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合同不是书面形式成立吗,合同成立未生效如何解除?律师为您解答


合同不是书面形式成立吗,合同成立未生效如何解除?律师为您解答

签订合同大多数人都会采用书面形式,但有时候也会直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人们对于这些形式的合同抱以怀疑的态度,认为其不是合法成立的,那么合同不是书面形式的成立吗?合同成立但还没到生效的时间该如何解除?接下来华律邀请陈翠律师为您解答。

合同不是书面形式成立吗,合同成立未生效如何解除?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合同不是书面形式成立吗?"

陈翠律师解答:

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除非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否则口头达成一致的合同同样成立。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不是书面形式成立吗,合同成立未生效如何解除?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二:"合同成立未生效如何解除?"

陈翠律师解答:

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

我国《合同法》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条件所约定的义务。

比如报批义务,相对于主合同义务同样具有独立性,可以适用预期违约的法理,赋予合同解除权;再者,从市场交易的经济效率角度出发,若因恶意相对人,使合同长期处于未生效状态,为了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行使合同解除权是最直接和有效的保护途径。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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