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七旬老太太不但要來鉅款 還認了個“兒子”

借款人因詐騙罪被判刑,擔保人不僅主動歸還59萬元鉅款,還認下討債的老太太為“娘”,兩人說起話來,一個叫“娘”、一個叫“兒”,場面溫馨親切。這是6月21日上午發生在民權縣人民法院的一樁稀罕事。

這事說起來,要追溯到2014年7月。當時,在民權縣經商辦廠的江蘇省常州市的徐某,因資金週轉困難,向在民權做生意的老鄉、70多歲的錢老太太借款59萬元。錢老太太家人執意要徐某找個擔保人,以防閃失。徐某遂打電話邀請同在民權經商的孟某前來擔保。但孟某對徐某並不瞭解,僅在民權縣召開的企業家座談會上見過幾面,並無交情,更無生意、經濟上的往來,但礙於面子,就在借款協議書上“擔保人”3個字後,寫上了自己的名字。借款協議書顯示,徐某因廠內資金週轉困難,向錢老太太借款59萬元整,需用3個月,10月23日一次性歸還。

令錢老太太和女兒失望的是,到了還款日期,徐某一拖再拖。剛開始,錢老太太還能聯繫到徐某,到2016年,不僅見不到徐某,就連電話也打不通了。到他工廠一打聽,原來徐某早把工廠轉賣了。這下子錢老太太慌了。後來,她發現徐某以詐騙罪被判刑,並被送進監獄服刑。

2018年4月,錢老太太在要錢無望的情況下,來到民權縣法院申請對徐某、孟某強制執行。該院依法進行了立案受理,並交辦案經驗豐富的執行二庭庭長鄭傑負責此案。

法官和錢老太太一起找到孟某,說明來意,孟某大吃一驚。孟某經進一步核實,證明徐某確實因詐騙罪獲刑。於是,4月14日,在法官辦公室,孟某與錢老太太承諾還款之事由他負責。“這個錢我給您。給您之後,我等於認個‘娘’,就當我孝敬您了!”孟某說。

錢老太太聽聞此言,“撲哧”笑出聲來,“那好,我就認下你這個兒子了!”從此,兩人無論是打電話還是見面商量還款事宜,一個喊“娘”,一個叫“兒子”。6月21日,孟某硬是把59萬元鉅款,全部打進了錢老太太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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