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北京通報“刑釋女子離漢進京”處理情況:北京疾控辦公室主任等多名幹部被問責

2020 年 2 月 26 日,北京市紀委市監委成立調查組,針對湖北武漢刑滿釋放人員黃某英進入北京並確診為新冠肺炎,圍繞黃某英如何進京、如何進社區開展調查,重點檢查疫情防控工作全過程是否存在漏洞。市紀委市監委與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東城區委緊密協同開展工作。現將調查及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情況

(一)黃某英自大廣高速求賢檢查站進京的情況

經查,大廣高速求賢檢查站位於大廣高速固安收費站北側,借用河北高速固安檢查站場地開展疫情查控工作。隨著疫情防控措施升級,易造成檢查站路段車輛擁堵。經協商,北京檢查站的安檢區向南挪移 500 米,依託廢棄收費站進京車道,安裝了身份證識別儀和一個監控探頭,於 2020 年 2 月 1 日改造完成並投入使用。

該檢查站隸屬大興公安分局,在編民警 23 人,輔警 74 人。疫情期間,大興公安分局抽調 152 人支援求賢檢查站。檢查站執行三班兩運轉模式,即上班 24 小時、休息 24 小時、備班 24 小時。檢查工作分為核查崗和處置崗,核查崗主要任務是查人、查車、測體溫,基本工作流程是在車道核查身份,對駕乘人員測量體溫,正常情況放行,出現異常報告處置崗。處置崗主要任務是進行勸返、移交防疫部門、與居住地街道社區聯繫等工作。

經核實,新的檢查站有 8 條車道,2 名輔警負責 1 條車道,一名負責身份核查,一名負責測量體溫。由儀器核查身份證後人工再識別一遍,發現異常即轉交處置崗。

2020 年 2 月 22 日凌晨,求賢檢查站由副站長王志海、輔警王輝、周洋等 9 人值班。經調閱監控錄像,該時段由於車輛較少,只開通了第 6、7、8 三條車道,由 6 名輔警負責檢查。2 月 22 日 0 點 58 分 58 秒,黃某英所乘坐的京牌小轎車從第 8 車道進京,該車道由周洋、王輝負責。經核實,周洋在凌晨 1 點左右到附近上廁所,當時未在車道工作崗位。黃某英所乘車輛進入車道時,由王輝一人負責核查身份,同時檢測體溫。檢查過程中,駕駛該車輛的楊某某在測量體溫後自行下車核查身份證,此時王輝測量車內黃某英及其女兒覃某的體溫,未發現異常。視頻顯示,王輝未按要求再進行人工核查身份證件。凌晨 1 點 0 分 17 秒,王輝對該車輛放行,該車自第 8 車道進京。

經核實,楊某某於 2020 年 1 月 21 日離京赴浙江,2 月 9 日自浙江返京,2 月 11 日回到新怡家園小區,當日,新怡家園社區與其簽訂了《健康承諾書》。2 月 20 日,楊某某離京赴武漢接黃某英。2 月 22 日,楊某某自武漢返京前,未按照 2 月 14 日《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提前向其居住的社區報告。

(二)黃某英自新怡家園小區地下車庫入口進入社區的情況

新怡家園小區位於東城區崇文門外街道,屬於封閉式物業管理小區。小區共有 3 個出入口(北門、東門、南門,供人員通行用),物業管理公司系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二分部(以下簡稱 " 物業二分部 ")。小區另有 2 個地下車庫入口、2 個地下車庫出口,由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停車管理公司負責管理(以下簡稱 " 停車場公司 "),兩家公司均隸屬於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30 日,新怡家園社區和物業二分部簽訂了《新怡家園小區物業疫情防控工作責任書》。新怡家園社區黨總支書記張帆就協調物業困難問題向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專班進行了彙報。2 月 7 日,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召開了轄區物業負責人防疫工作會,要求物業公司落實好 " 四方責任 ",與社區簽訂責任書。2 月 8 日,新怡家園社區在日常巡邏中發現,新怡家園小區地下車庫入口是自動抬杆,只要是錄入該小區系統的車輛,人員可以乘車從地庫直接進入小區,沒有做到測量體溫登記等工作。2 月 9 日,新怡家園社區與停車場公司簽訂了《新怡家園小區物業疫情防控工作責任書》,落實 " 四方責任 "。停車場公司經理表示儘快在地下車庫入口立錐筒、測體溫及登記。2 月 17 日,新怡家園開始實行出入證管理制度,由新怡社區居委會為符合條件的居民辦理臨時出入證,實行一車一人一證。事發前,新怡家園社區工作人員雖多次聯繫停車場經理,要求其嚴格執行對入場車輛駕乘人員認真測體溫的工作,但沒有切實督促整改到位,直到事發後的 2 月 24 日,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才約談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要求進一步整改,加強管控。

經查,2020 年 2 月 22 日凌晨 2 點左右,黃某英乘坐的京牌小汽車進入新怡家園小區地下車庫,據當晚值班人員回憶,由於地下車庫是自動識別系統自動抬杆,該車進入小區速度較快,沒有來得及攔下該車,既沒有對該車做登記,也沒有測量體溫。

(三)其他情況

2 月 19 日 19:30,楊某某撥打北京市疾控中心電話,諮詢武漢人是否能來北京。經調取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線人員答覆錄音發現,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線人員答覆:" 您只要能從武漢那邊上高速,能出武漢,北京這邊沒有限制進京 ",接線人員還表示,進京時應進行檢查,進京後應採取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 14 天措施,主動向社區報到來京情況和健康情況。

經查,北京市疾控中心繫北京市衛健委下屬事業單位。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市疾控中心在其原有 24 小時諮詢服務熱線 12320 和 64212461 基礎上成立值班專班,以方便解答群眾在疫情防控中的疑問。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對武漢等疫情高發地區來京人員早有嚴格管控要求,北京市疾控中心未針對諮詢服務熱線可能產生的問題制定相應的預案,未對接線人員進行規範和有效的培訓,導致接線人員未能準確解答楊某某諮詢的相關問題,工作出現不應有的紕漏。

二、處理決定

經報市委同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如下處理:

1. 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求賢檢查站在疫情防控檢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輔警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導致黃某英順利進京和楊某某、覃某順利返京,求賢檢查站站長劉傑、政委李樾負重要領導責任;求賢檢查站副站長王志海作為當班領導,並負責處置崗工作,對工作不認真細緻,應負主要領導責任;求賢檢查站輔警王輝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是黃某英順利進京和楊某某、覃某順利返京的直接責任人。決定由市公安局黨委對大興分局黨委予以通報問責,對王志海予以免職,給予劉傑記過處分,對李樾予以誡勉,對王輝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解聘。

2. 東城區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及新怡家園社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擔屬地責任,督促物業公司整改不到位,導致社區防控工作出現漏洞。決定由東城區委對崇文門外街道黨工委予以通報問責,給予新怡家園社區黨總支書記張帆黨內警告處分。

3. 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線人員在 2 月 19 日時仍然答覆楊某某武漢人員可以進京,該答覆口徑與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不一致,對此次事件產生嚴重負面影響。決定由市衛健委黨委對北京市疾控中心辦公室主任於建平誡勉,給予北京市疾控中心辦公室副主任錢海坤警告處分,責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強整改,切實把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及時傳達至基層一線。

4. 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 " 四方責任 " 落實單位責任,導致黃某英順利進入小區。決定對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通報曝光,約談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時由東城區政府依法依規對其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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