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 曾國藩如何應對官場上的“潛規則”?

曾國藩如何應對官場上的“潛規則”?

通過禁止迎送儀式,拒收禮品,約束工作人員等方面,可以看出曾國藩是一個清官,為官場帶來一陣新風。但是人們在歷數清代著名清官時,很少有人會提到曾國藩,因為除此之外,曾國藩做官,還有另外一面,就是與其他官員同流合汙的一面。

曾國藩並非所有作為都如此光明正大,無可挑剔。有一些舉動,很有“潛規則”之嫌。

第一項是吃喝應酬。在官場應酬上,曾國藩並不標新立異,而是儘量從俗。剛剛就任總督時,他曾經拒絕“公款吃喝”,不久以後,他發現這種要求實在難以貫徹,所以後來也就越隨波逐流了。

第二項是冰敬炭敬程儀之類的“灰色支出”。

地方官的一項固定支出,就是給京官送冰敬炭敬。曾國藩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筆炭敬對京官們來說意義何等重大。曾國藩所送的對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這筆錢,每年至少三千兩。

除了炭敬,另一筆比較大的花銷是程儀。也就是給出差路過本地的中央官員送的路費。

同治九年,曾國藩寫信給兒子曾紀澤囑咐說:“仙屏(許振)差旋,若過保定,餘當送程儀百金。是星使過境,有交誼者酬贈之常例。”也就是說,清代官場上,皇帝派出的欽差路過轄地,與之相識的大吏在迎送宴請之外,通常還會送給他一百兩左右的程儀。他準備用這個標準來對待許振。

除了“炭敬”、“程儀”這些官場上經常發生的支出,還有一項不常發生的支出,叫“別敬”。這在地方官進京辦事時才會發生。所謂“別敬”,就是地方官離開北京時送給京官的分手禮。

除去人情往來,官場上的“潛規則”更需要大筆銀子。

同治七年,捻軍被消滅,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國戰爭軍費報銷提上了議事日程。

報銷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費”問題。

按照清代財務制度,曾國藩需要先將這些年來的軍費開支逐項進行統計,編成清冊,送交戶部。戶部要對報銷清冊進行審查,檢查有無“以少作多、以賤作貴、數目不符、核估不實”等等“虛開浮估”的情況,如發現此類情況,則要退回重報。審查合格,才呈報皇帝予以報銷。

因此,報銷過程中,最關鍵的是戶部的態度。如果戶部高抬貴手,什麼不合規定的費用都能報銷;如果他們雞蛋裡找骨頭,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過不了審計關。那麼,戶部的態度是由什麼決定的呢?視“部費”多少而定。

“部費”主要落在具體經辦的“書吏”也就是辦事員的腰包。

不過他們的胃口實在是太大了。曾國藩託李鴻章打聽一下戶部打算要多少部費,李鴻章回信說:

報銷一節

託人探詢,則部吏所欲甚奢。雖一釐三毫無可再減。

皖蘇兩局前後數年用餉約三千萬,則須銀近四十萬。如何籌措,亦殊不值細繹。

若輩欲壑,真難厭也。

也就是說,李鴻章託人去找戶部的書吏,探探他們的口風。反饋回來的消息說,書吏們要一釐三毫的回扣,也就是報銷一百兩給一兩三錢。曾國藩需要報銷的軍費總額是三千多萬兩銀子,按一釐三毫算“部費”需要四十萬兩。

曾國藩一聽,也嚇了一跳。四十萬之巨,無論如何是不能答應的。怎麼辦呢?只有繼續公關。曾國藩命江寧(南京)布政使李宗羲託人,李又託了一個叫許緣仲的人出面和戶部書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討價還價的結果是給八萬兩,顯然書吏作了極大讓步。

恰好在這時,中樞的批覆到了。出於對他們平定太平天國、捻軍的卓越功勳,皇帝(實際是太后)同意他們免於報銷,曾國藩對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說:

他對此“感激次骨,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過之”。按理說,皇帝發了話,這八萬兩就可以省下了。不過,曾國藩卻說,這說好的八萬兩銀子“部費”還是照給。因為閻王好見小鬼難搪,畢竟以後他還需要和戶部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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