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被從重處罰30萬“鉅款”,是開端還是結束?

視覺中國被罰30萬“鉅款”

距離視覺中國陷入版權“黑洞”已經過去了一週的時間。據昨日晚間視覺中國發布的公告顯示,天津市網信辦給予漢華易美天津(運營視覺中國網站的)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公司將按期繳納罰款。

視覺中國被從重處罰30萬“鉅款”,是開端還是結束?

而就在18日下午,天津網信辦通過官方微信通報了對視覺中國的處罰結果。通報中沒有明確具體罰款數額,只稱依法會對視覺中國網站傳播違法有害信息的行為做出行政處罰。

根據相關部門的調查,確定視覺中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網站運營主體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作出從重罰款的處罰。

視覺中國每年打廣告只花30萬嗎?

因為天津網信辦在通報中說到了會對其從重處罰,所以當晚間其處罰數額公佈的時候,很多網友表示出了“難以置信”。很多網友都表示“處罰金額是否過少?他們碰瓷一個客戶的維權費都不止這個數!”的確從常理上來講金額太少,可能視覺中國

每年的廣告預算都不止這個數。

根據視覺中國財報數據顯示, 2018年前三季度視覺中國“視覺內容與服務”板塊收入占上市公司總收入81.81%,實現營業收入5.7億元,該業務實現淨利潤2.3億元。

視覺中國被從重處罰30萬“鉅款”,是開端還是結束?

經筆者查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其處罰金額在10萬元~50萬元之間。所以衝破天最高處罰也就50萬,作為一家市值幾百億的上市公司,相信這筆罰款應該不算什麼。雖說處罰結果遵守了法律法規,但通報一前一後所說的從重處罰和30萬罰款形成的反差過大,不免讓人覺得處罰過輕,按照人幹壞事的人必然會受到重罰邏輯,這樣的結果很難不讓人“浮想聯翩”。

視覺中國被從重處罰30萬“鉅款”,是開端還是結束?

不繼續重罰難平眾怒

視覺中國從4月11日,因將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納入自家圖庫,而引發“眾怒”以來。已經接受到了來自各界的聲討,其中大多數都是被其通過碰瓷式維權、勒索式營銷“迫害”的受害方。

此後網友不斷加碼,直至@共青團中央 一條“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的微博出現後,聲討的輿論勢態一下被推向了高潮。而這一說法,後來也被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郭禾教授拿出來,在4月15下午舉辦的“視覺中國事件法律問題研討會”上進行了分析。他表示,視覺中國這次事件之所以能發酵是公眾被一句“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嗎?”煽動了情緒。

視覺中國被從重處罰30萬“鉅款”,是開端還是結束?

輿論進一步的擴大,這便有了後來4月11日天津網信辦的約談整改,以及4月12日視覺中國的道歉和自願關閉網站整改行為。在全網痛惡視覺中國通過碰瓷維權將正當的版權保護行為轉化為不當牟利的手段時,其公司的股價也在不斷的跌,截至16日收盤,視覺中國已連續三個交易日跌停,目前市值約143億元,與11日收盤市值相比,累計蒸發逾53億元。而且對此狀態有基金公司預測,視覺中國還將面臨1個跌停。

披上“維權”的外衣做“敲詐勒索”的違法勾當是視覺中國激起眾怒的根本原因。尤其是將很多開放版權的圖片據為己有,公然放在平臺上高價售賣,蓋上自家水印便可四處碰瓷,以維權為名大搞“敲詐營銷”,用卑劣的手段去逼迫使用者簽訂打包服務的合同,並以此換取利益。

面對使用如此卑劣手段的資本,如若不予以“重錘”打擊,相信很難改正其“本性”,行業和市場也不可能迴歸良性。希望對於視覺中國的懲處不要止於“傳播違法有害信息”的處罰,其他問題也應該有相應的處理和處罰結果。不然眾怒難平,法紀難維!

結束語

響鼓還需下重錘。

——觀聞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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