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广州举行许广平120周年诞辰纪念展,鲁迅当年与许广平同居,却为何一直也没有与朱安离婚?

何子茵


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问题,对于鲁迅、朱安以及许广平,都是沉重的。

鲁迅,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新台门周家。鲁迅出生医学世家,但少年时期,家道中落。

1902年1月,鲁迅毕业于矿路学堂。同年3月,公费赴日本留学。

1906年6月,鲁迅被母亲骗回国内与商人家庭出身的朱安结婚。对于母亲的包办婚姻,鲁迅虽心有抵触但始终不接受朱安,在家呆了3天后,鲁迅再次去了日本。

1927年9月,鲁迅离开广州赴上海,并与许广平在上海开始同居生活。

这对于朱安的打击是巨大的,在事实上已经宣告了鲁迅和朱安婚姻的终结,但鲁迅并没有选择和朱安离婚,这是为什么呢?“静夜史”认为主要是因为:

鲁迅心理是矛盾的

作为出生于旧时代,接受了新知识的人,鲁迅对朱安的感情是复杂的。

首先,朱安小脚,不识字,这完全符合传统观念对女性的定义,但是,这对于鲁迅而言,就意味着无法沟通,没有共同语言。但朱安对于鲁迅家庭又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少年丧父的人,母亲对于鲁迅就是天,鲁迅不敢忤逆自己的母亲。

其次,鲁迅个头不高,只有不到160cm,而朱安也不高,鲁迅作为医学世家出身,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后代在身高上会受到什么影响。但是鲁迅又不能不传宗接代,所以他选择了身高占优势的许广平。

再次,鲁迅不喜欢朱安,从心底无法接受比自己大三岁的妻子,但是母亲需要照顾,鲁迅自己出门在外游学,只有朱安能代替自己照顾母亲。

最后,鲁迅不接受妻子,但是一旦选择休妻,这对朱安的打击是巨大的,在当时的绍兴地区,女性被休是莫大的耻辱,很多女性宁死也不愿被休。鲁迅如果休妻就意味着将朱安送上绝路。

鲁迅的矛盾不是个例,这是千千万万新青年在面对新旧交替的猛烈动荡时,产生的矛盾心态,这样的心态不仅让鲁迅们纠结不已,更害了千千万万由旧到新的封建女性,包括朱安。

所以,鲁迅选择了脚踏两只船,用饱受非议保护了朱安,也决定了朱安的悲剧!

多有疏漏,烦请斧正!

我是“静夜史”,一个酷爱历史的妹纸!期待关注!


静夜史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许广平此女才华是有的,人品就再论。

第一,许广平和鲁迅是师生恋

当年师生恋是非常大的忌讳,其实即便今天也会传为丑闻。

许广平和鲁迅恰恰就是师生恋,鲁迅为了他还和杨荫榆打官司,最后将杨荫榆从大学挤走。

一切原因,都是因为杨荫榆试图开除不守纪律的许广平。


第二,未婚同居,未婚先孕

许广平未婚同居是板上钉钉的是,甚至还怀孕。

在当年虽然上海等地部分年轻人比较开放,性关系随便。

但中国中产阶级和主流社会,均是非常保守的。

此种行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

第三,挤兑大太太朱安

鲁迅早在清末就娶了母亲制定的绍兴女孩朱安。

朱安相貌平平,为人贤惠,但没文化,又胆小怯懦,鲁迅对她很冷淡,结婚几天后就离开家去日本。

后几十年,鲁迅回忆和朱安几乎是路人,每年在一起过夜不过几次。

虽然如此在当时社会,朱安仍然是正儿八经的大夫人。

而许广平虽然为鲁迅生了孩子,但仍然是个小妾。

妻妾有别,妾的地位和社会名声都是不好的。

有意思的是,许广平却根本不把朱安放在眼里,处处以鲁迅夫人自居。

朱安是个善良的人,并没有抱怨,反而对许广平和鲁迅的孩子特别好。

平时,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居住,朱安则在北京照顾鲁迅的母亲。

鲁迅每月寄钱给母亲和朱安,他们以此为生。

1936年鲁迅去世后,遗嘱要求许广平继续寄钱,因为在上海的财产都被许广平接受。

朱安没有掌握过丈夫鲁迅先生的钱财,她若是要求许广平和她以及周老太太三分鲁迅先生留下的钱财,许广平一定不会同意,而且朱安不知道鲁迅先生的来往账目,也不好要钱。鲁迅先生在上海留下的钱财,朱安是无法得到的


而没有多久,鲁迅母亲去世。随后,许广平借口兵荒马乱,邮路不通,不给朱安寄钱。

其实,在鲁迅母亲没有去世之前,许广平就开始耍花样了。

当时鲁迅在上海10年,收入是极高的,留下了大笔财富。

但许广平按照鲁迅遗嘱寄给鲁迅母亲周老太太和朱安的钱,很少。

周老太太不像朱安这么糊涂没用,她早就怀疑许广平拿了鲁迅的巨额存款,她曾经在1939年7月4日给许广平的信中要求在八、九月多取三、四十元定购冬天的煤。

区区三四十元法币,在当时根本就不算钱。

许广平却这么回答:“而另外买煤等再借钱,恐媳仍难负担得起”, 甚至说:“长此以往,卖身也无补矣。”

看看,这是媳妇对婆婆说话的态度吗?这不就是红楼梦书里面的泼妇夏金桂的口吻吗?

周老太太得到如此回复自然不快,很是生气,此后去信在感情上冷淡了许多。周老太太还在在1940年3月9日写信给鲁迅的朋友许寿裳诉说许广平之推赖。

许广平知道后大为愤慨,4月1日写信给许寿裳,诉说自己多么委屈,公布鲁迅生前死后的收支亏空的情况。

(奇怪的是,鲁迅生前以写稿为生,每月都有五六百元的收入,即不做生意,又不赌博,哪来的亏空?那时的警察一个月工资才8元,五六百元算是很丰厚的收入了。)

当时朱安在北京只有鲁迅留下来的房子,别无收入,完全活不下去。

在北京的鲁迅弟弟周作人,试图接济朱安。但朱安明白周作人是汉奸,而且鲁迅生前和周作人决裂,所以拒绝了。

不到1年,朱安连吃饭都困难了。

资料记载:当时朱安的生活状况拮据到什么地步呢?鲁迅的母亲有一只喂养了十几年的大花猫,因为太穷,朱安连一只猫都养不起了,一日早晨,差遣仆人给猫蒙着眼睛,就放到城外让其自生自灭了。而自己的吃食方面就更加寒酸了,每天吃稀饭度日,拌着一些咸菜萝卜,这是朱安嫁给鲁迅之后,从未有过的落魄生活。

万般无奈下,朱安先是变卖了家具,搞得家徒四壁。

到了1944年,实在活不下去,朱安被迫宣布要变卖一些鲁迅生前的藏书。

有意思的是,此时许广平突然跳出来,写信怒斥朱安没有好好保存鲁迅的遗物。不是说书信不通的吗?怎么突然又通了。

更有甚者:许广平委托律师在1944年9月10日的《申报》上发表申明:“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你算老几,你不过就是一个妾,真把自己当做鲁迅夫人了。

对此,朱安面对来劝告的鲁迅朋友,愤怒的说:她说要善待鲁迅的遗物,我难道不也是鲁迅的遗物吗?谁善待了我?

后经过朋友协调,许广平同意还是每月从鲁迅遗产里寄点钱,朱安也就没有卖书。

朱安是个很有骨气的人,有了最基本的生活费以后,就是另外一个样子。

朱安生活困难的消息传到社会上后,各界进步人士纷纷捐资,但朱安始终一分钱也没有拿。她宁愿受苦,也不肯轻易接受别人的馈赠。一次,有个报馆的人愿赠她一笔钱,条件是只要交给他鲁迅的遗作。她当场表示“逊谢不收”。同时也拒绝提供鲁迅先生的任何遗作。

最终,贫困交加的朱安,在1947年死在北平。死的时候,朱安几乎身无分文。

总之,萨沙个人认为许广平这女人人品不佳,对人冷漠刻薄,毫无孝顺敬畏之心,反而沽名钓誉。

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呵呵呵。


萨沙


鲁迅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是新文化运动重要参与者。他以杂文见长,他的感情故事同样复杂。

朱安是鲁迅的原配妻子,比鲁迅年长三岁。鲁迅年轻时去日本留学,接受了新思想,对这个传统的中国女人并没有多大感觉。但鲁迅的母亲还是在未征得鲁迅的同意下一手包办了两人的婚姻。鲁迅只能被迫接受,两人于1906年完婚。完婚后,两人并未同房。第三天,鲁迅就去了日本。1919年,鲁迅在北京买了院子,朱安也搬了过去。虽然在一个院子里住着,但两人还是形同路人,朱安独守空房至1947年死去。


许广平是鲁迅的学生,比鲁迅小18岁。鲁迅当时是大学教授,衣食无忧,又有才华,许广平被迷的一塌糊涂。而鲁迅虽然有个原配妻子朱安,但毫无感情可言。一来二去,两人关系迅速升温。1926年,两人确立恋爱关系。为了逃避世人的非议,鲁迅于1927年去中山大学任教,许广平以助教的身份同行,并正式同居。1929年,生下独子周海婴。1936年,鲁迅去世。


鲁迅和许广平的感情,虽然是跨越年龄的师生恋,但因他们志趣理想相同,还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何鲁迅一直不和毫无感情的朱安离婚呢?

也许是鲁迅不忍心吧。在那个年代,女人一旦被丈夫休掉,肯定会受到社会的非议和鄙视。再加上而朱安是个传统女性,没有生活来源,鲁迅这么做也许是出于保护朱安的考虑。不离婚,至少朱安还有名分,还能生活。


但是鲁迅这么做也是残忍的。不离婚,朱安也就没有了再次选择婚姻的权利。而且长期的独守空房、守活寡式的婚姻,对朱安的摧残也是巨大的。鲁迅这么做,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朱安的命运是悲惨的,这也是旧社会对妇女迫害的一种体现。但朱安对许广平母子俩却未有怨言,鲁迅去世后,她把许广平母子俩接到北京的宅子里居住,对周海婴十分关爱。许广平对朱安也不错。


石头说历史


作在世人心中,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急先锋,应当是敢于同封建包办婚姻作斗争的楷模,但他和许广平的婚姻一直饱受诟病。

那么鲁迅为什么不同朱安离婚呢,许广平为什么又甘居于妾的地位,朱安守着有名无实的婚姻,孤独终老却不肯离开呢?

鲁迅不于同徐志摩,无情于原配张幼林,他同朱安离婚,符合当时的潮流和价值观。另一位被鲁迅骂的狗血淋头的林语堂,则拥有幸福到老的传统婚姻,并且无世人称道的胡适和江冬秀那般一波三折过程。


△林语堂夫妇

每个人都有挣不脱的时代背景,犹如挣不脱身上的皮肤。鲁迅至孝为家中长子,父病早亡的他,从小体味到家道中落带来的世情冷暖,也心疼寡母的不易。仅管鲁迅学医出洋留学,接触了新思想新文化,但在他1906年回国成亲的时候,别忘了中国还在清朝皇帝统治下,世人都还在留着长辫子。

作为一个封建礼教家庭走出的鲁迅,那时的他,还没有成长为一个文化的革命者。个人的反抗必然被视为叛逆,而这又和亲情相纠缠,他的精神还不够强大,不够坚决,所以作出了妥协,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许年青的鲁迅对母亲口极为满意的朱安,因为不曾见面也还存有几分幻想的。虽然心不甘情不愿,还是顺从了母亲的心意和朱安结了婚,做了后悔一辈子的这件事。

当鲁迅见了新娘之后,感到深深地失望,朱安完全是旧式妇女的代表:一个比他大三岁27岁的剩女,不识字,缠小脚,而且不美,没有年青女子应有的朝气。这和他最低的期望也相差甚远,所以无法接受和朱安亲热,三天后回了日本。

鲁迅从此以自己的方式来抗争,他从未碰过朱安。另一方面也困囿于旧道德规范,自己只要和朱安无夫妻之实,将来她若决定离开再嫁也容易,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免得背负上抛妻弃子的骂名。据说鲁迅也试图改造朱安,也曾教她识字读书,但朱安勉强写了两回便放弃了。

朱安的可悲在于,她不仅被缠了小脚,精神也被束缚住了。按老式的思想来讲,她明媒正娶进了门,捱上个三两年,有了娃随鲁迅再娶她也是大房,女人的命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嘛!所以低眉顺眼讨鲁迅母子欢喜,指望着日久生情,大先生回心转意。

只是朱安这种消积的态度,让鲁迅越发厌恶,想想相同遭遇的江冬秀,积极学习文化同时热情示爱,让胡适也动容了。作为感情压抑内向的鲁迅,朱安再不主动就很难生情了。为了压抑性欲,鲁迅冬天也不穿棉裤,应当说他很有克制力的。

1919年朱安和鲁母到了北京,13年有名无实的婚姻中,朱安如蜗牛蜷缩在墙角,而那时的鲁迅已经思想成熟,他们之间差异更遥远了。即便鲁母竭力促好,鲁迅和朱安的交流也仅限于每日"嗯,啊”的应答。朱安离婚也无退路了,被丈天休了自己无处安身,她一个中年小脚女人再嫁也难,回后家的日子还不如侍候鲁母,有个空头的名份。

也许鲁迅会给她一点钱,但精明如白流苏,生在开风气之先的上海女人,离婚回家都被哥嫂洗白,冷言冷语度日如年,在绍兴这样的小地方更不难想象。"嫁出门的女,泼出去的水”,不是鲁迅不离婚,是朱安宁死不肯啊;不是朱安不走,是无处可去啊,不是每个被离婚的女人,都有张幼林那样的家世,有那样得力爱她的亲人啊。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鲁迅不忍心逼迫朱安离婚,他写过《祥林嫂》悲惨的命运,何尝不知朱安若被休也差不离!但他永远不会爱朱安,作为母亲给的礼物,再不喜欢放一边不睬不顾便是,决不忍心将之摔碎的。

鲁迅不是不会爱,当许广平真诚而炽热的爱情面前,他也犹豫过,朱安不退让,许广平和自己只算同居,也会成为别人攻讦的把柄。

19岁的许广平在北师大上大学,就担任了天津《醒世周刊》主编。她发表了许多关于妇女问题的文章,参加了五四运动,是北师大有名的才女。她是在男女平权新思想影想下,成长起来的新女性。在鲁迅的教育启发下,成长为学生运动的骨干分子。她和鲁迅由师生到战友又成为恋人,在恋爱中占有主动。

抵不住真挚的师生恋,两地书的深情,1926鲁迅终于和许广平同居生子,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许广平想来也有过委曲,可她理解先生,也不计较名份,那些流言非语又算得什么?

直到1936年鲁迅去世,鲁迅一生也只有和许广平的十年幸福同居生活。他是心软的,有生之年照顾了朱安的生活。可是只给了她有名无实的婚姻,何尝又不是绝情?

1947年孤苦一生,等了一辈子也没看过爱情一眼的朱安,也离开了人世,也许到死也不明白,她到底应该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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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元的天下


鲁迅先生没有与发妻朱安离婚,跟与朱安结婚的理由是一样的:侍母至孝。可以说,按照现代人观点,鲁迅与相爱的女学生许广平同居且生养了儿子周海婴是多么罗曼蒂克的事情。但是,在根本上讲,假如与朱安离婚才是彻底的现代派。鲁迅先生现代的并不那么“彻底”。

民国时候的男人,家里有发妻,外边有侧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与古代不同的是,古代称之为“妾”,“如夫人”,民国时,对这种排序是不承认的。所以,就出现了“一体两面”的现象。像鲁迅先生,因为不休发妻,对母亲和家族,以及朱安本人就有了交代。也就是始终承认她的大房地位。而,对许广平的交代就是,彼此相爱同居,为了爱情结合。新女性可以不在乎名分。再加上,鲁迅与朱安并无婚姻之时,这对许广平又是莫大的补偿和安慰。

反过来,如果离了婚,那么,鲁迅的老派的母亲就没办法接受儿子休妻的现实。朱安去哪里呢,按照传统,被休了的女儿回到娘家也是遭人嫌弃。而,再嫁又不是常规之路。鲁迅面对的良心谴责,尤其是伤了母亲的心这一点就足以抵消新式婚姻带来的甜蜜和融洽。

因而,在传统视角上,给朱安太太地位和身份。家族就允许他在外找侧室。而,在现代视角上,给许广平爱情和实际婚姻,名分许广平也可不那么在乎。——这个局面和关系,鲁迅先生必是权衡又权衡。我觉得,权衡更多的是,要不要给许广平同居。而不是要不要休了妻,毕竟他所处的时代,一个男人的发妻、孝道、家族观念是不因遇到几个红颜知己就能撼动的。也因此,大家在数说朱安命运的悲剧性的时候,也会怜惜:许广平也应该有足够强大的心理能量抗拒男权社会加于她的种种不自在。

果然,在各自视角里,大家相安无事。朱安与许广平姐妹相称。朱安也非常疼爱鲁迅与许广平的儿子周海婴。虽然,有新的史料披露,鲁迅先生去世后,许广平待朱安很一般。但是,毕竟,他们从不同角度爱鲁迅,做到了所有能做到的牺牲和付出。如果有什么不平,只能怪,谁让她们遇到了鲁迅了呢——据说,鲁迅之后,思想巨擘几百年能再出一位就很难。做这样伟人的女人,朱安与许广平的命运应该说相当平顺,比之其他伟人的女人。


老照片


朱安是鲁迅先生的原配,整个人生都像一只绝望的蜗牛。

鲁迅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她结婚,但是没有丝毫感情而言,但是在找到自己的真爱许广平后,却还是没有离婚,这个和当时特殊的背景是离不开的,我们一起看看吧。

朱安出生于浙江绍兴一个书香门第,可是她没有文化,这个应该是悲剧的起源吧。但是她家世还好,脾气和顺,是鲁迅母亲眼里媳妇的最佳人选,于是她不惜在1906年撒谎骗鲁迅从日本回来成婚。

据说,结婚那天,轿子里的绣花鞋掉了一只,是大凶之兆。

鲁迅顺从了婚事,可在新婚之夜就睡在书房默默垂泪,然后也无数次与友人说:

“朱安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

他不喜欢这个大嘴,宽额头,尖下颏的女人,但是鲁迅做得还不是很绝情。对于这个母亲给的礼物,他选择:“我只能好好地保养她供养她,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鲁迅这样说也是没有办法的,在当时那个年代,选择休妻的话,朱安是没有任何生存能力的。鲁迅不想做得这么绝情,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朱安不愿意离婚。

他们搬去北京居住的时候,鲁迅说过让朱安离开的话,但是她不同意,加上鲁迅的母亲很喜欢朱安,三个人就一直这样奇葩地存在了,在民国这个时期也很正常。

朱安的确是一个传统的好女人,她在鲁迅离开家之后,一直在家照顾老太太,

他因为喜欢大先生,不仅接受了许广平母子,在鲁迅去世后,还托人写信说想念鲁迅和许广平的孩子周海婴。

她也有过抱怨,在生活及其困苦的时候,曾经打算卖掉鲁迅的藏书,有人跑来说不能卖掉文物。朱安抱怨道:你们总说要好好保存鲁迅的遗物,我也是鲁迅的遗物呀,为什么不好好保存我?!

当然在抱怨过后,她选择将这些文物都送给大先生的儿子处理,同时也谢绝了社会的资助。

1947年6月29日,朱安孤独地去世了,她守了鲁迅一生,希望死后葬在大先生身边。

她说自己的一生就像一只绝望的小蜗牛:

“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将来总会好的。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点往上爬,总有一天会爬到顶的。可现在我没有力气了,我待他再好,也没有用。”

所以说,鲁迅当年与许广平同居,却一直也没有与朱安离婚是特定时代下的悲剧。


湘西小木鱼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好点评。

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指出,许广平和鲁迅在法律上一辈子都不是合法夫妻。但历史把朱安给泯没了,这个可怜的。受到封建礼教摧残的女子彻底消失了。直到现在才逐渐为大家所熟知。

和鲁迅的同一代人,基本上都是家里给找了一个传统女性。自己出国以后,一定会找一个新女性,家里的原配自然也就看不上了,处理方式也各有不同,如胡适,迫于压力,也只有和江冬秀继续生活在一起,磕磕碰碰一辈子也算幸福,再就是如徐志摩那样,对原配张幼仪始乱终弃,渣男一个。再就是如顾维钧。原配张润娥。结婚以后一起前往美国留学。虽然最终离婚,张润娥也重新嫁人。可以说顾维钧的做法无疑是最好的。而鲁迅做法就有些“残忍”。他把朱安安置在家里。当了一辈子有名无实妻子。说是母亲娶的媳妇和礼物,就让她和母亲在一起吧。

朱安很普通。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绍兴女人,矮小,关键还是小脚,谈不上漂亮。也不识字。用现在的话来说,与鲁迅的三观不和,但鲁迅毕竟也受到了封建礼教的影响,对母亲很孝顺,长兄如父对两个弟弟也是很照顾。他答应娶朱安的理由应该是服从母亲的愿望。所以才有母亲的礼物一说。还有一点就是鲁迅留学在外,希望有人能够照顾母亲,在这一点上,朱安无疑就是最好的“保姆”。而事实也证明了朱安是一个合格的儿媳妇,婆媳相处的很好,至少鲁迅的母亲对朱安很满意。


应该说鲁迅和朱安都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但鲁迅最终冲出了牢笼,而朱安却禁锢在牢笼里一辈子。鲁迅后来结识了许广平,得到了他的幸福和爱情。而朱安只有一个名义上上合法的丈夫。一个对自己还算不错的婆婆。在周家朱安很沉默。几乎不存在。朱安才是这场婚姻最的受害者。鲁迅之所以不和鲁迅离婚的主要原因应该是母亲不答应,鲁迅对母亲至孝,在这件事情上。如果鲁母反对,鲁迅是不敢离婚的。再一点就是,如果在那个年代,像朱安这样的人如果离婚,是没有生存技能朱安,离婚以后也只有等死。鲁迅如此作为也是保护和照顾朱安的方式。


可以说,朱安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的悲哀那个时代造成的。她值得我们去同情和怜悯。再有些事情就不好说了。


清水空流


回答这个问题相当沉重。

鲁迅与朱安是父母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鲁迅对母亲选择了妥协,但是对朱安却选择了拒绝,这次拒绝,是一生。

面对一场有名无实的婚姻,朱安是痛苦的,她很努力的讨取鲁迅的欢心,但是每次换来的都是冰冷的脸庞,然而她又对这婚姻抱有一丝幻想,正如她说的“过去大先生待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这时的朱安已失去了自我,在“水中月,镜中花”的美好期许中,逐渐老去。

1906年鲁迅和朱安开始了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1927年鲁迅与许广平同居,鲁迅深知如果这时和朱安离婚,朱安将会无依无靠,相当于要了朱安的命!鲁迅可以摊牌,但是于心不忍,只能在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下,继续生活。

鲁迅和朱安都是封建包办婚姻的受害者,但是二人都太过执拗!始终没有认真的将此事挑明,其实鲁迅可以选择笑对,朱安可以选择放手!


傲世万年雪


以前的女人很注重个人的名节,一女不事二夫。

朱安她既然是鲁迅母親钦点的,三书六礼名媒正娶回来的,她在家里就做大,能有一子半女更好,即使旡也可堂堂正正安身立命,在旧扗会女人嫁入门后丈夫有三妻四妾也没办法,不得宠是常事。

我有个小学中学的同学,是闺蜜,两人的家分别住在巷头和巷尾,天天相约上学,课后还相互串门。她就有七个亚嫲,她父親是大嫲所生,在她众多兄弟姐妹中她是老大,父母把她留下来跟随大嫲和一老女仆一起过,三个人住一座前后中西合璧两进深,楼上楼下房间都多到数不清的青砖大宅。我见她大嫲人很和善,衣食旡忧。常一人静静地在自己楼上敲经念彿。后来也见她的七嫲来住过。但从未见过她亚爷一面,估计这里只是他家宅发祥地。因见大厅金漆阁楼上安有很多祖宗牌位。旧社会越是有钱人家像朱安那样遭遇的女人不少。


小笙常谈


这个问题不能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首先民国期间,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夫一妻制。男人娶小妾很正常,鲁迅跟许广平在一起,并不一定要与发妻离婚。其次,在那个时代,女人一旦被休,就要回到娘家,地位和名誉受到极大的伤害,事实上,朱安也没有娘家可回,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鲁迅休掉朱安意味着将她逼上绝路。两人的感情没有了,但是朱安毕竟是一个善良的女人,鲁迅也绝不愿意把她逼迫上绝路。

感情之事,或许只有局中人才能感受其难处。鲁迅这么做,在某种意义上也只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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