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法律界人士對於同人作品迴應,網友大多被誤導


法律界人士對於同人作品回應,網友大多被誤導

肖戰粉絲事件一直髮酵至今,不僅沒有下降趨勢,反而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搞起了擂臺搏擊,隨著觀眾越來越多,聲勢也越來越大了,不同行業也都“參戰”其中。同人呼喊創作自由,肖戰粉絲吶喊侵犯了名譽權。為何被侵犯了名譽權的反而被“攻擊”的沒有話語權了呢?


法律界人士對於同人作品回應,網友大多被誤導

法律界人士對創作同人作品回應

同人作品是以真人原型創作出來的著作,對此有媒體採訪相關法律界人士,郭小明律師對此回應:第一,可能涉嫌侵犯隱私權,如果把獲取的個人隱私信息,在同人作品中呈現這是一種侵犯隱私權的行為。第二,可能涉嫌侵犯名譽權,以真人為原型虛構一些情節,客觀上造成對真人的一種誤導。導致社會評價降低,屬於侵犯名譽權。在同人作品中呈現淫穢、暴力還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最後,郭小明律師也給出了一些創作同人作品的建議:最好能夠徵得你這個人物原型的同意,或者是獲取原作者的授權,最好可以採取合作的方式來創作作品。在創作的過程中,還需要在內容上不要有侵權甚至是違法的內容。


法律界人士對於同人作品回應,網友大多被誤導

網友對“肖戰粉絲事件”產生的誤解

很多網友對肖戰粉絲事件輿論倒一邊,很多人認為創作自由就可以行使對別人名譽權和隱私權的使用,而他們並不太明白輿論倒肖戰粉絲的真正內容其實是他們封殺了一種小眾文學,已超出事件本身,而不是創作自由就可以侵權。

法律界人士對於同人作品回應,網友大多被誤導

同人作者可以享受自己的創作自由,但同時也要尊重原作者或原人的同意,不要因為能創作自由就可以對人產生侵權的行為。從而對社會造成誤導。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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