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9 精華製藥18億“割韭菜”屢次反轉 黃曉明上演A股版“我不是股神

在盛夏轉涼的8月,娛樂圈的明星們也罕見頻現財經圈封面,在資本市場上掀起了一陣陣腥風血雨。曾經的華誼一姐范冰冰稅務風波還未平息,華誼一哥黃曉明又禍起蕭牆。

8月11日,證監會通報一張18億元的天價罰單,被罰人高勇因涉嫌操縱“精華製藥”(股票代碼:002349.SZ),半年時間非法獲利8.97億元,被證監會做出“沒一罰一”的處罰,合計罰沒金額高達近18億元。公告發布後,有細心人士發現,高勇用來操縱“精華製藥”股票股價的16個證券賬戶之中,有兩個名為黃某明和張某霞的自然人賬戶,這與娛樂明星黃曉明及其母親張素霞的名字高度吻合。

對此,黃曉明團隊第一時間在認證微博上義正詞嚴地發佈了否認聲明稱,“虛假消息系某些別有用心者自中國證監會某市場禁入決定書內容(被禁入對象:高某)杜撰而來,黃曉明並不認識張某,也未曾受過任何與股票有關的處罰,亦未介入過任何與股票有關的調查。”

然而兩天後,就有多家媒體同時爆出,經接近監管層人士處確認,處罰書中的“黃某明”和“張某霞”的確是黃曉明和張素霞二人。加之黃曉明本人此前曾作為前十大流通股股東出現於精華製藥2015年中報上,黃曉明工作室的快速聲明被打臉無疑。

娛樂明星黃曉明是如何進入投資圈的呢?這次“割韭菜”大案他是否參與?為何聲明被頻頻打臉?帶著這些疑問,《投資者報》記者向黃曉明的經紀團隊發送了採訪提綱,但截至發稿並未收到對方的回覆。

對投資比較感興趣的“跨界明星”

演員黃曉明1977年出生于山東省青島市,從小外貌出眾、但他卻生性十分羞怯內向,甚至一度被認為不是做演員的“料”。不過憑藉過硬的外貌條件,黃曉明還是順利地進入北京電影學院96屆表演班,與趙薇、陳坤成為同班同學,1998年黃曉明正式進入演藝圈。2001年黃曉明因在古裝劇《大漢天子》中飾演劉徹一角而獲得大家關注。自此之後,黃曉明的人生就徹底開啟了無敵開掛模式。2005年起連續10年入選“福布斯中國名人榜”。如今,這個昔日的“老實”孩子在最新的福布斯名人榜中以1.7億收入排名第16位。

那麼,生性羞怯內向的演員黃曉明是如何成長為二級市場“鐮刀”的呢?從黃曉明以前的採訪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黃曉明曾表示,相比於一名演員,自己的性格更適合做一名商人,他商業上的亮眼成績也有力地證實了這一點。

早在2008年,華誼兄弟(5.690,0.03,0.53%)進行第一次增資擴股,黃曉明當機立斷一口氣購入180萬股,並在上市後增持到360萬股,暴漲20倍後獲得億萬身價。此後,黃曉明還參與了樂視網(2.110,0.02,0.96%)收購樂視影業、作為天津鼎石一號合夥人參與萬達電影(34.560,0.00,0.00%)股東對萬達影視的收購等。

據天眼查相關數據,目前黃曉明關聯公司共有53家,有實際控制權的公司多達46家,作為股東的公司42家,作為高管的公司有22家,涉及影視、科技、餐飲、商貿、投資等多個領域。其名下最多的是投資類公司,其次主要為老本行影視文化娛樂類公司,如北京泰耀文化工作室等,商人黃曉明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股神”。

然而,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在資本市場上,所向披靡的商人黃曉明遇到了他人生中的轉折點“路某”。根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書顯示,黃曉明賬戶委託給高勇管理的過程中的 “路某”,是連接其母張素霞與高勇間的介紹人。查證發現,“路某”系北京護城河投資的合夥人路雷。企查查數據顯示,護城河投資合夥人包括高勇、閻宇和路雷。據處罰決定書,多個委託給高勇管理的私人賬戶均是由路雷介紹,同時,路雷在護城河投資持股比例65%為第一大股東,高勇持股比例僅為10%,不難發現,路雷在這個案件中起到了比高勇更關鍵的作用。

天眼查信息顯示,路雷與神州泰嶽(4.000,0.08,2.04%)(300002.SZ)實控人王寧及公司高管團隊發起的、北京善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資了北京中關樂影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而善聚投資同時又通過一隻合夥基金和黃曉明共同參股了深圳市豐年互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影星章子怡亦參股了該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路雷被譽為“民間股神”,在央視和北京電視臺都參加過股評節目,2012年發起成立護城河投資,身份變為陽光私募基金經理。

8月15日凌晨,黃曉明再次通過微博發佈聲明:黃曉明本人沒有參與任何股票操控,也只是委託路某代為理財,賬戶是由路某介紹轉委託給高勇管理的。同時黃的賬戶是由其母親代為管理,但母親亦對操縱股價一事毫不知情,本次事件只是由於理財不慎所導致的。

證監會通知稱,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夥人高勇控制16個賬戶,以連續交易、大額封漲停的方式,操縱“精華製藥”非法獲利8.97億,“一罰一沒”金額共計18億元。其中一個賬戶由黃某明開立後,由其母親張某霞管理使用,她將其證券賬戶部分委託高勇管理,該賬戶涉案交易由高勇做出。

儘管黃曉明屢次聲明自己是無辜的受害者,但其實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割投資者的韭菜了。

早在2016年,黃就曾代言了一家P2P公司東虹橋金融爆雷跑路而被消費者到處維權。甚至不乏學生、工人等黃曉明粉絲因購買了這些理財產品導致血本無歸。

那麼“理財不慎”的黃曉明會遭到處罰麼?恐怕還真不會。

有業內人士表示,操縱案件一般只認誰“幹壞事”,即誰控制賬戶和資金進行證券交易操縱市場,不論賬戶所有人和資金來源。“除非有證據證明,賬戶所有人明知是為了操縱還提供了賬戶和資金,如果還有分成,那就構成共同操縱,但證據很難取得,否則容易錯罰無辜。”

不過黃曉明並沒有對微博上的罵聲一片坐視不理。他再次直接申請關掉了自己的微博評論功能,坐擁在資本市場上打下來的江山,享受一片清淨祥和的世界。(投資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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