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3 呼市檢察院支持抗訴的原審被告人孫某某犯挪用資金罪、 職務侵佔罪一案發回重審

呼市檢察院支持抗訴的原審被告人孫某某犯挪用資金罪、 職務侵佔罪一案發回重審

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孫某某犯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一案,回民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孫某某無罪。

回民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回民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期間收到調取的新證據材料後,未對新證據進行開庭質證,採信原有證據對本案做出無罪判決,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遂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經我院審查,決定支持抗訴。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回民區人民檢察院提交了新的證據,可能影響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需進一步查證,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回民區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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