被继承人)系个人承包。

实践中有各种类型的承包,有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有个人承包的,还有几人或几户合伙承包的。但是只有在原承包人(被继承人)系个人承包时,才能由其继承人依法继续承包原承包人的承包项目。在个人承包中,由于承包人死亡,承包方的法律地位需要由新的主体来代替,以维持原权利义务,关系的存续,因此可以由原承包人的继承人来承接原承包人的承包权利义务。

2、承包的项目须是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

这里所说的法律,应当是一个广义的法律概念,即凡属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现行政策规定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的,只要不违背宪法和法律,都可由继承人继续承包。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项目,主要限制在农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范围内。

3、承包合同约定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承包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根据法律和政策,既可以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也可以规定不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凡合同中明确规定不得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则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能以继承人的身份继续承包。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9)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被232篇案例引用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

第四条

【承包关系与继承】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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