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2 電池鼓包了,不一定就是質量原因,修理工必須把這件事講明白!

電池鼓包了,不一定就是質量原因,修理工必須把這件事講明白!

一位修車師傅留言如下:

我是修電動車的,近期遇到一位顧客,在我這換48伏12A電瓶。一個禮拜後打電話來,說我換了假電瓶給他,充一夜電,車還騎不動。

我覺得蹊蹺,怎麼可能呢,我從沒有換過假電池。於是我就上門,把他電池盒拆開一看,果然是電池鼓包了。我問他是什麼充電器充的,他說隨便拿了一個充電器充的(他是做保安的),我一看,暈!竟然是60伏20安充電器。

我說是他充電器充壞的,他女兒不信,還和我吵,又說我電瓶不好,又說我態度不對等等,當時說話真的難聽的要死,吵起來好多人看熱鬧。最後無奈都撥打了110找警察說理。現場也有懂行的群眾,和她解釋,但她一定要我給他換新電池,最後在警察的調節和群眾的勸說下,才給他更換了週轉電池。唉!人為充鼓包的電池要降級的,我也沒辦法換,遇到不講理的,那真是糟心透了!(完)

電池鼓包了,不一定就是質量原因,修理工必須把這件事講明白!

對此,我們需要縷清兩點:一,好的充電器可以把壞的電池充鼓包;二,壞的充電器可以把好的電池充鼓包。這就是說,如果維修店更換產品(電瓶、充電器)有一個是質量不合格產品,就符合產品銷售三包說明,店家應該予以更換。如果電池鼓包是人為造成鼓包,店家則無需承擔責任。

以上那位修車師傅所講的情況,顯然是顧客亂用了不匹配的充電器,導致更換不久的新電池被充鼓包,如此一來,修理工不應承擔責任。但是這位顧客不依不饒,胡攪蠻纏,弄得一大批人看熱鬧,場面實在是尷尬。

因此,務請廣大的修車師傅和店家在更換電池,或者銷售車輛的時候向顧客講明白,但凡像亂用充電器,充電時間過長等造成的人為鼓包,或者損壞的情況,均不在三包範圍內。醜話說在前面,要比事後出醜強得多,大家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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