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他一句話輕鬆騙過包拯,在青天眼皮底下貪髒舞弊

他一句話輕鬆騙過包拯,在青天眼皮底下貪髒舞弊

宋代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記載了一則傳聞,是有關著名的鐵面無私的“包青天”包拯。

當時包拯“權知”開封府,也就是暫代開封府的最高行政長官,已經有了明察秋毫鐵面無私的名聲。有一個人犯了法,按律當受“仗脊”的刑罰(“仗脊”就是打後背)。大板子打到後背上,下手重了或者板子多了,受刑者非死即殘。於是這名犯人想到賄賂吏卒,想辦法通融。

當時府裡有個差人,收了犯人的錢。畢竟身在府衙當差,得地利人和的條件,肯定會有辦法嘛。但是包青天為官名聲在外,做他的屬下,貪贓枉法一要膽子,二要腦子。這個差人有什麼“妙法”呢?他對犯人說:“包大人審完案子,就會讓我對你行刑。到那個時候,你什麼都別說,只要一直喊‘冤枉’就行。”

差人又說:“別的辦法沒有。只有你一直喊冤枉,我跟你一起受這遭罪,你捱打,我也得挨呢。”

此話怎講?

包大人問完了案子,果然命令這名差人行刑。差人要打,犯人不停的喊冤,一直不停為自己辯解。這時差人大聲呵斥:“你冤什麼冤?!大人都斷完案子了,挨完這頓打,趕緊滾出去,別說那麼多廢話!”

話這麼一說,包大人心裡犯嘀咕了,覺得這個差人是不是受了別人的賄賂?你只管行刑,居然呵斥犯人,或者這案裡另有隱情,他收人的錢所以急著要行刑結案?不管怎麼說,這官衙裡也不是你賣弄權術,盛氣凌人的地方。

於是,包拯抓過那名差人,扔到當院:“仗責十七!”。這也是為了壓一壓吏卒們的凌人的勢氣,讓百姓少受這幫人欺負。而為了寬慰那名犯人,寬大處理,改打屁股。這比仗脊可要好多了。屁股耐打啊。

題外話:據說,在唐朝時曾經因為背上穴位密佈,受刑的人往往受到重創,很難恢復。出於“人道”考慮,就曾經把仗脊的罪罰改成打屁股。

就因為這件事,明察秋毫的包青天留下了一段“黑歷史”,一不小心就被小人給賣了。沈括在書中不禁感嘆說:小人為奸,實在是難防。

說到這裡,筆者不禁也是有點兒感慨,包拯一向斷案如神,細緻入微,尚且無法提防自己身邊的小人。正所謂知己知彼,吏卒們跟他朝夕相處,為人行事肯定是瞭如指掌。是人就有性格上的缺點,被有心人利用,防不勝防,我輩可不戒哉?!

他一句話輕鬆騙過包拯,在青天眼皮底下貪髒舞弊

關於包拯,沈括還在書裡提到:包拯天性嚴肅,沒有笑容,當時流傳著這麼一句話,說是:包大人“笑比黃河清”,包大人能笑一下,比如黃河水要變清,不容易啊!

可見,包大人平常也是個“不怒自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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