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不能报销的凭证不是好凭证: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新规




根据近日国税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局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做出了具体解释。万事惠摘抄了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及时间要求,分享给大家。

一、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

《办法》通过税前扣除凭证的取得来源将税前扣除凭证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不能报销的凭证不是好凭证: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新规内部凭证是指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发生支出时,自行填制的用于核算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如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即为内部凭证。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取得的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分割单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出具的收款凭证等。其中,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也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二、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时间要求

《办法》规定:企业应在支出发生时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但是考虑到在某些情形下企业可能需要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为此,《办法》规定了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符合规定的税前扣除凭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