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漢高祖劉邦故里辯》PK《豐建縣考辯-對秦建縣說的商榷》

漢高祖劉邦故里辨

作者:史為樂 江蘇豐縣人 江蘇豐縣人,主要研究中國歷史地理學和地名學,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出版時間:2018年05月

《漢高祖劉邦故里辯》PK《豐建縣考辯-對秦建縣說的商榷》

豐縣漢皇祖陵

漢高祖劉邦乃江蘇豐縣人,見於《史記·高祖本紀》《漢書·高帝紀》的記載:“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本來是不成問題的。但由於人們對《史記》《漢書》記載的“沛豐邑”的理解不同,也就發生了一些歧義乃至誤解。有人說,“沛”指沛縣,而“豐邑”為沛縣下面的一個鄉,說劉邦為今江蘇豐縣人固然是對的,但若說劉邦是沛縣人,亦無大錯,因為當時屬於沛縣。事實果然如此嗎?答曰否。其實,《史記·高祖本紀》所說“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漢書·高帝紀》完全沿襲《史記》的說法),“沛”是指沛郡(秦為泗水郡),“豐邑”是指豐縣。因為劉邦跨秦、漢二代,且為漢代開國皇帝,史家記他的裡籍,按照漢代的行政隸屬關係,稱他是沛郡豐邑人,當時人讀起來會感到更明確,也更親切。

那麼,講豐縣在秦代為縣,並非沛縣下面的一個鄉,有沒有根據呢?有。第一,請看《史記·樊酈滕灌列傳》記載,黥布反時,高祖正在病中。樊噲等見上流涕曰:“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

又《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記載:漢五年(公元前202年),劉邦至洛陽,欲都洛。婁敬(即劉敬,後賜姓劉)戍隴西,過洛陽時向劉邦進諫,要劉邦移都關中。婁敬曰:“今陛下起豐擊沛,收卒三千人,以之徑往而卷蜀漢,定三秦……陛下入關而都之,山東雖亂,秦之故地可全而有也。……今陛下入關而都,案秦之故地,此亦扼天下之吭而拊其背也。”

又《史記·酈生陸賈列傳》載:陸賈說南越王尉他(佗)曰,“皇帝起豐沛,討暴秦,誅強楚,為天下興利除害,繼五帝三王之業,統理中國。中國之人以億計,地方萬里,居天下之膏腴,人眾車輿,萬物殷富,政由一家,自天地剖泮未始有也。”

《史記》中這三則記載,都是高祖在世時他的臣下講的話,前面兩條是直接講給高祖本人聽的。特別是樊噲,他是隨高祖一同起義的。他們都稱高祖“起豐沛”,可見是當時的語言。這證明,在秦代,豐與沛是並列的縣,決不會是隸屬於沛縣的一個鄉,不然何能稱“豐沛”?生於漢代前期的史學家司馬遷為了弄清劉邦起義時的一些史實,曾經到當地作過調查,他又與樊噲之孫他廣關係友善,從他廣那裡聽到漢初不少功臣宿將的故事,如《史記·樊酈滕灌列傳》“太史公曰”所稱:“吾適豐沛,問其遺老,觀故蕭(何)、曹(參)、樊噲、滕公(夏侯嬰)之家,及其素,異哉所聞!……餘與他廣通,為言高祖功臣之興時若此雲。”司馬貞《索隱》:“案:他廣,樊噲之孫,後失封。蓋嘗訝太史公序蕭、曹、樊、滕之功悉具,則從他廣而得其事,故備也。”這裡,司馬遷所稱“豐沛”也是沿襲當地的習慣說法,並非漢代以後才如此。

第二,豐有城寺街裡,非一般鄉邑可比。根據《史記》記載,當秦末漢初,豐不僅與沛並列為縣,而且還是一個不易攻克的縣城。《史記·高祖本紀》載: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沛公劉邦以兵守豐,“秦泗川(水)監平將兵圍豐,二日,出與戰,破之,命雍齒守豐”。後雍齒以兵降魏,“沛公引兵攻豐,不能取”。劉邦只好去依附駐紮在留縣(今江蘇沛縣東南)的景駒,“欲請兵以攻豐”;後聞項梁在薛(今山東滕州市南皇殿崗),又向項梁請兵“攻豐”。《史記·秦楚之際月表》載:秦二世二年三月,沛公“攻拔下邑(今安徽碭山縣東),遂擊豐,豐不拔。聞項梁兵眾,往請擊豐”。四月,“沛公如薛見項梁,梁益沛公卒五千,擊豐,拔之”。豐既然如此難攻,說明當時城池堅固,決非一般鄉邑可比。

再者,從後來劉邦為太上皇建新豐的有關記載也可以看出,當時豐縣的城寺街裡已相當繁華。《史記·高祖本紀》載:高帝十年(公元前197年)七月,“太上皇崩櫟陽宮。……更命酈邑曰新豐”。據晉葛洪《西京雜記》卷2載:“太上皇徙長安,居深宮,悽愴不樂。高祖竊因左右問其故,以平生所好,皆屠販少年,酤酒賣餅,鬥雞蹴踘,以此為歡,今皆無此,故以不樂。高祖乃作新豐,移諸故人實之,太上皇乃悅。故新豐多無賴,無衣冠子弟故也。高祖少時,常祭枌榆之社。及移新豐,亦還立焉。高帝既作新豐,並移舊社,衢巷棟宇,物色惟舊。士女老幼,相攜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雞鴨於通途,亦競識其家。其匠人胡寬所營也。移者皆悅其似而德之,故競加賞贈,月餘,致累百金。”張守節《史記正義》:“《括地誌》雲:新豐故城在雍州新豐縣西南四里,漢新豐宮也。”(以下“太上皇時悽愴不樂”至“太上皇乃悅”一段,與《西京雜記》記載基本相同。)(按:前於驪邑築城寺,徙其民實之,未改其名,太上皇崩後,命曰新豐。)新豐縣故城在今陝西臨潼縣東北14裡,並非今臨潼縣之新豐鎮,而是在今新豐鎮西南。東漢末陰槃縣寄治於此,故又稱陰槃城,而徙新豐縣於故城東20裡零水畔。北周時又遷今新豐鎮東南7裡。隋大業六年(公元610年)始遷今臨潼縣東北新豐鎮。我們從漢高帝十年(公元前197年)改驪邑為新豐縣也可以看出,原來的豐邑應當是縣,而不是鄉。不然的話,怎麼不設新豐鄉,而要設置新豐縣呢?

第三,《史記·高祖本紀》載:漢十二年(公元前195年),“高祖還歸,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縱酒……謂沛父兄曰:‘……朕自沛公以誅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為朕湯沐邑,復其民,世世無有所與’。……十餘日,高祖欲去,……沛父兄皆頓首曰:‘沛幸得復,豐未復,唯陛下哀憐之’。高祖曰:‘豐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為其以雍齒故反我為魏’。沛父兄固請,乃並復豐,比沛。”這證明,當時豐已確鑿無疑的是縣。因為,如果豐為沛縣下面的一個鄉,劉邦在這裡答應免去沛縣人民的賦稅時,自然也包括了豐,也就用不著沛父兄進一步請求免去豐民的賦稅了。正是由於沛父兄的一再請求,高祖才答應“並復豐,比沛”。這表明,當時豐與沛是並列的縣,並不存在任何隸屬關係。當然,這是漢高帝十二年的事,豐縣會不會是在此以前新設的縣呢?我認為也不可能。一是《史記》《漢書》中均無此記載;二是從情理上也說不通。如我們在前面所引述的情況:秦朝末年,劉邦起義後,令雍齒守豐,但雍齒卻以兵降魏,與劉邦對抗,劉邦多次攻打不下,這使劉邦大為惱火,以致到漢十二年高祖還鄉時,猶餘怒未消。在沛父兄固請減免豐縣人民的賦稅時,劉邦曾解釋說:“豐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為其以雍齒故反我為魏。”既然如此,豐在秦代若非縣,至漢初數年間也決不會將豐升格為縣。故於此亦可證明,豐在秦代即應為縣。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豐既為縣,為何後面要加“邑”字,這又當作何解釋呢?我認為這與豐縣在此以前的特殊地位有關。據《史記·高祖本紀》載:“陳王使魏人周市略地。周市使人謂雍齒曰:‘豐,故梁徙也’。”梁即魏。據《史記·魏世家》及《世本》記載,晉封畢萬於魏(在今山西芮城縣北),昭子(魏絳)徙都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禹王城),惠王時為秦所逼,遷都大梁(今河南開封市西北)。故或稱魏惠王,或稱梁惠王。至孫假為秦所滅,轉東徙於豐,故曰“豐,故梁徙也”。《漢書·高帝紀》贊曰:“秦滅魏,遷大梁都於豐,故周市說雍齒曰‘豐,故梁徙也’。”根據《左傳·莊公二十八年》載:“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梁被秦滅後雖徙於豐,但因時間較短,無“宗廟先君之主”,所以稱為邑,而較之一般的縣則高出一籌。因而,豐邑的“邑”,意為都邑而非鄉邑。《史記》中一再稱“豐沛”,將豐置於“沛”之前,恐怕不僅僅出於對劉邦的尊崇,很可能是在此以前早已流行的習慣稱呼。故同一部《史記》中,在《高祖本紀》稱“沛豐邑”;在《蕭相國世家》中,則稱“沛豐人也”;在《韓信盧綰列傳》中,則稱“豐人也”。“沛豐邑”“沛豐”“豐”均是指的豐縣。

有的同志可能要說,按照傳統的說法,都講豐縣置於漢,你說秦時即是縣,究竟能站得住腳嗎?我說這並不奇怪。根據清末民初著名歷史地理學家楊守敬的推算,秦代應有八九百個縣(見《歷代輿地圖·秦郡縣表序》)。但我們現在能確指為秦縣的僅三百餘個,多數並不清楚。我們只要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豐縣為秦縣,學術界是一定會承認的。

(原載《劉邦研究》1992年第2期)

《漢高祖劉邦故里辯》PK《豐建縣考辯-對秦建縣說的商榷》

沛縣歌風臺漢高祖劉邦雕像

豐建縣考辯 ——對秦建縣說的商榷

張卓婭 (廣東工業大學華立學院)

【摘要】本文通過對《史記》、《漢書》中有關“豐”建縣史料的進一步解讀,論證了“豐”建縣之前雖是沛縣的一個鄉邑,但卻有著與沛縣城一樣規模的城池,這樣,在沛縣就形成“一縣兩城”的局面,也使“豐”有了另外置縣的基礎。到了漢高祖時期,“豐沛”分離,“豐”終於立縣。由此,以上論證對有關論著中將“豐”建縣時間提前至秦末的觀點也進行了反駁。

【關鍵詞】豐;一縣兩城;漢代建縣;秦代建縣

本文所述的“豐”在江蘇省西北部,即今豐縣。秦漢時期,因劉邦生於此地,又“斬蛇於豐西澤中”,聚眾起義,最終建立漢朝,成為“龍興”之地,而名顯於世。

但對於豐縣是何時所建,古今治史者意見多有分歧。一種認為,豐縣建於西漢高帝年間,姑且稱之為“漢說”,這也是主流說法。另一種為“秦說”,此說認為豐縣建於秦朝晚期。

而持以上說法的學者均未提出有力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本文就此問題對現有的史料進行分析、解讀,提出筆者的一些拙見,請方家不吝賜教。

“豐”這個地名出現於何時現已不能確知,從現存資料考察,也只能察其梗概。《史記.高祖本記》日:“豐,故梁徙也”。又《集解》引文潁語日:“梁惠王孫假為秦所滅,轉東徙於豐”。

這裡“梁”為“魏”的俗稱,即秦滅魏後,假東徙於豐。以此推知:豐此時已經存在,具體是何時,不得而知,但其最晚也會在戰國晚期出現。另外。關於豐縣建縣時間的爭論。古今大多史家都傾向於建縣於漢代,即贊成“漢說”。

唐宋人即如此:,《舊唐書.地理志》載:“豐,漢縣”。《太平寰宇記》載:“漢高乃豐沛中陽里人,後得天下,沛為郡,豐為縣”。《輿地廣記.京東西路》載:“豐縣,秦泗水郡沛縣之豐邑,漢高帝生於此。後以為縣,屬沛郡。後漢、晉屬沛國,隋屬彭城郡,唐屬徐州”。

到了近代,認為豐縣立於漢代者也同樣佔據統治地位,如:《史記地名考》認為:“豐邑,案:故城今江蘇豐縣治,本秦沛縣豐邑”。又《秦集史》引《讀史方輿紀要》觀點亦認為:“豐縣,秦沛縣之豐邑”。另外,由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臺灣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等也支持此說。但如上所述,由於史料固有的弊病及各家對史料解讀的不同,亦出現了不同於上述“漢說”的“秦說”。其主要代表即是新近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史為樂等編著),此書中認為:“豐即今江蘇豐縣。司馬遷《史記》中屢稱漢高祖‘起豐沛’,豐即豐縣”。

顯然,其認為“起豐沛”時之“豐”即為縣。如果按這個說法,豐的建縣時間要比“漢說”提前幾十年。

這互有衝突的兩種說法,哪個更為科學可信呢? 史料中最能表明“豐”縣鄉等級的是《史記.高祖劉邦》內的一句話:“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裡”在當時是一種比較小的地方組織單位,亦為居民聚居的地方。有二十五家、五十家等為一“裡”的說法,具體一“裡”包含多少家,各時期分法不同。不管怎樣,它是統治者為便於收繳賦稅、徵集民力而設立的基層統治形式。

而《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的秦代鄉里制度組織形式為:“大率十里一亭,亭有亭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頭、遊檄。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縣大率方百里,……皆秦制也”。

可見,秦代和漢代一樣,縣級以下的地方統治形式為鄉、亭、裡三級制。“裡”是除“家”之外的最小組織單位。而秦代的“沛”是屬於泗水郡的一個縣,加在沛縣與中陽裡之間的“豐邑”顯然不可能為縣,只能看作為一個鄉級行政單位。

另外,秦統一六國後,廢一國為一郡或幾郡,郡下統縣,沛縣就是在其新開拓的領土上所置,面積應相當大,以情理推之,當包含“豐邑”在內。而饅記》卷八《高祖本記》中記載著這樣一段話:“高祖還歸,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縱酒,……酒酣,高祖擊築,自為歌……。高祖乃起舞,慷慨傷懷,泣數行下。謂沛父兄日:‘遊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後吾魂魄猶樂思沛。且朕自沛公以誅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為朕湯沐邑,復其民,世世無有所與’。……沛父兄皆頓首日:‘沛幸得復。豐未復,唯陛下哀憐之’。高祖日:‘豐,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為其以雍齒故反我為魏’。沛父兄固請,乃並復豐,比沛。”

我們暫且不說劉邦當時的心情如何,只看他這句感嘆:“遊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後吾魂魄猶樂思沛”。假設豐在當時是與沛對等的兩個縣,劉邦為何不將“豐”作為故鄉,而猶思“沛”呢?同時,他自稱“沛公”,為何不稱“豐公”呢?要知道“豐”乃其生長之地,又“斬白蛇於豐西澤中”而起的。

很顯然,“豐”當時乃“沛”之一鄉邑,在行政隸屬關係上【黑龍江史志2011.3I總第244期)】萬方數據 14 是相包含的,“沛”自然也就是其故鄉了。所以思“沛”也就是思“豐”,稱“沛公”也屬正常。

並且,劉邦將“沛”作為自己的湯沐邑,世世代代不收賦稅,可見他對龍興之地的重視,當然也更加肯定了“沛” 與“豐”之間的包含關係。但引文最後一句這樣寫道:“沛父兄固請,乃並復豐,比沛”。本來,豐乃沛一個鄉邑,既然復沛,豐邑當然要“利益均沾”了,似乎沒必要特別指出“以豐比沛”,可為什麼史料中又要強調於此呢?從以上引文我們固然可以看到是因為“以雍齒故,反我為魏”而惡之。但這僅僅是從劉邦個人的感情而言。既然豐和沛可以分開,那必然存在其固有的事實條件。

上文已述豐乃故梁遷徙所至,在當時的戰亂年代,百姓們必然築城自守。同時,雍齒既然可以據豐以守,也更是說明豐在當時已有城和城牆,並且規模不亞於沛縣城。這事實上已經形成了“一縣兩城”,“沛”“豐”相對獨立的局面。漢立國之初因秦制,並未立即在豐建縣。

但從史料來看,“沛”“豐”雖屬一縣,可實為兩城,人們似乎已經習慣把“沛”和“豐”分開稱呼,所以劉邦可以“復豐比沛”。正是因為他注意到了這種情況,所以“即至長安,立豐縣”,使“豐”從沛縣中獨立H{來,‘成為“豐”建縣之始。由此,我們可以認為“豐”在高帝十二年立縣之前並不是縣級單位。

同時,近年來的考古資料也正說明了這一點。如肖愛玲的博士論文《西漢城市地理研究》中據文獻記載整理漢代沛郡之地,認為秦時有縣十五,無豐縣。而又據其上《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年律令》可知高後二年沛郡已有豐縣,秩千石。由此,豐縣只能是在高帝年間所立,而並不是在秦時設立。

我們再來看看持“秦說”者對他們的觀點是如何解釋的,由史為樂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中這樣記述: “豐縣,秦後期置,西漢屬沛郡。治所即今江蘇豐縣。漢高祖劉邦為豐縣人,《史記.高祖本紀》載:”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沛指沛郡,豐邑即豐縣。據《史記.樊酈滕灌列傳》記載:樊噲等見高祖時日: ‘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亦載:陸賈也說:‘皇帝起豐沛,討暴秦’。這些曾跟隨漢高祖劉邦定天下的舊臣都稱高祖‘起豐沛’,將‘豐“沛’並列。並將‘豐’置於‘沛’之前,說明至少在秦朝末年,豐與沛是並列的縣,其地位決不在沛之下,更不可能是從屬於沛縣的一個鄉”。

這段解釋表面上看似乎是很有道理的,但仔細推敲,疑點頗多:其一,以“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為據,就認為沛指沛郡,豐指豐縣,筆者以為不妥。大家都知道:秦代並無沛郡,只有隸屬於泗水郡的沛縣。既然無沛郡,那豐縣當然可以隨之否定,其“沛指沛郡,豐邑即豐縣”的推測亦不可信了。

漢代改秦泗水郡為沛郡,立豐縣。如果以西漢政區解釋“沛豐邑”為沛郡豐縣似乎還能成立,但新的問題是:所謂“西漢的沛郡豐縣”只能說明西漢一代的問題,並不能表示秦代亦有豐縣,更不能說明豐縣立於秦代晚期。其二,“秦說”所依據的《史記》、《漢書》多次以“豐沛”連用,認為豐與沛地位相等,亦同為縣。我們暫且不說其觀點正誤,先來考察一下它所依據的史料:《史記》_一卷九十五:始陛下與臣等起豐沛,定天下,何其壯也。太史公日:“吾適豐沛,問其遺老,觀其蕭、曹、樊噲、滕公之家及其素異哉所聞”。卷九十七:陸生日:“皇帝起豐沛,討暴秦,誅強楚,為天下興利除害”。‘ 《漢書》—— 卷一:魏人周市略地豐沛。卷三十四:今陛下起豐沛。卷七十五:今漢初取天下,起於豐沛,以兵征伐。

以上史料記述的“豐沛”連用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太史公日:“吾適豐沛,問其遺老,觀其蕭、曹、樊噲、滕公之家及其素異哉所聞”。此史料中“豐沛”應指豐縣與沛縣。

因為《史記》的作者司馬遷所在的漢武帝時代,豐已經建縣。這隻能說明他親自到過豐縣、沛縣實地考察了蕭、曹等人的出生地,在此瞭解了很多關於那幫人打天下的事蹟。

二、“魏人周市略地豐沛。”這句話是班固根據司馬遷《史記》卷八所載的“陳王使魏人周市略地” 一事的概述,查《史記》原文並無“略地豐沛”的表述。因此,此句記載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可忽略。

三、其它幾條都集中於“起豐沛”這一點上,問題亦集中於此。那為何“豐沛”並稱呢?在前文已論述過:豐和沛雖屬一縣,但有兩城之事實,並處於相對獨立的狀態,“豐沛”並稱並無不妥。並且,劉邦日:“豐者吾所生長,極不忘耳”,“朕自沛公以誅暴逆,遂有天下,以沛為朕湯沐邑”。

可見,劉邦是出生於豐,而以“沛公”起,遂並天下。他對“沛公”這個名字有極深的感情,所以並天下之後便因“沛公”而復沛,以其為自己的湯沐邑。另外,劉邦初舉義旗,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豐和沛之間轉戰,稱他“起豐沛”也是相當準確的。

因此,史料中的“起豐沛”可以解釋為:劉邦生於豐,以沛公斬白蛇而起,轉戰豐沛間。這與“豐”是縣與否並無直接聯繫。

從以上論述,我們不難看出“豐”的行政級別變化:漢高帝十二年以前,“豐”已建城,擁有自己的城牆,形成一定的規模,但仍是沛縣一鄉邑。到了高帝十二年豐立縣,後為漢制,一直沿用。秦漢之際這樣一個政區演變過程證明了司馬遷所記“高祖,沛(縣)豐邑(鄉)中陽里人”是不可動搖的正確記載,秦建“豐縣”說是不成立的。

以上兩篇文章分別為史為樂和張卓婭兩位先生的考證文章,觀點大致截然相反,分享給讀者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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