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威海職業學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威海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威海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326
第二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三條
學校性質:威海職業學院是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四條
地理環境:學院位於最適宜人類生活和居住的美麗海濱城市—威海,校園佔地2896畝,恢宏大氣,景色宜人,海風水韻,特色鮮明。
第五條
學校品牌:學院是首批28所“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之一,是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是山東省第一批優質高等職業院校項目建設單位。先後獲得全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高等學校校園文明建設工作優秀單位、山東省高等學校德育工作優秀單位等榮譽稱號。
第六條
辦學條件:固定資產9.17億元,建築面積40.7萬平米,建有標準化學生公寓13棟,學生食堂7個、校醫院1所,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大型體育場、學術會議中心各1座。擁有總值20279萬元的現代化教學儀器設備,按照生產實習一體化的理念建成20多個專業的校內生產性實踐基地,建設實驗實訓室186個;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119.7萬冊,電子圖書57.6萬冊。主要辦學指標都超過國家優秀標準。
第七條
辦學定位:學院以服務威海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學生就業為導向,堅持“立足中心市區、服務全域威海”的辦學定位。與威海市所有區市、開發區都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建立了深度合作關係,進一步明確了“產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贏合作”的辦學思路。目前正在建設“國際知名、國內一流”的優質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師資力量:學校堅持把師德師風建設放在首位,以培養專業帶頭人和骨幹教師為核心,以提高教師“雙師素質”為目標,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現有教職工1280人,長年聘請的合作企業兼職教師400多人。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比例達到50%以上,擁有國家級教學名師3人、省級教學名師7人、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教學團隊8個,省級首席技師3人。
第九條
專業建設:緊密對接威海市的新信息、新醫藥、新材料及製品、機械製造、食品加工、運輸設備、紡織服裝七大產業集群,集中發展信息技術、檢驗檢測、智能製造、食品加工、紡織藝術、建築技術等10大專業群,開設59個高職教育專業。建成國家級重點專業8個,省級品牌特色專業11個。建有國家級精品課程23門,省級精品課程64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程10門;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2項,山東省教學成果獎15項。
第十條
教學改革:學院積極開展校企合作,與382家規模以上企業合作共建校外實習實訓基地,與40家知名企業合作舉辦了訂單式培養專班,引進了一批優質教育資源。學院堅持以實訓導向的教學改革,創新教學模式,工學交替、學做一體、任務驅動、教賽融合,大力推進項目教學、案例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確保每一位學生都能掌握一技之長,著力培養應用型高技能人才。
第十一條
學生髮展:學院堅持“一切為了學生 為了學生髮展”的理念,成立以學生為主體的“小微公司”20多個,承接學院環境治理、維修改造、社會服務等項目,為學生提供實踐鍛鍊平臺,培養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成立“非遺學院”,引進了剪紙、錫鑲、魯繡、船模製作、膠東花餑餑等八位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人,積極推動文化技藝傳承;成立山東省首個高校預備役連隊,以國防教育特色項目為載體,著力開展體魄教育和自律教育;發展科技文化類、公益實踐類等學生社團221個,為學生都提供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成立學院新聞中心,學生自己辦電視臺、廣播站、報紙、微信,學生在參與中得到實景鍛鍊,在工作中實現個人成長。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18年威海職業學院面向山東、黑龍江、吉林、河北、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內蒙古、青海、新疆、甘肅、寧夏、陝西、四川、遼寧等全國十七個省(自治區)招收三年制專科生。2018年招生專業具體如下:
信息工程系:物聯網應用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校企合作)、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武警直招士官)、軟件技術、軟件技術(專本連讀)、通信技術、通信技術(校企合作)、通信技術(武警直招士官)、應用電子技術、應用電子技術(專項扶貧)、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機電工程系 :機械設計與製造、機械設計與製造(專本連讀)、機械設計與製造(專項扶貧)、電氣自動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本連讀)、數控技術、數控技術(技師合作)、機械製造與自動化、工業機器人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
藝術設計系:服裝設計與工藝、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項扶貧)、動漫設計(校企合作)、環境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製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校企合作)、音樂表演。
經濟管理系:統計與會計核算、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校企合作)、市場營銷、市場營銷(專本連讀)、市場營銷(專項扶貧)、工商企業管理、金融管理、冷鏈物流技術與管理、連鎖經營管理、國際商務。
建築工程系:建築工程技術、建築工程技術(校企合作)、建築電氣工程技術、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專項扶貧)、工程造價。
國際商務系:商務英語、商務英語(校企合作)、應用韓語、應用韓語(專項扶貧)、商務日語。
旅遊與酒店管理系:餐飲管理、餐飲管理(專項扶貧)、烹調工藝與營養、旅遊管理、空中乘務、健康管理、酒店管理、酒店管理(校企合作)。
生物與化學工程系:藥品生物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藥品質量與安全(專項扶貧)、化妝品技術、應用化工技術、高分子材料工程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環境監測與控制技術。
交通工程系:焊接技術與自動化、船舶工程技術、船舶工程技術(專項扶貧)、船舶動力工程技術、輪機工程技術(校企合作)、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項扶貧)、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技師合作)、汽車營銷與服務、航海技術(校企合作)。
在各有關省(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各省報考指南公佈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的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辦和學校紀檢監督”的辦法,按公佈的招生計劃,根據志願優先原則,首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在第一志願不滿的條件下,錄取其他志願考生。
第十五條
同批志願進檔的專業考生按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我院計劃數為止。若上線第一志願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志願錄取,依此類推。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需參加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並取得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我校招收的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志願,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願,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
非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音樂表演專業採用認同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成績的辦法,錄取時執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對進檔考生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藝術類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內選擇填報藝術類志願或普通文理專願(只能選一類),文理科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願。對於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根據學院專業設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語語種。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
學院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並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十八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覆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條
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五章 學費標準、獎貸學金和貧困生資助
第二十條
各專業學費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山東省內學生實行學生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威海職業學院除了採取了針對特困生的學費減免措施之外,專門制定《學生勤工儉學管理辦法》,為部分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
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
第二十三條
學院對優質和特長考生有獎勵政策,具體為:
(一) 對被我院錄取報到的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以上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二等獎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實行學費減免,免除該生第一、二、三年學費。
(二)對被我院一志願錄取報到的總成績排名在前5名的高職普通文理科(文理各5名)且總分不低於本科分數線的考生,實行學費減免政策免除該生第一年學費。第二、第三學年根據在校表現,為其提供適量的獎學金。
(三)對被我院錄取報到的高考特長生(包括藝術和體育特長生:藝術特長生為在近三年內參加由省部級教育或文化部門組織的藝術類比賽中取得省級二等以上或國家級三等以上獎勵的考生;體育特長生為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且在省級比賽中取得前三名或國家級比賽取得前六名的考生)實行學費減免政策,免除該生第一年學費。第二、第三學年根據在校表現,為其提供適量的獎學金。
(四)對被我院錄取報到的取得地市級以上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見義勇為青年”等榮譽稱號的考生。實行學費減免政策,免除該生第一年全部學費。第二、第三學年根據在校表現,為其提供適量的獎學金。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威海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院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威海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威海職業學院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郵政編碼:264210
傳 真:0631-5711566
學校網址:http://www.weihaicollege.com
第二十七條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631-5710139,郵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於威海職業學院2018年統招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威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的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gaokao.chsi.com.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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