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廣東梅州五華縣6名民警充當賭檔“保護傘”:3人被“雙開”

中央和廣東省、梅州市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以來,梅州市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定位,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重拳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至目前已立案10件1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取得了初步成果。日前,梅州市紀委監委將近期查處的五華縣6名民警充當“保護傘”的典型案例作了通報。

通報指出,2016年4月中旬,五華縣安流鎮文葵居委原書記兼主任古偉棠打算在文葵村開設“板九”賭檔,於是分別找到時任五華縣公安局文葵派出所所長李任炫和時任五華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副大隊長謝國強,希望在其開設賭檔期間得到“關照”,李任炫、謝國強均表示同意。隨後,李任炫向文葵派出所副所長張勇、劉志軍、陳威提出要“關照”古偉棠的賭檔,謝國強則說服時任五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鍾輝雄一同為該賭檔提供保護。2016年4月至5月間,古偉棠在文葵村順利開設“板九”賭檔,李任炫、謝國強、鍾輝雄、張勇、劉志軍、陳威等6人為古偉棠的賭檔充當“保護傘”,對該賭檔長達一個多月的違法行為不予查處。在古偉棠開設賭檔期間,鍾輝雄收受古偉棠所送的保護費4萬元;謝國強收受古偉棠所送的保護費3萬元;古偉棠先後5次送給五華縣公安局文葵派出所保護費6.8萬元,其中李任炫分得2萬元,張勇、劉志軍、陳威各分得5000元,退回古偉棠9000元,其餘2.4萬元被用於文葵派出所的福利、伙食等開支。

2017年12月20日,梅縣區人民法院認定鍾輝雄、李任炫、謝國強、陳威、劉志軍、張勇犯徇私枉法罪,對鍾輝雄、李任炫、謝國強分別依法作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七個月、七個月的判決,對陳威、劉志軍、張勇依法作出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2018年1月22日、3月15日,經五華縣紀委、監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鍾輝雄、李任炫、謝國強等3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陳威、劉志軍、張勇等3人留黨察看一年、撤銷行政職務處分。

通報強調,以上這起基層民警充當賭檔“保護傘”的典型案例,在當地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了黨委政府形象,也暴露出當前一些黨組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重點人員、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仍存在薄弱環節,尤其在日常監督、抓早抓小、“八小時以外”監督等方面存在上熱下冷的現象。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對照自省,帶頭廉潔自律,自覺秉公用權。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查處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以鐵面執紀、嚴肅問責的實際成效實現對黑惡勢力的強力遏制,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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