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肅北縣法院:突擊執行“釘子案”

自基本解決執行難“百日會戰”專項整治行動以來,肅北縣法院對“釘子案”“骨頭案”集中警力突擊執行,有力打擊了“老賴”的囂張氣焰,彰顯了司法權威。

李某與王某某、林某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肅北縣法院於2018年3月5日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某某、林某某送達了強制執行通知書,但被執行人王某某以各種理由拖延執行,最後以拒接電話等方式逃避執行。今年5月18日凌晨5時,執行幹警多方打聽,在王某某經常出沒的地點再次撲空,最後通過當地法院執行天眼系統的協助,在張掖市民樂縣一偏遠農村定位併成功將王某某抓獲,最後經過執行幹警的耐心勸說、以法釋理,被執行人王某某履行了法定義務,最終執結該案件。

今年5月22日,執行幹警對長期躲避、拖延執行的李某某、楊某某夫妻二人進行約談,李某某共涉4案,其中還有涉及到2015年的長期未結案件。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李某某一口咬定自己沒錢,稱其承包的工程正處於開工階段,執行幹警考慮到李某某需抓緊籌錢,果斷將其妻楊某某進行拘留,以施壓於李某某。5月25日早上,李某某打電話告訴執行幹警自己想盡辦法已籌集到一部分執行款並將於近期繳納。

5月25日,肅北縣法院執行局局長剛剛結束與某案當事人的約談後,經過立案庭時偶然看到一副似曾相識的面孔,仔細一想原來是金塔縣法院一直臨控未果的被執行人王某某,經核實身份立即將該被執行人控制,並第一時間與金塔縣法院取得聯繫,將案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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