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最高檢發佈:衡水四院傷醫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最高檢發佈:衡水四院傷醫案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於 2016 年 8 月 31 日發佈消息:

河北檢查機關依法對衡水四院傷醫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據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檢察院發佈信息:

2003 年,李剛發生車禍後至河北省衡水市第四人民醫院進行治療,當時李剛有後腿部感染,後來發生右腿殘疾,當時的主診醫生是該院中醫創傷骨科的劉廣躍主任。

李剛因懷疑劉廣躍醫生對自己診治不力導致自己殘疾,於 2016 年 7 月 21 日 17 時許持刀對劉廣躍醫生連捅數刀,致使劉廣躍醫生失血死亡。

案件發生後,引起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河北省檢察機關迅速瞭解案情及進展情況,積極採取措施,主動介入案件偵查並啟動案件督辦程序。

7 月 22 日傍晚 7 點左右,河北衡水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消息,殺人案嫌犯李剛被緝拿歸案。

2016 年 7 月 29 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以犯罪嫌疑人李剛涉嫌故意殺人罪,向桃城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桃城區人民檢察院於 8 月 5 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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