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孩子蹲路口被撞身亡,家長索賠97萬,保險公司:農村戶口賠少點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如果孩子出了什麼事,家長的內心絕對是遭罪。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路上的車是越來越多了,車輛的增加,也一定程度上帶來意外交通事故的發生。這其中,有一部分受害者就是安全意識薄弱的孩子。


孩子蹲路口被撞身亡,家長索賠97萬,保險公司:農村戶口賠少點

01 案例詳情

前陣子,在北京,4歲的孩子小C當時正蹲在道路交叉口西南角處,無憂無慮地玩耍。誰想到過了一會兒,意外發生了:一輛貨車突然倒車,從他身上碾壓過去,可憐的小C就此離開了人世。

事故發生後,司機害怕地開著車逃離了現場,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肇事司機倒車時沒有觀察車輛周邊情況,造成交通事故後未保護現場且逃逸,所以要負全部責任。

兇手被繩之以法後,小C的父母進一步將他告到法院,訴求孩子的死亡賠償金等損失972262元。

司機認為,他給自己當時駕駛的貨車買了交強險,這件事雖是他的過錯,也應該由保險公司先賠。

保險公司收到消息後進行了調查,表示願意承擔賠償金,事故雖然發生在北京,但是受害孩子小C是農村戶口,理賠的標準應該按照農村的標準計算賠償金。


孩子蹲路口被撞身亡,家長索賠97萬,保險公司:農村戶口賠少點


02案情分析

家長表示,雖然孩子是農村戶口,但是一直在北京長大,按照農村標準計算賠償金不合理。

最後,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雖然小C是農村戶口,但其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應按照城鎮標準計算損失,經核實,保險公司及司機共應賠償小C父母843262元。

雖然小C的父母最後還是拿到了不菲的賠償金,但是失去孩子的痛楚,確是永遠也彌補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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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管家總結

在現實生活中,低齡孩童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特別是在生活區域內,比如家旁邊的馬路、停車場,銀行或超市門口等等。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機動車越來越多,規範做的不到位。

孩子的天性愛玩,但是因為年紀小,安全教育相對缺乏,再加上這些地方都是比較熟悉的,所以孩子在玩耍的時候經常把父母的叮囑拋之腦後,家長也會放鬆警惕。

特別是小區,經常會有車輛進入,小孩子身形比較小,很多時候就會跑到司機的視線盲區,一些司機也比較粗心大意,就會造成悲劇。雖然大部分車主都會給愛車買個車險,部分家長也會給自己跟孩子買意外險,但是生命無價,是多少錢都換不回來的。

莫讓白髮人送黑髮人,安全,時時刻刻都該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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