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國家知識產權局“三定”規定公佈 將放寬知識產權服務業准入

新京報快訊(記者倪偉)今天(9月11日),中國機構編制網公佈《國家知識產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規定明確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4名。

根據“三定”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和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知識產權的審查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建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等。

“三定”規定明確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在職能轉變方面的職責,包括縮短知識產權註冊登記時間, 進一步放寬知識產權服務業准入、擴大專利代理領域開放、放寬對專利代理機構股東或合夥人的條件限制,加快建設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等。

“三定”規定還明確了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商務部、國家版權局等單位的職責分工。如在商標專利執法方面,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制定並指導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制定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國家知識產權局下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條法司、戰略規劃司、知識產權保護司、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公共服務司、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人事司以及機關黨委。這些機構都是副司局級。

國家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143名(含兩委人員編制3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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