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如果老人到商场乘凉时猝死,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个人的烟火685


老人在商场乘凉猝死,商场当然不必承担什么责任,这同他们在家里或是在路上猝死没什么区别。近年来,在商场、娱乐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因发生伤亡等意外事件引发的追责索赔情况不少。作为弱势群体,老百姓能够拥有法律意识,用法律手段维权,讨回应得的补偿,不能不说是好事是时代的进步!但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争端,维权者反被网友讥讽谩骂。追责索赔行为之所以倍受诟病,实在是因为某些人太过贪婪以至于到了无理取闹的程度。本来是由于伤亡者自己行为不当导致了悲剧发生,却要强行嫁祸给别人或经营场所。

在某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受害者家属向园方索要高额赔偿。曾一度遭到网友一面倒的声讨。

某人因饮酒突然死亡,其家属向一同饮酒的人索要数十万的赔偿。网友笑称以后喝酒前得签协议书了。

某工人装除垢剂饮料瓶被一醉汉偷去,饮后死亡,保洁工被追责,引网友热议。

很多遭遇不幸的家庭,原本是很值得同情的,却因其无理的要求,贪得无厌的行径,为人们所不齿!这是不是值得每个人去深思呢!


横苖吹雨


考虑到现在无赖如此之多,如果真有老人在商场乘凉突然猝死,其家属恐怕十有八九都会大闹一场要求商场赔钱吧。如果商场拒绝赔钱,他们也不会告上法庭(因为他们明知道告也没用),而是在商场门口大摆花圈,哭天抢地地哀嚎道:“你死得好惨啊!”


当然,单从法律上来说商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虽然商场作为公共场所对身在其中的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一义务是一种较低限度的基本义务。商场只需要保证建筑设施没有安全隐患、地面不滑、电梯符合安全标准、消防有效等就完全可以了。

至于不请自来在其中乘凉的老人,商场为他们提供免费乘凉服务已经是人道主义了,难道还要为他们提供专用桌椅、茶水糕点并配备医疗人员不成?一旦老人突发疾病,随侍在侧的医疗人员还要赶紧展开急救,如果不幸没有救活过来商场就要赔偿人身损害,我想问这些老人是来乘凉的还是来享受星级服务的?就算是来享受星级服务商场也没做这个生意啊!


当今社会无理取闹的人太多,冷漠无情的人也太多,唯利是图的人就更多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很多人已经把死人当做发家致富的工具了,完全没有亲人离世的悲痛欲绝,只有贪图钱财的无耻嘴脸。

法律应当倡导良善的社会价值,此时就应当有所作为,坚决驳回无理取闹的索赔要求,让商场能够正常营业。


冰焰


我曾经服务过的一家企业为员工设有免费浴室,有的女员工携老搀幼带家属来厂内浴室洗澡,有天晚上,一位女工的孩子自称澡堂地面光滑而摔倒,一只手骨折, 医药费花了千把块钱,找厂部堵厂门,为息事宁人,厂方不得己而全额报销之。事后厂长下个死规定,任何职工家属和厂外人员一律不得来厂内浴室洗澡。厂长事后说:好事做不得。

如果老人到商场乘凉时猝死,商场是否要承担责任?有些事的意外发生,民间有句俗语:"死人头上有浆糊"。司法有些案例的判决,也有出乎人们的预期,当然合法不合理,所以对待商场一旦发生纳凉猝死的老人事件,看客不能凭借个人的喜恶而言之。



老伙计610322


这个不好说,毕竟死了,只要赖上你,你也倒霉,最后肯定会适当赔偿一点,就像老人在公园攀爬大树一样,树枝断了,公园赔偿4.5万元,原因是公园属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商场毕竟是购物游玩的地方,老人乘凉也属于正常,总不能不让不购物的进入商场吧!毕竟老人是死了,这个还是有责任的,大家记住只要有人员死亡肯定会赔偿,这就是我们公平原则。

按道理商场一点责任没有,我们不是去你家把你喊来的,你自己进来的 ,你是来蹭便宜的,由于自己身体不好造成死亡应该和商场没有关系,但是毕竟是死了,于情于理商场应该相应的承担一部分责任。

但这件事绝对不是事故,属于意外,商场是出于同情进行的补偿,人死了根本说不清,家属和你大闹,围堵你的经营场所,你怎么办,只有花钱买平安,息事宁人,很多时候一般都是这样处理。

所以商场应该贴出告示:老人禁止在里面乘凉,长久吹空调可能会造成死亡,如出意外和商场没有关系,估计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事件的发生。

估计这篇文章又能引起轩然大波,但是请大家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有人死亡你就倒霉,不管怎么死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海传媒


如果老人到商场乘凉时猝死,商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看到这个题目,使我感到十分诧异!现在的人们这是怎么了?是人们的思维出现了混乱?还是社会伦理道德出现了错位?为什么明明是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答案却非要整出来个三呢?老人在商场乘凉时意外猝死,本来就是自己的原因,怎么又会怪到他人呢?莫非是其家人想讹诈?或者是商场做了错事,自觉心虚、理亏?抑或是商场自觉财大气粗,致道德与法律与不顾,非要开一个扶助讹诈专业户的先河吗?如此一来,社会上那些病入膏肓的碰瓷专业户,岂不是又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可讹诈的大户?临死也能讹诈一大笔钱财了!

在炎热的夏季,在闷热的天气里,在各大商场内,除了熙熙攘攘的购物人群之外,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还有许多老年人在商场里,或闲坐聊天,或携孙游玩。在商场出现这一状况无他,盖因商场有空调,比家中或其他地方凉快,且在家中使用空调还得耗电费钱不是?所以,借着商场免费的空调,乘着凉爽宜人的清风,岂不快哉!面对此类情况,商场亦深感无奈,因为商场本来就是一个招揽顾客的地方,唯恐人少尚且不及,哪里还敢驱赶闲杂人群?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些借商场空调乘凉的老人们,决不是商场请来的!也就是说:商场管理方,对于在商场乘凉时猝死的老人,即无故意,也无过错,何来承担责任一说?在法律与道德层次上,就要实事求是,也就是一加一等于二,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明了,决没有其他答案!无需彷徨,无需疑虑!绝对没毛病!











hyh139


对于这样一个问题,依然是一个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要确定当事人双方的过错已经是否存在免责的情况。

根据题目的描述,就题目本身而言,受害方应当是属于老人,而侵权一方是商场,那么老人如果要想要商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要有证据证明商场在这期间存在一定的过错。如果商场有过错自然需要赔偿,如果商场没有存在任何的过错,自然不需对老人进行赔偿。

那么根据题目描述,老人只是在商场进行乘凉。而猝死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温度的问题而导致的死亡,并不是老人在逛商场的时候,因为地滑而摔伤等因素造成的死亡。所以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情况下,商场是没有任何过错的,所以商场无须对老人进行赔偿。

也许有人会说,是因为商场的空调太凉了,温度过低,导致老人身体出现了问题而猝死。如果这样说是不是有点太矫情了?

假如真是如此,那么我想问,就算是商场的空调过凉,商场也没有强制老人必须要来到商场,也没有强制老人必须在商场待多长时间以上。所以老人如果在商场待着过冷或者过热,完全可以自行离开,无需在商场进行忍受。所以完全是老人自身的原因,与商场无关。

何况商场是一个公共场所,并没有禁止任何人的进入。如果老人是在商场从事了一些激烈的运动或者活动,那么商场有义务提醒老人是不能从事这种活动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老人来到商场既不是买东西,也不是参与任何活动,只是在商场待着,所以商场既没有办法判断老人的意图,也没有办法无缘无故的去轰走一个顾客。所以这种情况下,商场应当不存在任何的过错,自然也不需要对老人进行赔偿。

所以,虽然我们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但是我们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始终要明白,我们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要求,也是没有办法获得法律的支持的!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有这种想法的,我想送他顶“老赖”的帽子。这年头,讹人也不能这么讹吧。

第一在这个事件中,商场没有任何过错。民法领域,所谓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商场对纳凉的老人猝死没有任何过错,何来赔偿?说起来,商场能要求家属赔偿么?搞出这么大一趟事,影响商场声誉,商场索赔才是理直气壮吧。

第二在商场内,老人只是纳凉,商场没有额外的提醒义务。但是如果是其他经营者,例如澡堂,例如剧烈运动经营者,就有义务提醒老人不能参加。缺乏这个提醒,如果发生老人猝死事故,就可能会承担责任。

第三社会主义鼓励诚实信用,我个人也很反对这种随便找人负责的行为。民事案件中,不能随便就想着找别人索赔。


律师独角兽


如果老人到商场乘凉时猝死,商场是当然不需要承担责任!

老人去商场乘凉,纯粹是自己要贪图商场的空调,商场只负责老人不要被抢、被打,怎么可能管的老人自身的疾病引起的猝死?如果商场连这样的事情也要负责。那么,说句不好听的话,我们严重怀疑,以后甚至会有人在自己亲人气若游丝的时候,都从医院的ICU抬出来,到商场里来乘凉,如果发生死亡还能获得赔偿。

因此,相关部门是时候采取一定措施打击这类既不合法也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丑恶行为了。中华民族历来是礼仪之邦,一直讲究温良恭谦让。但是,近年来由于部分民众通过碰瓷儿的方式,来诈骗他人钱财,从而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从而使得很多人不敢去扶别人。现在又出来了如图这样自己跑到别人商场乘凉由于自身疾病猝死而想获得赔偿的奇怪事情。甚至还有自己在飞机突发心脏病,机组人员积极抢救,并紧急迫降,还被告上法庭并别索取巨额赔偿的奇葩事件。


地震博士


如果这样都能讹到钱,那么十个商场九个要关门。

商场本来就是公共场所,无论你去买东西或者是溜着玩,亦或者是蹭网纳凉等等,都是你的自由,商场一般都不会限制的。

老人因为天热无处纳凉,于是就到商场内乘凉,老人应当对商场提供这些便利条件表示感谢。至于说老人到商场内乘凉的时候猝死,那是由于老人自身的疾病原因造成的,与商场是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如果老人身体健康,好好的也不会猝死的;如果商场不让老人去乘凉,老人在大热天没有处躲藏,那不定要热死多少人呢?

所以老人的死亡与商场没有一点儿关系,商场也不存在管理不当和侵权的事实。那种认为人死了就想讹几个钱的心理,是不足取的,也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对于这件事情,当事人家属不要纠缠。商场一方也不要纠结,大不了出于人道主义方面考虑,给一些安慰金。


法重情深


人终归要死的,有的人重于泰山,有的人轻于鸿毛,有的死的光荣,有的死有余辜,这就是问题需要解决的条件。

现在的社会充满了戾气和浮躁,也充满了对人性的摧残。

人如果是正常的死亡,是会得到正常的悲伤和同情和思念,当然前提是这个人是一个正常与社会和谐的人,如果违背道义和法律为前提,对社会和他人恶意索取的人,是会遭到社会唾弃的。

所以,一个正常死亡的人,我们应该按照入土为安来处理,而不是过度的索取不相干的人。

就是社会的同情和软弱,让一些没有道德感和法律概念的人得寸进尺。

社会需要感情和同情,但是绝对不能纵容邪恶和无法无天。

商场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地方,如果得到讹诈成功,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的规则就会得到损坏,所以,必须坚决回绝而得到法律的支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