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阿壩人 阿壩州政府發出這條重要通告 速看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聯防聯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1月24日,省政府啟動四川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我州自動響應,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開展各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加強我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聯防聯控工作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9日起,全州所有旅遊景區景點關閉,圖書館、文化館、博覽館、電影院、歌舞娛樂場所、洗浴場所、網吧、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暫停營業(或對外開放),並暫停涉旅企業組織的團隊旅遊活動。

二、疫情防控期間,一律取消或延遲集會展覽、文化體育、集體宗教活動等群眾性聚集活動。禁止任何集體、個人和餐飲服務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會、聚餐活動。如遇婚禮請取消或延遲舉辦;喪事一律從簡併嚴格控制參加人數、落實防控措施。餐飲服務單位、鄉廚和專業加工團隊不得承辦群體性聚餐宴席(包括農村壩壩宴)。

三、關閉活禽交易宰殺市場,禁止在集貿市場銷售、宰殺活禽和從事野生動物捕獵、交易,野生動物飼養繁育場所應當實施隔離措施,禁止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使用野生動物加工、製售食品。

四、嚴格執行政府依法制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對假冒偽劣、惡意搶購、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不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廣大社會公眾要提高警惕,支持並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做好個人防護,搞好居家消毒,減少外出和走親訪友,主動報告涉及疫情傳播隱患的一切線索。自2020年1月10日以後,有過湖北等疫區旅居史的,請即刻報告所在地村委會(社區)登記備案,自返鄉(進州)之日起居家隔離觀察14天,並進行早晚體溫監測記錄和核驗;一旦出現發熱、乏力、呼吸困難、呼吸道感染(乾咳為主)等症狀,請立即佩戴口罩就近到當地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六、州域內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的傳染病調查檢測、採集樣本等預防措施;病人、疑似病人和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應當積極配合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等控制措施,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對拒絕配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協助強制執行;對妨害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發佈不實信息,對有造謠、傳謠等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告。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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