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 义安区检察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手软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义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从严惩处,绝不手软。近日,该院对受理审查起诉的一起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施某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并决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施某于2018年1月25日夜邀集王某、李某等人到某酒吧消费,施某酒后对酒吧舞女刘某实施猥亵遭到反抗后,三人随即殴打被害人刘某及数名前来制止的酒吧工作人员,持匕首对酒吧安保人员捅刺,电话邀集4名社会人员继续滋事,后被接警前来的民警持枪警告制止,并在嫌疑人驾驶的车上查获砍刀、电击棍等管制器具。

2018年4月26日,该院公诉部门受理此案后,在两日内快速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认为施某为发泄情绪,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虽有投案情节,但系主犯、有犯罪前科,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均较大,有逮捕必要。案经义安区院“扫黑办”专门研究后,已于2018年4月27日直接决定对其逮捕羁押,以确保案件诉讼顺利进行,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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