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3 織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譚建琺提起公訴

2018年11月23日,貴州織金經濟開發區財政局原局長、織金縣財政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兼)譚建琺涉嫌受賄、貪汙、翫忽職守罪一案,由織金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織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譚建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譚建琺。織金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譚建琺於2012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間,利用擔任貴州織金經濟開發區財政局局長、織金縣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私自或夥同他人以虛列支出、收款不入賬等手段騙取、侵吞公款,數額較大;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以受賄罪、貪汙罪、翫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