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學生用家長手機給老師請假卻玩水溺亡,讓老師擔責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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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農村學校工作了三十多年,根據我的所見所聞,我來說說關於題主問題。

題主的問題關鍵在於,溺亡學生的家長是否知道他們的孩子向老師請假。

現在班主任老師都有學生家長的聯繫電話、微信或者QQ號碼,在校時學生請假回家,必須由學生親筆填寫請假條,在請假條上說明原因,請假時長等。然後班主任老師簽字,再打電話給家長,簡述學生的情況,離校時刻等。

如果學生在家,必須由學生的監護人打電話給老師,老師確認身份後,很明顯會同意家長的請假。如果是家長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用家長的手機請假後,卻又假借去上學的名義去玩水,看來老師是難脫干係。再者,即使家長知道,老師要想不受影響,看來很玄!

下面舉個例子,某校九年級的女生,週六在家,發現自己家的魚塘有魚漂上來了,於是她找漁網去撈,不幸發生了意外。實際上,安全教育天天講,就防溺水的教育一年時間要講半年。但是溺亡學生的家長說學校和老師教育不夠,沒有能夠防止此事的發生。後來學校賠了幾千元,她的班主任卻因此當年被取消了晉級資格。你說,跟誰講理?

所以,當老師不容易,特別是班主任,必須時時認真、處處小心,這樣既是對孩子負責,也是對自己保護。且教且珍惜吧!

以上是個人觀點,如您有不同看法,請去下面的評論區留言討論。


HE一HAI


學生用父親用父親的手機,請人冒充自己的家長給班主任老師請假,結果學生自己跑去玩水,最終溺忘。真正的家長要求班主任老師賠償,如果是你,你認為這合理嗎?

防不勝防,如履薄冰,這是我的感受。班主任的壓力遠遠不僅教書,而在於學生安全的巨大壓力。現在我們學校的老師基本都不想當班主任,原因不僅僅是事情多,補貼低,更有太多無形的壓力,現在連批評懲罰可能“出事”,如果再遇上冒充家長給老師打電話請假,出了事情來問責老師,老師真的是防不勝防,無語問天了。


我連續當了十九年班主任,帶了七屆學生。今年6月份當我把第七屆學生送到初三畢業後,感慨太多。19年來,我居然沒有被學生打,沒有被家長圍攻,還能平安地度過,真的太不容易。本想休息一屆,不再當班主任了,但校長說學校確實沒有人願意當班主任,讓我再頂一年,想想,班主任是一個什麼處境。

這件事情家長讓班主任老師負責,讓老師賠償,身為班主任,我真的感到十分無奈,我覺得學生的父親要承擔主要責任,既然父親留給班主任的電話是正確的,就會認為是父親打電話來請假,沒想到班主任還要通過聲音不辨別父親的真偽,班主任得有多大本事,才能辨別聲音識別家長的父母?

班主任真的越來越難當了。在這裡我也提醒所有班主任,教育好學生,保護好自己。尤其是學生未到校的時候,第一時間聯繫上父母,而且現在看到只是通過電話聯繫還不穩妥了,學生套路如此之深,老師你該如何防止“上當受騙”,我也真的沒有更好的辦法,非得家長和老師親自見面才行了。

哎!無語。


途蟲的百味人生


學生找一男子冒名頂替自己的父親,然後用父親的手機給老師請假說自己生病了,之後去玩水溺亡,老師該擔責嗎?


看到這裡,覺得老師這個職業真的是一種高危職業,本來每個學校對於學生的請假制度都很嚴格,就像我們學校平時學生請假,必須要寫三份請假條,班長一份,班主任一份,然後門衛一份,之後給家長打電話,家長來之後,從班主任這裡帶走孩子,所以說這樣的事情越謹慎越好。

但是就這個熊孩子,他竟然找一男子冒名頂替自己的父親,班裡的學生那麼多,老師肯定記不住每個家長的聲音,所以說這種事情的發生肯定讓老師覺得冤枉的要死。再說學生在家裡生病,老師不可能讓學生家長來學校需請假條,寵物我分析來看,老師不應該擔什麼責任。應該承擔責任的是那名男子, 但是另一個問題又出現了,學生在打電話給老師的時候,又沒有通話錄音,所以到底是不是學生找了一名男子來代替自己的父親給學生自己請假,這可能會成為家長找事的原因。



其實,一個學校重要的不是成績,重要的不是名聲,重要的是每個學生的安全,所以說,一般情況下,學生對於學生的安全都是特別重視的,所以後邊不知道應該制定怎樣的制度,能讓教師安安穩穩的去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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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讓人很痛心,我覺得追究責任之外更應該想辦法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下面我簡單談談自己的看法:

其一,學生假冒家長給班主任打電話請假出事,簡單的說是班主任工作不到位,自己沒有鑑別出假冒事件,作為老師理應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

但是反過來想想這個學生自己想出的手段欺騙班主任,本就是處心積慮,況且班主任負責的學生又不止這一個,某種角度上來說這個班主任並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其二拋開責任之外有以下方法可以避免這樣的事件發生:

第一,學校要完善和嚴格相關請假制度,比如家長必須到學校見到班主任給孩子請假,自己帶著孩子離開學校,才可以進最大程度的保護孩子的安全。

第二,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引導,更不能縱容自己的孩子隨意請假;很多時候完全沒有必要讓孩子請假,應該讓他們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三,身為班主任也應該加強自己的管理,用科學的方法用心教育自己的學生,讓學生明白老師和父母的用心,必須盡職盡責。

綜上所述,我們要努力規避學校中的安全隱患,為學生提供良好的保障,讓孩子在學校可以開心快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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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理,但是學校要賠錢,你要不賠錢家長就認為不合理,家長認為不合理鬧騰起來不合理的事也會變得合理。



近兩年有關防溺水估計和學校都落實比較到位,每年兩次家長告知書籤字,學生集中學習,分散背誦等,可以說“防溺水六不”已經深入人心,但是還是不能避免學生溺亡事故。



倘若此次事故中家長簽字存留,和學生簽字,背誦或默寫的手跡比較完備,估計應該賠錢不很多。但家長會從請假手續不完備上扯皮,因為是電話請假,又不是短信,即便是孩子用父母的手機跟老師請假,但家長會否認是請假,而是其他事,你又不可能有錄音證據。最後結果毫無疑問,不需贅述。

學生在校內外的舉動最好要時時刻刻有影像和聲音才行,否則出了意外事故,學校總有脫離不了的干係,情況就是這樣。

記得好多年前,學生意外傷害處理辦出臺,看起來有個依據,但是因沒有上升到法規,很多時候不算數。即便有了法,很多時候在人已經死了的問題上也不管用。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憋屈的始終是學校。



有人說,學校是唐僧肉,一個螞蟻都可以咬兩口,你覺得有道理嗎?歡迎發表看法!


文軒閣


以鏡為鑑,可正衣冠;

以事為鑑,可論成敗;

以人為鑑,可知得失;

以史為鑑,可知興衰;

——

首先孩子溺水身亡,這是一個家庭的不幸、是家長的不幸、也是學校和大家的不幸,家長悲痛欲絕的心情我們都能理解,做父母的誰家的孩子溺水而亡誰都不好受!……

但是,作為家長或者孩子的監護人,我們還是要痛定思痛,如,本例中的家長,孩子都撒謊成精上癮了,還組團欺騙老師,這顯然是家長教育有問題,或者家長自身有問題;不然,剛剛轉學的孩子怎麼可能敢如此撒謊,還讓一男子冒充家長請假,然後一個人去玩水,一個人去玩水這一點很不符合常理!因此:

☞家長:可以悲傷,到沒有必要再讓自己孩子的任性撒謊所帶來的惡果,牽涉更多無辜的人!

☞老師:可以悲傷,沒有被牽涉、頂包的義務;

☞對此,您是如何看待的?更多問題歡迎關注交流,頭條路上我們攜手同行!








求圖55


這個事情我認為學校不用承擔責任,因為學校畢竟不是監獄,是完全限制學生行為的。即便老師不準假,孩子要真是想出去玩,他還可以翻院牆,現在的學校畢竟不可能在圍牆上安裝電網的。而且這孩子本來就是過錯方,如果是正常請假的話,學校承擔一點責任也還說得過去,但她是以欺騙的方式請假的,錯誤的方式導致錯誤的結果,只能是自做自受,這孩子太聰明瞭,誰知道聰明反被聰明誤,你欺騙生活,生活就會給你教訓,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我想不管是教師或家長,都應該跟孩子說過在校要聽教師的話,這種情況下還這樣本來就是自己作死。只不過教師應該還可能做得更好,首先是學生請假要當面請假,請病假要見病假條,而不是口頭說說,而家長在另一個城市,誰來確實孩子生病的真實性呢,那肯定只有教師了,因為孩子就在你這裡。當然教師也是沒想到這完全是一個謊言,肯定是認為學生是不敢向家長撒謊的。如果這種情況下也要學校擔責,我只能以後也要教師具備偵探的專業技能了。


互幫天下


看見這個問題的第一感受是:現在當老師必須要有計算機CPU、順風耳、千里眼的本事,否則孩子出了事,當老師的難逃其責。

如果當老師的沒有計算機CPU的能力,學生父母的手機給老師打電話,老師怎麼能分辨出班裡幾十個學生家長的聲音?怎麼確認是別人打的電話還是學生父母打的電話?

如果當老師的沒有順風耳的能力,老師怎麼知道請假的學生在家有沒有說謊的習慣?怎麼知道學生有沒有和家長溝通過請假的事?怎麼知道家長同意不同意?



如果當老師的沒有千里眼的能力,老師怎麼知道學生在哪裡?在想什麼?在做什麼呢?老師必須做到手眼通天、會筋斗雲,一邊上課,一邊看著課堂上的學生,一邊用千里眼時刻看著請假的學生是否有危險行為,才能保證學生絕對安全。


老師和學校已成為一個弱勢群體,有的家長怕打擾老師上課,發短信、發微信給孩子請假,有的家長在請假條上簽字給孩子請假,有的家長打電話給老師請假,無論是發短信、發微信、寫請假條還是打電話,不管老師能不能確認是不是家長同意孩子請假,反正孩子一旦出了事,很多家長就要找老師和學校的責任。

而老師和學校因為還要繼續教學,也沒有那麼多精力去應付教學外的事,不得已而為之,本著死者為大、安慰家長的態度,往往採取息事寧人的妥協做法。

我就想問問有些家長,這樣下去,真的好嗎?能不能更無恥一點呢?

我是正經的八哥,歡迎各位看官在評論區留下您寶貴的意見。


正經的八哥


面對這樣的孩子和家長不夠重視的程度,教師能怎麼辦?

但是這裡最後要分責任,就要看教師是否通知是否確認過家長提出給孩子的事情,以及學校管理的措施。這樣的事情的確容易發生類似事故,但是現在管理都非常嚴格規範,一般情況下,孩子請假都得當面和老師請假,並填寫好請假條;就算是特殊情況要向老師電話請假,並且也要補上請假條,並且請假時間長一點要經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同時批准才可以。


而這裡讓老師很難做的事,是孩子肯定故意請人幫助他冒充家長請假,而作為老師接到這樣的要求,正常都是可以的,因為我們現實中,很多家長工作非常忙碌,基本不跟老師溝通,甚至有也是媽媽居多,所以老師對家長的熟悉程度並不是那麼夠,甚至好多家長六年小學一次家長會都沒去過,所以老師如何去熟悉家長和家庭教育就存在一些難度了。而作為真正的家長是否注意到孩子平日的教育,如果平時就有這樣撒謊的問題,家長沒有重視,那問題也就是家庭教育害了他。


出來這樣的問題,最後吃虧肯定是老師,即使是老師沒有責任,學校和相關家長對老師的看法肯定就不會那麼放心了。所以不要只寄託責任給學校,孩子是你自己的,自己不教育好,教師在很多問題是無能為力的。而老師平日裡把安全工作做細做實,因為安全問題會給你一票否決的後果。


思維數學小課堂


教育問題我來答。我認為這件事情事實清楚的話,那就很簡單了,三方各有責任。

首先當然是孩子和父母自己的責任,而且是主要責任。父母對孩子監管不到位,孩子還學會了撒謊,騙老師,不上學跑去玩,父母失職太嚴重了。

其次打電話的那個男子也要負擔一部分責任,他幫助未成年人欺騙老師家人,甚至還可能帶他一起玩,現在溺亡了,難逃其咎。

當然,班主任(學校)也有一定的責任。雖然一般情況下這麼處理沒有太大的問題,但一旦出事就有瑕疵了。作為班主任沒有見過孩子父親,也沒有孩子父親的手機號,突然接到這樣的電話,不能輕易相信,最好的做法是打電話給孩子母親確認,而且如果孩子當時還在學校,他還應該找孩子當面問清楚。這也說明班主任不好當,責任重大。

寫到這裡,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就是證據。孩子從學校出走溺亡,班主任說收到孩子父親的請假電話,可是證據呢?不太好找。作為一個教師,雖然我不希望如此,但看來班主任和學校麻煩挺大。

別忘了關注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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