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 上海歌剧院与江苏大剧院签约,共享节目和艺术教育资源

11月21日,以“建设长三角文化产业共同体”为主题的第二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开幕,开幕当天,上海歌剧院与江苏大剧院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以共商、共建、共享、共赢为方向,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不断扩大上海文化品牌影响力。

上海歌剧院与江苏大剧院签约,共享节目和艺术教育资源

签约仪式

上海歌剧院自建院以来创排了多部歌剧、舞剧、音乐剧、音乐会,包括《晨钟》《天地神农》《田汉》《国之当歌》《早春二月》等原创歌剧、音乐剧、舞剧,每年“七一”保留剧目《江姐》,以及《图兰朵》《茶花女》《阿依达》《纳布科》《军中女郎》等经典新制,乃至《黄河大合唱》《长征组歌》《歌剧中的合唱》《新年音乐会》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等音乐会。

以内容输出为核心资源,上海歌剧院走进了越来越多剧院场馆的视线,结交越来越多的合作伙伴。此番与江苏大剧院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上海歌剧院不仅会作为出品方,为江苏大剧院乃至江苏其他剧场呈现丰富精彩的剧节目,还将共同合作、开展中外经典歌剧的联合制作,共享品牌与市场资源,扩大项目的传播覆盖范围,发挥上海文化品牌在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引领作用。

艺术教育和普及活动的策划与推广,也是上海歌剧院一直坚持的重要内容。从 “周末歌剧沙龙”到“歌剧新空间“,从“艺术导赏”“艺术沙龙”到“噢呗啦童声俱乐部”,这些艺教活动让上海歌剧院结交了一群忠实歌剧粉、歌剧追星族。

此番与江苏大剧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积极调动品牌、市场、行业、场馆、艺术家等各类资源,策划开展各类艺教活动,合力培养更广泛地区的观众及市场,让更多观众走进剧场、关注并爱上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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