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上慄“吳楚花都”項目原總經理舉報房企 列成本4400多萬元

在百度百科的簡介中,上栗縣“吳楚花都”樓盤被稱為萍鄉市首個大規模的商品住宅小區。作為當地首屈道的大樓盤,讓人意料不到的是開發商會因涉兼偷逃稅款而處在輿論旋渦之中。


連日來本報記者赴萍鄉調查得知,當地警方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開發商江西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多列成本4400餘萬元。而當地稅務部門表示,已經介入調查,入庫款及灌納金1118萬元。
對此記者兩赴萍鄉上栗縣找到開發商方面表達採訪請求多次聯繫開發商實際控制人徐飛,但對方均未作出正面回應。
事發
項目原總經理舉報開發商
虛列開發成本數千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萍鄉上栗縣“吳楚花都”樓盤由江西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簡稱雄鷹公司)開發,A區商品住宅小區共23棟,2008年開建,2014年完工,業主陸續入住。
日前,曾在雄鷹公司“吳楚花都”樓盤一期項目擔任總經理的周治輝向本報反映,雄鷹公司在開發該項目過程中,通過種種方式,虛列開發成本數於萬元,涉嫌偷逃稅款。
一期這23棟房子土建成本造價是5600餘萬元,而雄鷹公司卻把賬目做到了9400餘萬元。另外還對水電、門窗和綠化等工程虛列幾百萬元的成本,一共虛列成本4000餘萬元,目的就是為了偷逃稅。”周治輝說。


昔日的項目總經理,為何現在反過來舉報開發商偷逃稅?

周治輝解釋稱,他是“吳楚花都”樓盤一期的股東之一,投入1000餘萬元開發樓盤。開發期間,雄鷹公司實際控制人徐飛拒不公開財務,也不跟股東清算。為進一步控制公司,他的總經理職務也被罷免。後因此資金鍊斷裂,周治輝欠下許多外債。
迫於無奈,他只有“自曝家醜”,向上慄縣、萍鄉市相關部門反映,希望職能部門能夠早日查明雄鷹公司虛列開發成本,涉嫌偷逃稅一事,並將相關責任人繩之以法。
周治輝反映是否屬實?本報記者日前赴萍鄉上栗縣展開了採訪。
走涉
事企業現正常經營
訪曾被評為A級納稅人

11月14日上午10時許,本報記者來到位於上栗縣勝利北路的“吳楚花都”樓盤售樓部。只見售樓部有不少前來看房的客戶,經營狀況似乎並未受影響。
“吳楚花都”樓盤售樓部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對於開發商雄鷹公司被舉報虛列開發成本一事並不清楚,建議記者聯繫銷售經理柳燕核實情況。柳燕則向記者表示,她本人對此事並不清楚,而公司實際控制人徐飛正在外地出差。


公開資料顯示,雄鷹公司成立於2004年12月6日,註冊地位於萍鄉上栗縣府前路吳楚花都1棟23號,註冊資本為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徐國剛,並由徐國剛100%持股,主要經營房地產開發、銷售;土石方開挖平整。第三方平臺“企查查”數據則顯示,雄鷹公司前身為奉新縣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不過,在“吳楚花都”樓盤的推介資料中,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是徐飛。“董事長徐飛,經商辦企業多年,年富力強、誠實守信,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公司總資產2.18億元,是一家集房地產開發建設、商品房銷售及客運為一體的跨行業、跨區域多元化企業。現旗下有江西雄鷹客運有限公司、合浦雄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推介資料這樣介紹說。
“吳楚花都”樓盤的推介資料稱,雄鷹公司先後獲得2008年度宜春市納稅百強企業、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宜春市消費者滿意單位等榮譽稱號。而在售樓部,記者注意到,該公司2017年曾被萍鄉當地稅務部門推薦並評為A級納稅人。


調查當地警方委託機構
對其成本進行鑑定

周治輝所說的雄鷹公司虛增開發成本是否屬實?記者從公安部門瞭解到,今年2月12日,萍鄉公平司法鑑定中心出具了份《司法鑑定意見書》贛萍鑑字(2019)第01號)。該鑑定由上栗縣公安局委託,主要事項為:委託對涉嫌侵佔土地款5000萬元、挪用資金3097萬元進行鑑定。萍鄉公平司法鑑定中心擁有江西省司法廳頒發的《司法鑑定許可證》,具備司法鑑定資質。該鑑定中心經營業務範圍包括司法會計鑑定、建築工程造價鑑定、資產評估鑑定、資產評估鑑定、房地產評估鑑定等。


司法鑑定期間,上栗縣公安局首先調取了雄鷹公司相關的證據材料清單,其中包括公司報表14張、賬簿24本、會計憑證250冊。此後,該局又補充移交該公司2014年3月到2014年6月的會計憑證14冊。


機構
開發商確實存在
韻虛列開支的行為

萍鄉公平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中提到,經對“吳楚花都”項目財務賬目審核,一期1號樓到23號樓土建工程列入開發成本9451萬餘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5686萬餘元,多列工程成本3765萬餘元;一期1號樓到23號樓水電工程列入開發成本352萬餘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153萬餘元,多列工程成本199萬餘元;一期1號樓到23號樓門窗工程列入開發成本220萬餘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47萬餘元,多列工程成本173萬餘元;綠化工程列入開發成本412萬餘元,實際工程造價成本60萬餘元,多列工程成本352萬餘元。"鑑定結論認為,共計多列工程成本448萬餘元。


記者掌握的蓋有雄鷹公司財務專用章的《一期收入、成本測算報告》顯示,期賬面盈利8300餘萬元,結合預徵企業所得稅額度,賬面可保留不超過收入10%利潤,即2750餘萬元,需消化利潤5500餘萬元。該報告建議增加工程造價,另行編制工程決算書,增加結算工程面積,增加小區道路、綠化、亮化工程費等方式,完成利潤的轉化工作。


周治輝稱,“吳楚花都”樓盤一期項目合計工程開發實際成本5900餘萬元但多列成本4400餘萬元。雄鷹公司為何要多列成本?周治輝直言,這樣可以省很大一筆稅費,但同也存在偷漏稅被刑罰的風險。他說,在鉅額利益面前,雄鷹公司決定鋌而走險。


說法
目前已入庫稅款
及滯納金1118萬元

為求證雄鷹公司是否存在虛列成本一事,記者多次撥打雄鷹公司實際控制人徐飛的電話,但一直處於關機狀態。記者亦多次聯繫“吳楚花都”樓盤現在的銷售經理柳燕,告知採訪意圖。柳燕表示,她會通過上級領導反饋至徐飛本人,再答覆記者。不過截至發稿,記者遲遲未得到答覆。
因為無法從開發商處獲取信息,記者轉而來到國家稅務總局上栗縣稅務局該局辦公室主任葉步康表示,由於縣稅務局沒有設置稽查部門,此案已由萍鄉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分局受理。經聯繫瞭解到,該案仍處於調查階段,還沒有結案。但是,上栗縣稅務局從第一稽查局瞭解到,雄鷹房地產公司偷逃稅款屬實,目前已入庫稅款及滯納金1118.18萬元,最終的處理情況需等待案件結案依法公開。


針對此案,北京大成(南昌)律師事務所黃永強律師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虛列成本,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逃稅,依據規定: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可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屬於“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與“有其他嚴重情節”適用相同的量刑檔次;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屬於“虛開的數額巨大”。黃永強說,如果雄鷹公司虛列建設成本一事查實,那很可能虛開了大量增值稅專用發票來衝抵成本。他建議,上栗縣及萍鄉市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徹查相關事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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