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不能讓“教科書式老賴”的陰謀得逞

6月26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唐山“教科書式耍賴”受害者處獲悉,歷時半年,肇事者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式開庭。3年前,河北唐山人趙勇的父親遭遇車禍成為植物人,歷經兩年多治療,最終搶救無效去世。其間,肇事司機黃淑芬拒絕賠償法院判決的85萬餘元的行為,經趙勇在網上披露後,被網友稱為“教科書式耍賴”。之後,黃淑芬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6月27日《北京青年報》)

何為“教科書式耍賴”?依筆者理解,其實就是絕大多數老賴躲避責任或者拒絕履行義務的慣用手段,即:一拖、二躲、三賴。所謂“拖”,就是想盡一切辦法,找盡一切理由,故意拖延還款。今天拖到明天,明天再想法拖到後天,只要中間不發生意外,或者不遇到足夠“強硬”的敵手,他們就會一直無限期的拖下去,直到拖得當事人火冒三丈、筋疲力盡,然後他再來跟你討價還價。“躲”,就是藏,就是玩失蹤,讓當事人或者法院找不到自己,妄圖以此來逃避履行責任。而相比於“拖”和“躲”來說,其實“賴”才最為可恨。他們會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無賴架式,就像這起案件中的肇事司機黃淑芬一樣,你愛怎麼著就怎麼著,判刑我都不在乎,反正我沒錢給你。

實際上,這些卑鄙無恥手段全都可以稱之為老賴的陰謀。他們的目的也只有一個,就是通過拖延、躲避以及耍無賴這種卑劣方法,來讓當事人或者執行者失去耐心,從而達到自己不還錢或者少還錢的目的。而且,從這起“教科書式耍賴”的案件當中也能夠看出端倪,找到佐證。在肇事司機黃淑芬耍無賴的這幾年當中,法院工作人員就曾經徵求過受害者兒子趙勇的意見,即:要不要“諒解”。而假如趙勇同意了“諒解”,那麼,老賴黃淑芬的陰謀也就算是得逞了。好在,趙勇堅持住了自己所認定的底線,即:不妥協,更不接受“討價還價”,肇事者必須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在筆者看來,本案中受害者一方的做法很是值得表揚與肯定,也著實稱得上是對付老賴的一種標準樣本,因為他不但沒有讓老賴的陰謀最終得逞,而且還將其送上了刑事法庭。這既是對眾多“教科書式老賴”的沉重打擊與深刻警醒,同時也是對廣大依然被“賴”著的受害者或被侵權者的一個激勵與鼓舞。不論維權的路有多麼艱難與漫長,我們都不能讓“教科書式老賴”們的陰謀得逞。否則,就無疑會對善良的人們帶來心靈上的傷害,更會對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帶來不小的嘲諷。

不過話說回來了,一拖、二躲、三賴,這種下三濫的手段為什麼會被形形色色的老賴們運用得如此爐火純青而且百試不厭呢?其實原因就在於,這種手段能夠在許多現實案例當中給他們帶來很大的“收益”與“回報”。有不少當事人就是因為忍受不了他們的這種“教科書式耍賴”而自動選擇忍耐或者放棄,甚至會主動給老賴們送去“打折”與“優惠”。這無疑是對老賴們的姑息與縱容,也讓他們變得越來越囂張與無忌。所以,筆者以為,不論我們碰到的是囂張型、僥倖型,還是裝傻型的老賴,我們都必須始終堅持住自己心中的正義與底線,絕不能讓他們的陰謀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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