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5 擬峴人物(15)曾紆

曾鞏之侄。北宋末南宋初散文家、詩人、書法家。

曾紆初以恩蔭補為承務郎。宋哲宗紹聖年間中博學鴻詞科。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曾布為二後山園陵使,闢為從事。崇寧二年(1103),入元佑黨籍,連坐黨籍被貶到永州零陵(《宋會要輯稿》職官八六之七)。後遇赦,調監南京、河南稅,改簽書寧國軍(治今安徽宣城縣)節度判官。歷通判鎮江府,知楚州、秀州,提舉京畿常平,江南東路轉運副使,遷直顯謨閣。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再任江南東路轉運副使,移兩浙路。紹興二年(1132),知撫州。三年,除江南西路轉運副使,司農少卿。四年,改福建路提典刑獄,直寶文閣。五年(1135),除知信州(今江西上饒),未之官卒,年六十三。

曾紆有志節,守忠義,一生不得志。能詩善文。為文固守家法,深得曾鞏散文妙諦。詩從母師,句法精麗,感情真摯。亦工詞。《全宋詞》錄其詞9首,《宋詩紀事》、《江西詩徵》收其詩5首。亦善書法,風格介於蘇、米之間,傳世真跡有草書《草屨帖》、行楷《懷素自敘帖跋》,收藏於臺灣故宮博物院,刊於臺灣《故宮歷代書法全集》。世稱“南豐七曾”(曾鞏、曾肇、曾布、曾紆、曾紘、曾協、曾敦)。

書《擬峴臺記》後[1]

曾 紆

伯父紫微公作記後二十九年[2],當元豐乙丑[3],以兒童侍先丞相登是臺[4]。又四十九年,當紹興壬子[5],蒙恩起明道吏守鄉郡。華顛獨來,陳跡具在,斷碑仆地,臺且圮矣[6]。拊事念往,悲莫能勝。方時多艱,兵旅未休,顧葺興之,實未遑暇。越明年[7],始取舊記,載刊堅石,不獨使擬峴之名託之文字,與溪山之勝共傳不朽,實亦慰子孫無窮之慕焉。紹興癸丑五月望[8],右中奉大夫、直顯謨閣、知撫州軍州事曾紆題。

【註釋】

[1]選自《弘治撫州府志》卷二。

[2]紫微公,指曾鞏。。

[3]元豐(1078—1085年),是宋神宗趙頊最後一個年號。乙丑為干支紀年,元豐乙丑為公元1085年。

[4]先丞相,指曾布。曾布(1036-1107年),字子宣。曾鞏之弟。嘉祐二年(1057年)與兄同登進士。熙寧二年(1069年)任開封知府。經王安石推薦,積極參與變法,與呂惠卿等共同制訂了青苗、免役、農田水利及保甲法。擢翰林院學士及三司使。後因與王安石、呂惠卿意見不合,貶官於外。歷任饒、潭、廣、桂等州地方官。元豐末年,復內遷翰林院學士,轉戶部尚書。紹聖初任承旨兼侍讀,拜同知樞院事。徽宗時任宰相,又因與蔡京等政見不同,罷為觀文殿大學士,後輾轉為湟、賀、廉、舒等州地方官。卒於潤州(今江蘇鎮江)。追贈觀文殿大學士,諡文肅。著有《曾布集》。《全宋詞》存其詞8首,《宋詩紀事》錄其詩3首。善書法,得沈遼筆意,真楷尤精。傳世書跡有《還朝帖》、《守邊帖》藏於臺灣故宮博物院。

[5]紹興為宋高宗趙構的第二個年號,壬子為干支紀年,紹興壬子為公元1132年。

[6]圮(pǐ):塌壞,倒塌。

[7]明年:第二年,即1133年。

[8]紹興癸丑,即1133年。

【淺析】

曾紆既為撫州鄉賢,又是當時的撫州知州。這篇短文敘述了自己與擬峴臺的淵源,以及自己初到撫州為郡守時擬峴臺的殘破不堪,最後記載了在他的主持下,將曾鞏的《擬峴臺記》重新刻於碑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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