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織金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巡回法庭”審理進鄉村

4月19日,織金縣檢察院指派公訴人到織金縣上坪寨鄉出席織金縣法院“巡回法庭”,對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支持公訴,庭審活動深入鄉村,密切了司法機關同群眾的聯繫,充分發揮了警示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織金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席“巡回法庭”審理進鄉村

2017年10月25日,被告人王某某在織金縣上坪寨鄉的家中酒後無故毆打其母親宋某某,致宋某某全身多處受傷,經鑑定其傷情評定為3處輕傷一級,1處輕傷二級;另查明王某某此前曾多次在家中毆打其父母。2018年3月26日,織金縣檢察院以王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承辦人經審查認為:本案中被告人與被害人關係特殊,在農村此類案件仍然時有發生,在案發地公開審理本案有利於庭審活動的順利進行,且更能充分發揮庭審的警示教育意義。經與織金縣法院協商,決定在織金縣上坪寨鄉通過“巡回法庭”的形式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準確提出量刑建議並當庭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對旁聽群眾開展釋法說理。被告人王某某在最後陳述階段認罪伏法,審判長當庭宣判,判決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後,被告人王某某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性,並表示一定認真接收改造,重新做人,出獄之後一定善待父母,彌補犯下的過錯。

庭審後,村民們紛紛表示,通過“巡回法庭”送法下鄉的模式,用群眾身邊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讓他們感受到法律威嚴的同時,也體會到人情的溫暖。同時,辦案檢察官提醒大家,對法律要長存敬畏之心,在生活中要堅守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注意團結鄰里、尊敬父母、善待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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