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三年六個月!鄒城一男子酒後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獲刑

鄒城一男子酒後騎電動車一路蛇形,因公交車超車與司機發生爭執,毆打司機並搶奪公交車方向盤。2019年8月19日,經鄒城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郭彪(化名)被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今年1月29日下午,郭彪酒後騎電動車到李官橋附近時,公交車司機翟某駕駛一輛203路公交車來到他的車後。當公交車從郭彪的左側超車又行駛至其前方時,郭彪感覺公交車是在故意 “別”自己的車。

郭彪將電動車停在公交車車頭前面,上了公交車,並抓著公交車司機翟某的衣領將其拉下公交車,接連打了翟某幾下,同事孫某開著另一輛203路公交車來到現場。

翟某組織乘客換乘孫某駕駛的公交車。郭彪見翟某和乘客都換了車,也不依不饒地跟著上了車。

當公交車行駛至前方一處賓館時,郭彪開始要求司機停車,司機以此處沒有站牌、不能停車為由拒絕了郭彪。郭彪繼續辱罵恐嚇司機,司機孫某仍未停車,隨後郭彪實施了更加偏激的行為,拽住了司機孫某的胳膊,欲搶奪方向盤。

當時公交車正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在鄒鮑路與溫馨路交叉處,此處車輛密集,人流眾多,由於郭彪的拉拽,公交車方向盤向右偏轉,車頭也迅速發生偏轉,車上乘客驚慌失措,紛紛站了起來,司機孫某立即停車,當即報警。

“如果不是及時回正方向,車輛衝入人群極有可能發生追尾、碰撞、碾壓等危險,帶來人身和財物損傷”,司機孫某事後仍然心有餘悸。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彪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拉拽駕駛人員,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鑑於郭彪具有犯罪前科,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鄒城檢察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孔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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